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谈不上多精彩,风格化的营造隐藏了叙事的缺点,取景与服化道很到位。两个主演有些时候也确实支撑不住,反而是那些配角更出彩。
关于混混与警察的对比有意思——他们实际上并无黑白之分,都是一群因为利益聚集在一起的“团伙”,都不代表着那种真正的“道德”。混混不尊重生命,为了义气与利益就浪掷自己与别人的性命。而剧中警察的诸种行为则更是亵渎生命,先是在犯人濒死抢救之际死死审问,又在击毙周泽农之后立即雀跃。
击毙周泽农这段戏是拍得最好的。首先是周泽农在被打三枪后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但是还是有人补上了第四枪将其直接击毙。随后,那些刑警便围着周泽农的尸体开心的合影,勾肩搭背,并喊着“靠近一点”“靠近一点”不止一次,再次强调他们不是同伴而是“同伙”,和那些窃贼混混并无二致。他们此时已经成为了一个野蛮的围猎团伙,用踩碎他人生命的方式获取自己的利益与欢愉。
但刘队一直都和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周泽农被击毙后他也并不欢呼。面对同伙“刘队请吃虾子”的玩笑话,他不为所动甚至表现出了厌恶。这说明他并不是同伙中的一员,其他人都是打着“警察”这一堂而皇之的名号来践行自己的利益甚至是嗜血的欲望,而他则是真正想要践行这旗帜背后的道德准则。所以,这也预示着他将见证周泽农“遗嘱”的良善安排,在对立阵营里的他也成了周泽农的遗嘱执行人之一。所以也与事实恰恰相反,一个集体根本不能代表着某种坚实的力量,它只能成为一种为了利益而疯狂的暴力。只有零星的个人才会是良心的保障。
而在此之前周泽农追逐刘爱爱的片段,实际上也是对警察追捕的戏拟与解构。周泽农在那一刻也成了一个“执法者”,而且是一个天然的、道德的“执法者”。刘爱爱作为一个“犯法者”在此过程中也受到了惩罚——来自一个无名混混的强暴。周泽农将混混一棍敲死,则履行了执法者的真正职能——并非惩罚,而是拯救。
其他一些细节和意象的刻画都挺不错,例如在船上完事后,刘爱爱嘴里叼了两支烟一起点燃;又如在城中村破烂的居民楼里,周泽农用洁白的雨伞捅穿了猫耳的肚子,贯穿后的雨伞兀自打开,伞面上绽开一大片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