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以18世紀西班牙宮廷畫家弗朗西斯科·戈雅的事迹為主線,講訴了他在法國大革命前後的十幾年的時間裡,營救一位被宗教法庭迫害入獄的少女的故事。

從個體角度看,那是一段悲痛的曆史。當鏡頭拉回至群體視角,電影選擇用一種喜劇的手法來展示,即用戲谑消解沉重,用荒誕替換動蕩。

虔誠的信仰變成了迫害的工具,本應主持正義的權貴,卻隻會身着華麗的服飾,賣弄着虛僞蹩腳的藝術。各方勢力風起雲湧,審判者與被審判者的位置也變幻莫測。那處于這曆史的的普通人,也隻能和電影中蒙冤的伊内斯一樣,以瘋癫小醜的形象出現了。

電影中的喜劇元素确實不少,但是看完全片,我相信沒有人會認為這是一部喜劇片。過程中你覺得有多可笑,在片尾你就會覺得有多可悲,電影用一種反諷自嘲的方式來提醒文明的自省,不得不說在衆多的曆史題材電影中,反倒顯得獨樹一幟了。

非常值得回味的是,電影中那些精美又細緻的權貴肖像畫,可能會被付之一炬,而用粗粝線條記錄苦難的蝕刻版畫,卻流傳了了下來。這種巧妙的設置在展示繪畫藝術的同時,更有一絲隐藏的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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