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關于你最後提出的那個問題,我想試着回答一下。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判處多囊丸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那位女性無罪。樵夫盜竊罪。
第一個叙述視角來自強盜。他說的基本是事實,但是有誇大自己勇猛的成分,目的是為了在死之将至時為自己的人生再添上濃墨重彩的一筆。比如,叙述女人從兇猛到順從,以及同其丈夫打鬥23回合都是在突出自己。從他的叙述裡,我們看到的是他的形象是對于女性具有魅力,以及對于男性競争者他又是勇猛剛強的。
第二個叙述視角來自于那位女性。我認為她說的幾乎不是事實,但從頭到尾她訴說的都是一種事實的心理。最最最明顯的就是她在叙述丈夫的冰冷的目光時,她所表現的行為和神情宛如在受刑,這是來自于凝視的懲罰,她所描述的一切都是她真實的心理,甚至是最後殺夫的部分,但不是事實。而女人的撒謊的目的,是想死。女性失貞,再加上丈夫已死,以及在丈夫死前她甚至都沒有從他那裡獲得片刻同情,即使是活着也是十分痛苦地活着,所以,活着對她已然日日如長夜。
第三個叙述視角來自于巫師,其實就事實層面來說沒有分析的必要。但我覺得巫師的語言其實是側寫出當時厭女的社會文化背景的,并且其中有一些也值得玩味,但跟法律無關,而是我自己的女性主義視角,就不多說了。
第四個叙述視角來自于樵夫。樵夫除去偷盜匕首的事實之外,他為實實在在的第三方,同其中任何一人都無利益糾葛。以及從片尾部分樵夫所展露出來的善惡觀來看,他的叙述應該基本為真相。所以,我會選擇相信他,并作出如上判決。

并且,有一個地方我覺得是導演自己克制不住透露給我們的一個小的事實:即,樵夫在描述兩人決鬥時,鏡頭拍到的丈夫的全身是從強盜的褲裆下看過去的,我認為這足以顯示導演本人對丈夫的鄙夷。而導演作為全知視角,并且結合那個女性的叙述,我認為其丈夫卻有在妻子受害後而是用嚴厲的目光譴責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