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唐頓莊園入坑,十多年過去,我們的Lady Mary還是那麼地……飒。

不得不說,Lady Mary克制冷豔的氣質真的很英式,也很适合這個角色,一個二十年前被侵犯,二十年後改名換姓,再次面對曾經的侵犯者時,是要指控他二十年後對自己的下屬再一次犯下的同樣的罪行的控方律師。

在第四集結尾的時候,揭露律師就是二十年前被侵犯的那位毫不起眼的波利時,我真的很震驚。

反差太大。不管是外形,個性,整個設定都已經和二十年前被侵犯時的樣子遠離。而詹姆斯還是那個詹姆斯,從二十年前光鮮亮麗到二十年後。

在法庭上最後的總結時,她說出的那句——你不習慣被拒絕,所以,你認為那就是允許。如果沒有二十年前的經曆,我想也許是沒有辦法說出這樣的話來的。

兩個人在法庭上每一次的眼神交鋒都沒有浪費,極其有戲。

誇完了Lady Mary,我很想說一下,關于這部劇給我們帶來的思考。

這是一部暢銷小說改編,很巧合的是,詹姆斯的太太,念的也是文科,差一點到出版社工作。

很多人說,結尾詹姆斯的太太去告發詹姆斯這一點過于理想化,而這個結局,我卻不止認為十分合理,甚至于完全可以理解一個在頂級學府畢業的人會做出這樣的舉動來,早年我聽過的一句話,大概是這麼說的——理科生推動科學技術,而文科生如果無法推動人類社會倫理的發展,那要你們他媽的何用!

詹姆斯太太,畢業于牛津,足夠聰明去擁有正确的世界觀,她小心謹慎地挖掘關于枕邊人的真相,毀掉自己的先生甚至是家庭。最後站在凱特律師的身邊。

很多人表示不理解,她為什麼要做到這樣。

我想,這可能就是因為我們沒上到牛津的原因吧。

反過來想想,如果一個接收過全球最高學府教育的女人,都不敢站出來戳破虛僞和謊言的話,那麼我們還可以指望誰呢?

詹姆斯太太站在凱特身邊和她說話的那一幕,讓我看到了這個角色的高度。她不止是一個誰的太太,誰的媽,她首先是她自己,我覺得這個每個女人都要擁有的覺悟,我是我,我是一個人,我有我的想法,我無法容忍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騙。這才是女性獨立的一種。

我翻了一下評論區,還有人說,關于強奸案中,如果詹姆斯願意複合那就不構成強奸或者是這樣我也很難認定為強奸。

法律上,理論上的認定是,我哪怕同意了99步,最後那1步不同意,那就是不同意,這裡隻有1步了,這1步,說了不行就是不行,說了不行你繼續,就可以認定為違背婦女意願。

而難的是,對于有無關系或是曾經存在關系的兩人之間,“NO”的取證。在劇中,被告人詹姆斯甚至推翻了所有女受害人曾經表示過拒絕的話。

而現實情況就更難了,難到什麼程度呢?不止是難到兩個人對于“NO”的認定,甚至是難到,根本不存在任何關系的人,也許隻是約會,也許甚至連約會也算不上,不要說那最後1步不同意,你哪怕你拒絕了後面的99步,在第1步上同意了,我們的“陪審員”都會認定你同意性行為。

我來說上第1步是什麼,第1步很可能是我同意和你一起外出。

而“陪審團”的成員分别是,約你外出的這位先生,和他的朋友,還有你們周圍的吃瓜群衆。

你不要告訴我,沒這麼誇張。

事實上,你回想一下你待的公司裡,隻要一個男生約到一個女生在夜晚外出,哪怕是一群人一起外出,但是這個女生YES,就會被一圈同事認定為——她願意!吃瓜群衆甚至已經為她的這一句願意加上許多不存在的後綴——願意約會,願意交往,願意上床,願意他媽的為他生孩子。

“如果她不願意,那不要跟他出去不就完了。”

這一句你我可能都無意識說過的話,簡簡單單地一句話,把可能很複雜的情況都一句話簡單地判了女生——同意,男生——NOT GUILTY。

我就不再展開叙述某個大環境下女生的境況有多離譜了,遇到的惡意會有多少了。特别是有人約的女生。

這是一部美劇,如果翻拍成一步東亞版本的。我想也許到時候,你我都可以看到劇中看到你我出鏡時所在的那個位置。

偏題較遠。但不影響這部劇,值得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