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甚至当今世界都一直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行政高于司法。韩国是一个比较标准的三权分立权力结构,政权由行政院、立法院(国会)和法院分别掌管国家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独立运行但互相监督。其司法制度经历过日占和美国接管的变迁,这种特殊背景造成检察院在职权上极其独立,从上级来说虽然检察院名义上隶属司法部,但是即使是司法部长也无权干涉检察官的办案,也就是在办案方面,检察官自己就是最高长官,拥有充分独立与自由。对下级,韩国实行的是检察引导侦查的制度,在涉及具体案件时,警察不能独立办案,所有案件都必须通过检察官的审查,由他决定使用什么证据,如何取证等。从这些方面来看,韩国检察官是超过了本身属性“公众利益代表”“法律监督者”的,也缺乏被监督,但是检察官制度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民众的利益,打击了不良的官员,因此韩国民众对检察官也普遍具有好感。

电影一开篇就是安尚久对未来汽车行贿和政治献金事件进行揭露,让人以为就是普通的政商勾结电影,但是导演很会讲故事,镜头一转开始倒叙两年前的事,交代所有背景和人物因果关系。随着安尚久的视角变化,将观众情绪逐渐调动,而禹长勋的检察官角色则给了情绪一个法律和正义上的宣泄口。但是这两个角色是否是为了追求正义,我想不是的。对于安尚久来说他只是想自己过得更好,曾经的野心随着手断掩埋进心底,也有了惧怕。禹长勋想追求正义,但是被出生和人际关系所阻,他更想要的也许是我们普通人想要的公平。

李编辑说“公众皆为刍狗,关心他们干啥,让他们狂吠吧,什么都留不下”真是字字诛心,那法律和正义在法治社会中到底对我们普通人有何意义? 跟随影片也许我们会有一个答案。

在乡下书店门口吃火锅,禹长勋劝说安尚久交出原版,背诵宪法第二条“人生而平等...”这条宪法对后面的情节简直就是讽刺。影片随着安尚久提供的证词证据被人品败坏认定为不可信,法律审判被道德审判替代,说好的法律平等呢?没有!那保证法律的实施,也许能保证普通人获得该有的权利。

禹长勋受威胁被迫放弃安,以为真相和正义就此掩埋,又发生了越狱和暴力威胁李编辑说出真相,这时暴力审判代替了法律。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检察官拿到录音后第二次到监狱见安,他给安说“你以后就好好保重,所有的事情交给我了”,安说“你的父亲还好吗,希望你不要学我,现在多去看看他”,一边说一边露出紧张不安的小眼神和肢体动作。一句“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说出的话不可以当做证据”就将暴力打回无用的原形。当然这只是安和检察官做的局,要不是中间出现检察官去监狱告诉安,他已经入局,真的会让人以为就此以暴力解决事情结局,成了悲情电影,结果再次峰回路转。所以暴力宣泄后得到的并不是想要的,寻求正义也需要付出代价,法律在保证权利的同时也给获得实质正义增加了难度。

最终检察官以局内人的身份将对方扳倒,但是其身后不止有法律和证据,还有身为检察官的社会地位、公众面前的道德形象。所以法律只是给了普通人一个机会去寻求自己想要的正义。

而影片里其实埋有两点说明安尚久并不是一个毫无势力的普通人。一是当检察官在大厅发现视频被发布时,他是毫无准备的,甚至面带惊恐。二是他自始至终都很清楚正义并不是他想要的,权力才是,所以才有他一直只想做交易向上爬。

值得吐槽的是,影片里从女主说要和安一起离开,去马尔代夫享受生活,喝着代表爱情的莫吉托,到安和离任检察官见面,“到马尔代夫喝莫吉托”被安尚久永远说成“莫吉托的马尔代夫”,对于韩国女性地位的刻画也是十分真实,成为了权钱交易和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成为男性的附属品。而检察官的威胁和女主的威胁得到的结果也明显不同。还有一个明显的对比,就是检察官离任后成为律师,他打着电话说“通奸法改掉了,这我没办法,你该去怪改的人...”再次讽刺行政和司法。所以卸任后的检察官和女主才是影片里真正的普通人吧,也是我们现实中普通人的缩影,这才是真正悲哀的结局

其实由影片女性地位想到现在的一种说法“女性在恋爱关系结束后向男性索要赔偿是不应该的”,意指女性索要赔偿其实是将自己置于弱者地位,想追寻女性主义就不该如此。但是这样想法我认为是错误的,索要精神损失是人的权利,并不单指女性,这种索要也可以由男性发出。正是因为女性长期处于弱者和被伤害的现实和刻板印象中,才会把这种索要赔偿绑定于女性身上,进而和女权绑定一起,这其实反而是女性受到歧视得一种表现,而不是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