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才知道又是斯蒂芬金小說改編,味兒确實重????
我的十二歲沒有勇戰潘尼懷斯,長途跋涉去看河畔旁的遺體、在鐵道上被火車追趕或是拿槍和青年地痞對峙
但我确實也曾如此渴求着十二歲時的那幫人會永久性地stand by me
隻是可能同Gordie和Chris一樣,一起上大學前進修班又如何呢,還是會走散
我們強迫性緬懷的過去不過是把對方溺死在特征性的美好片段裡,在這樣一個時間泡泡裡,你改變了,卻不容許其他人長大
時間線性流逝,平等地作用于每一個人。考慮到沒有人在你看不見的時候是泡在營養液裡休眠的,所以在這一年裡你有多少經曆,其他人亦是如此。而這些經曆裡我們所共享的越少,我們的距離也愈發遙遠。在你所目不能及的地方,屬于他者的時刻裡,人們會見、會聽、會思考,會誕生,也會死亡。Things change,you have to accept it.
好在這并不會影響我們的回憶本身,即使我重回故土發現那年對自己來說意味着整個世界的範圍不過隻是2—3公裡路程的兩點一線,初中前的暑假裡 那一天的夕陽下 我目送他們依次離去的時刻和那時許下的承諾,仍會永遠銘記在心????
十二歲的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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