9/10
可以理解为什么奥逊的电影在他的时代不被大多美国人接受:他所表达的内容对美国观众来说太复杂了。很巧的一点在于,卡夫卡在生前也仅仅是个“一无是处”的打工人。两位艺术家都倾向于表达的“人身边的危险”,虽然方式不一样(奥逊的语言更绚丽,卡夫卡的语言更平实、冷静),但前者的镜头和后者的文字均都有自己的严密逻辑,且蕴含着丰富的母题。
奥逊充分利用了电影时空的自由,将很多镜头拼贴组成了新的意义,例如被K被他投诉的警察紧紧抓住,寓意着K在荒诞社会中既痛恨体制的走狗,又对他们抱有同情的矛盾情绪。而在卡夫卡的审判中,这个细节没有被我抓住;这也侧面体现了奥逊对原著的理解。计算机也无疑给影片增加了时代色彩;与此同时,“让计算机给算算是什么罪”也是对法律体制最大的嘲讽,同时似乎也是对计算机的嘲讽(它终将成为统治者掌控人的机器)。
视觉上,奥逊营造出了一如既往的万花筒式体验。室外极空旷,镜头尽量保持不动或缓慢移动,使得一切事物看起来都是静止的;同时,建筑物很高,很压人。而室内是阴森、拥挤的。尤其是在画家工作室中,稀疏的木板透过一道道光线,也将人物通体切割;孩子与生俱来或是被社会灌输的一种傻气,以及透过缝隙窥探、打量K的眼神更是侵占了K的安全距离。而奥逊眼神特写镜头(他的拿手好戏)以及快速的剪辑(同样也是他擅长的领域)达成一种疯癫的氛围。奥逊无疑是用电影的方式,将电影——基本无法做到完全第一人称视角叙述的艺术形式——中的人物的心理外部化。
如同卡夫卡的所有著作,也如同他的人生,上班肯定是头等大事;这也体现了K这个角色仍是“社会的一部分”。虽然有自己的观点,但首要任务仍是保住工作,并且还想着把画挂在办公室中。这是每一代人共同的烦恼:虽然有不满,但还得干不满的事。
奥逊扮演的律师仍旧是他所述的“类似皇帝”的角色,也同样的具有神性。我认为之所以奥逊这么说,是因为他的所有角色都有做皇帝的资本:因养父的身份以及自己打下的半壁江山而“做自己”的凯恩、高智商犯罪的Harry(第三人)、以及审判中丝毫不怕丢掉工作的律师。卡夫卡的原著给我的感觉更加贴近“人”本身,是人与人之间的疏离、被监视的恐惧、自我在社会中生存的顽强。原著的K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用逻辑佐证自己的想法,最终是死在了没有逻辑的社会手中。而奥逊的版本侧重社会的人的异化,更像是人在体制中的探索,最终依旧是被体制玩弄,直至疯癫。但后者依旧是超越时代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玩法,社会会把人囚禁在五花八门的玩法之中。而也总有人喜欢在游戏中玩耍,所以这个世界并没有疯。
影片较遗憾的点在于K最后和法官以及神父的对话,太过直白地阐明奥逊想表达的东西。尤其是K和法律之门的叠印,丧失了原著中这一寓言出现在纸上时的那种震撼、超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