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都看《還珠格格》都會心疼小燕子那麼喜歡學武功,而所有的人卻都叫她學成語。而在女子不能通過學成語唐詩參加就業,武功卻是社會勞動技能的社會裡,學成語是我們社會所理解的“義務教育”還是貴族階級的性别規訓呢?
我想帶入小燕子視角回顧一下她在兩部《還珠格格》中的經曆。
我叫小燕子,是一名滿十八歲的成年女性,從我記事起就是孤兒了,經曆了從宗教孤兒院走丢,當童工被虐待等童年經曆,最後受到一個社區互助的公益組織大雜院救助,在那兒我學習了我喜愛的體育技能,并以此作為謀生手段,既能參與社會勞動自給自足又能夠保護自己。
因為我受到過無私的幫助我也經常助人為樂,我幫助被包辦婚姻迫害的女性逃走,又幫助被父親遺棄的孤女尋親。
在一次見義勇為的行動中,因為偶然的誤會,我被一個貴族家庭收養為養女,之後還通過自由戀愛與這個家庭的兒子訂婚。但是,因為受到收養家庭的約束,我被迫停止了工作。因為我沒學曆,我的收養家庭安排我參加成人初等教育。我有體育特長和天賦,希望就讀能夠用來就業的體育專業。雖然收養家庭擁有最豐富的體育教育資源,但是我作為養女隻有任人安排的權利,卻沒有使用資源的權利。我并不能決定自己學習什麼。養父規定我學習成語和作詩。
雖然在你們的社會,語文課是正常的義務教育内容。然而,在我們的社會裡,女性學習文化課,雖然能夠提高審美修養,但是從參與就業的角度,女性學習成語詩詞,并不能用來考公務員,也不能做教師、秘書等可以謀生的工作。比如我的好朋友夏紫薇,她從小接受淑女教育,飽讀詩書,但是她的知識隻能用來為貴族階級提供情緒價值,得到權貴嘴裡"才女"的稱呼,得到貴族男子的婚姻邀約,不能用來參與就業,也不能保護自己。再比如我養父企圖發展婚外情的追求目标,夏盈盈,作為才藝表演者,她所學的文化知識隻是增加她的性魅力,得到貴族男性的性邀約,卻不能用來改變她飽受歧視的職業和社會地位。
我還了解到,在比我們進步一些的另一個社會,比如《紅玫瑰與白玫瑰》的世界裡,女性雖然能夠讀大學甚至出國留學,但是父母對她們教育的安排,隻是多一個結交結婚對象的途徑,或者提高在相親市場上的價值。男人讀完大學可以參與社會勞動獲得經濟來源和社會地位,然後在婚姻家庭裡當暴君,在婚姻外剝削其他女性的情感勞動,而他奴役和剝削的對象卻也是和他一樣受到過高等教育的女大學生。
說回我自己,當我在收養家庭裡的身份從養女變成準兒媳之後,這個家庭對我的約束變本加厲,不但限制我與朋友的交往,常常以我外出沒有經過家長批準而體罰我,而且以取消我和未婚夫的婚約——幹涉我們的婚姻自由為威脅,對我的成語學習做出更嚴苛的要求,我和未婚夫也常常因此吵架。
我算是明白了:在我們的社會,女性學習成語這樣的文化課,相當于你們社會裡的淑女班、女德班,并不是為了讓女性自力更生,自我發展,隻是服務于讓女性符合貴族審美的性别規訓,讓我達到一個貴族媳婦的标準。
我曾經反抗很多次,在剛開始進入這個家庭時我還很自信,我認為貴族們的文化知識是他們的特長,但是我自己也有我的特長,比如我有社會勞動能力和經驗,我有體育愛好和天賦,所以我們隻是不同而已,并沒有低人一等。但是未婚夫的家庭和他們社交圈常常因為我不符合淑女班的評價标準而嘲笑我,原本欣賞和支持我的未婚夫也以家庭壓力為由逼着我學習符合他們家庭标準的淑女班,我們常常為此吵架。而我最好的朋友夏紫薇,她在成為未婚夫家庭的成員之後,也常常站在未婚夫家庭的那邊勸我多理解對方多妥協。我常常感到孤立無援,似乎周圍所有人都在告訴我,我是錯的,我未來的夫家才是對的,我的思想和喜好是不重要的,我未來的婚姻才是最重要的?
我曾試圖離家出走,但是在我失去工作已久,不能再練習體育已久,我已經成了被剪掉翅膀的小燕子,好像一時被封印了重返社會的能力,而當我所有的朋友都站在我未婚夫那邊時,我也失去了社會連接與支持,在遇到困難和危險的時候既難以自保又無處求助。以至于,未婚夫的家庭成為我唯一的保護者。這次逃離終究是失敗了。
還有一次機會,是我的原生家庭成員蕭劍的出現,他尋找我這個走失兒童多年,終于找到我并且和我相認。蕭劍非常尊重我的感受和喜好。他經常在我和未婚夫發生争吵時支持我,還說如果我感到委屈他會帶我離開未婚夫家庭,還會幫助我學習我心愛的體育專業。我感到我又重新作為個人被看見了!而不是隻被看做未來婚姻的附件。
然而,當蕭劍認可了我的未婚夫和婚約之後,他好像抱着把我托付給監護人的心态,對我保持了一些距離,也不再讨論我在親密關系中的不公平。
當所有的人都站在未婚夫家庭一邊規訓我之後,就連我自己都開始懷疑自己,難道我追求自由是錯誤的嗎?難道我的餘生隻能為了取悅未婚夫的家庭而活,用所有的力氣來背誦那些我既不喜歡也不擅長的成語,而再也沒有機會學習和從事我既有天賦也熱愛的體育專業了嗎?
我想知道:如果我身在2025年的法治社會,未婚夫家庭侵犯了我的哪些合法權益,而我可以怎樣維權?
通過檢索相關法律,我得出了以下結論:
首先,我的未婚夫家庭與我的收養關系不成立,他們對我也不具有所謂“監護權”。根據《民法典》第1093條規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而我在被收養時已年滿十八周歲,屬于成年人,完全不符合法定的被收養條件。
第二,盡管收養關系不成立,但基于我以長期在未婚夫家庭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實,我與他們構成"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關系。受到《反家庭暴力法》的保護。
因此,未婚夫家庭對我進行體罰;限制我外出和正常社交;通對我進行精神打壓行為均構成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規定,家庭暴力不僅指毆打、殘害等身體侵害,還包括經常性謾罵、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實施精神侵害的行為。我遭遇的社交隔離和精神打壓,完全符合家庭暴力的定義。
第三,未婚夫家庭強迫我放棄有就業前景的體育專業學習,轉而學習他們指定的"淑女課程"。侵犯了我的平等就業權與教育選擇權。《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5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權利。第41條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第四,未婚夫家庭以"取消婚約"作為威脅工具,強迫我服從其在教育、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安排。這涉嫌幹涉婚姻自由。《民法典》第1046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幹涉。
據此,我制定了三步維權計劃:
第一步,保留證據。安全地記錄下一切:傷痕要拍照、去醫院驗傷;威脅我的話要錄音;相關的聊天記錄全部截圖保存。這是我所有法律行動的基石。
第二步,立即求助。遭遇暴力或限制自由,立刻撥打110報警。關鍵一步是要求警方出具《接處警回執》,并一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告誡書是認定家暴的重要證據。同時,還可以撥打全國婦聯維權熱線12338,尋求法律咨詢、心理疏導等支持。
第三步,法律救濟。緊急措施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是《反家庭暴力法》賦予的重要救濟途徑,禁止對方再接觸、侵害我。此外,我還可以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如果有女性朋友也遇到類似情況,考我的經驗,我還想提醒:
第一,務必堅持你熱愛的專業和工作,它是實現經濟獨立和個人價值的基礎也是格獨立的前提。
第二,理性看待親友立場:如果你周圍的親友都支持你的伴侶一方,ta們的選擇是個人的權利,但是ta們無權将其價值觀強加于你。
最後請記住,法律的保護是強有力的後盾,但改變現狀則更需要内心的勇氣和行動。
我們的人生隻有一次,如果隐忍着被他人擺布,豈不是浪費了這唯一的一次人生嗎?
後記:
雖然《還珠格格》大部分時間在描述年輕人聚在一起的熱鬧友誼,可是我常常會覺得得小燕子很孤獨:
一次是第二部裡小燕子和永琪出走不知道去哪裡,她不相信柳青柳紅會支持她,所以連會賓樓都不能去;
還有一次是第三部裡,小燕子和永琪吵架,再次沒地方去,她隻能去找同樣落魄的冷宮中的皇後。
我知道雖然寫了小燕子反家暴小貼士,但是克服這樣的孤獨需要更多勇氣和行動力,希望小燕子可以做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