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趁热写一写,因为影评发得早好像能抢占豆瓣先机,只看了一遍,如有硬伤请指正。
作为一部暑期商业大 (IMAX)片,和漫威流水线工业产品相比,作者性很高,但是有利有弊。
首先是作者性导致娱乐性较弱,故事本身(兄妹大战吃马肉外星生物)较简单,但是增加的很多物料和细节没有都会拢,而是散开了(让A24这种公司来做就可以卖一堆周边产品);从“娱乐产品”角度看,恐怖/惊吓度和科幻度对于经常浸淫类型片的观众群体可能剂量较弱(比如和Peele之前两部相比是不是就弱了);Keke表演感染力很强,但是兄妹情谊呈现还是较弱,没有太立起来,所以温情度或者幽默度也只是及格。唯一叫好之处是IMAX的马场夜景和声音设计,但是关于屋子的灾害特效,真的要回去看Buster Keaton。
我的场次看完后偷听讨论:一是有人被Gordy吓到,二是有人原话说:“导演很多隐喻但是我不懂”;以至我怀疑电影的R评级都要归功于Gordy,然后正是这种“很多物料”的展开,可能会导致之后评价两极化。在此我不想展开细节分析,因为有人已经发了长文,但是有两个主题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的:
一是Gordy和外星生物之间的平行展示,也作为论证Steven Yeun角色部分和主故事之间是啥个关系的一个注脚:关于人类和人类之外“生物”的探讨。人类之外“生物”即使是“智能的”,也是有其野性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人类是否可以和它们沟通或者共鸣,也就是“直视”,这里的“直视”作为科幻片中能避开外星人的一条规则很傻,但是如果是将“直视”理解为沟通或者互相能理解,那么导演给的答案是“不是”,Gordy虽然被“驯化”但是也在发疯片场,外星生物和野外猎食的狮子差不多,你和它对视就是它的猎物。所以本片内核是外星人恶意论,标题也是顺应了霍金老师说的:“Nope,不要和外星人交流。”
二是奇观和艺术、金钱的关系,在这里体现了Peele的迷影属性,用商业片拍了一个追逐影像的故事,片中追外星人的人没有什么科学或者文化交流目的,单纯是为了捕捉影像作为证据、或者说能获利的奇观;Steven Yeun则直接是为了商业化和主题公园化。所以我们可以说艺术的技术从捕捉奇观而来(骑马、火车进站,马的奔跑、大型交通工具运动都是早期奇观),当马的奔跑不再是奇观,“观众”需要的则是更厉害、神秘的奇观,比如外星人,那么越真实(大而高清IMAX)的奇观则可能是最成功的,而在全片自然风摄影之下,Gordy和外星生物都是CGI,在此,Peele很聪明地用制造奇观的技术来拍商业片去探讨了之前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