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夏天的尾巴,秋天的開頭,《樂隊的夏天》(以下簡稱《樂夏》)終于在萬千觀衆的翹首以盼中回來了。有意思的是,就在不久之前,還有城市宣告要打造“搖滾之城Rock Home Town”,大力發展搖滾樂産業的願景。一時之間,算不上主流的搖滾似乎成為了炙手可熱的追捧對象,走向一條通往勃發興盛的康莊大道。

但争議從來沒有停止過。一方面,主流的馴服似乎隻會帶來磨滅特質的收編,搖滾樂迷們覺得閹割比死去更糟。另一方面,則有人始終期待着依仗一場春風讓“部分樂隊先富起來”。類似的觀點循環往複,幾乎在每一次《樂夏》播出之時争論不休。

于是,在樂手們不再叛逆,其樂融融地于熒屏中舉起贊助商安慕希碰杯的今天,讓我們從綜藝業内的角度,好好聊聊小衆音樂、綜藝和商業化的這檔事。

撰文|阿莫

久違回歸與尴尬開場

從第一季開始,《樂夏》一路取得了很多輝煌,由此被許多樂迷寄予了“振興搖滾”的厚望。正如重塑雕像的權利主唱華東在獲得第一名領獎時說:“這不是重塑的勝利,這是小衆音樂的勝利”。

他的感受不無道理。迄今為止,#樂隊的夏天#微博話題已累計達到76.5億的恐怖數據,讓很多從來沒有聽過搖滾的人也從此“入坑”了。對于節目走紅的樂隊而言,不僅在短短兩年之内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度,商業價值增長更是肉眼可見。第一季冠軍新褲子與第二季冠軍重塑雕像的權利獲得了主流綜藝、劇集、晚會演出機會(如新褲子樂隊擔任《乘風破浪的姐姐》嘉賓,重塑雕像的權利為《三體》電視劇創作了推廣曲等),音樂節邀約和報價也有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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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褲子樂隊擔任《乘風破浪的姐姐》嘉賓。

一切好像都在往美好的方向發展,但《樂夏3》在千呼萬喚中回歸後,場面正逐漸尴尬起來。

在播出了5期之後,《樂夏》不管是播出數據還是社交媒體上的熱度,都不及前兩季。在口碑上,有不少觀衆給出中差評。按照綜藝一般來說前三集之内不爆就難有水花的規律,《樂夏》的命運多半是盛景不再。

馬東在一次采訪中表示,“我們的選角團隊一直沒停過。”他認為,節目的規則不需要一直改變,不同的人自然會産生不同的新鮮的故事。可惜的是,《樂夏3》不大行的主要原因,或許恰恰就是在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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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隊的夏天3》節目劇照。

樂隊面貌的老态有目共睹。“回鍋肉”出現以外,其他樂隊也難見令人耳目一新的面孔——畢竟二手玫瑰也已經上過《明日之子》了。對于《樂夏3》的整體陣容,可以說令大家缺乏驚喜和期待。好不容易出現個别稍微有點陌生的樂隊,又不知因何成為了“綠葉”,出現了剪輯少,沒故事的問題。

其次是樂隊“實力”變弱。第一季新褲子、痛仰、刺猬、面孔、反光鏡,第二季重塑、五條人、野孩子、木馬、達達都能帶來高階玩家混戰感,但本季顯然沒有那麼多強勁樂隊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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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隊的夏天2》節目劇照。

有網友毒舌稱:“中國搖滾是沒有人了嗎,怎麼好多大爺大媽”。這句殘酷的話隐隐指向一種可能馬上就會到來的現實,即未來的《樂夏》就像後期的101選秀一樣,真的面臨“沒有人了”的窘境。事實上,在綜藝業内,早就對《樂夏》系列是否還能找到合适的樂隊有所懷疑。前兩季看似百花齊放的高端開局,或許已經是尾聲的前奏。

把标簽賣給大衆的“小衆”音綜們

在讨論《樂夏》為什麼會選手匮乏之前,必須從綜藝産業内部角度先理解“小衆”音綜的生産邏輯。

近幾年,綜藝切口小衆音樂賽道的選題屢見不鮮,從嘻哈到搖滾到新國風再到民謠等等,頻繁進入綜藝市場,一派“小衆音樂”百花齊放的景象。

值得說明的是,這裡的“小衆”并不是某種音樂流派上的、絕對的定義,隻是相對更廣闊的國内觀衆而言。歸根結底,商業化平台的綜藝是一種大衆娛樂,并不承擔教化民衆或者推廣小衆音樂的責任,我國的市場現狀也不太支持做針對于某一個領域的垂類節目。如果用簡單粗暴的方式來概括綜藝等娛樂産業的視角的“大衆”和“小衆”,那麼隻需要打開QQ音樂,看看前一百名播放量的歌曲面貌,就能大概摸索出大多數人的口味。這也是市場上大部分音綜還是以翻唱流行名曲為主的緣由。

然而,“小衆”音綜的出現又是一種必然。2015年之後,我國音樂綜藝已經發展得相對成熟了,成為一片紅海,大家在節目的标志視覺,嘉賓人群、創作難度上已經卷到極緻。縱觀全球,沒有哪個國家的觀衆像中國觀衆一樣對“新節目”有如此強烈的需求。比起歐美日韓一個經典節目能夠長紅二三十年的狀況,大多數國内綜藝總是在幾季之後就迅速展現出疲态。高強度的創新需求和已經“創無可創”的狀況讓小衆音樂類型走入了綜藝制作者們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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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嘻哈》節目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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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嘻哈》在2017年意識到,可以用已經“野蠻生長十幾年”的小衆音樂突圍主流,圖片來源于《中國有嘻哈》公布的招商方案。

“有嘻哈”的成功讓制作者們意識到,借用小衆音樂鮮明的一下子就可被感知的标簽,是一種從高度同質化,已經被過度消費的主流音樂綜藝中殺出血路來的快捷方式。

綜藝制作者們和播放平台都心知肚明,大衆未必會真的喜歡聽小衆音樂:如果大衆真的愛聽,在社交媒體如此發達,誰都可以上傳幾首歌的今天,不可能有人會僅僅因為“缺乏舞台”而不受歡迎。換句話說,該成為主流的,早就成為了主流。但,人們可能不喜歡聽搖滾樂,卻會因為新鮮,稀缺,有個性,有社交價值等原因喜歡上“聽搖滾的自己”。

就比如,哪怕以一小時20億的播放量登頂“小衆音樂爆款節目”的《中國有嘻哈》看似已經讓說唱深入人心,PGONE在表演時赢得最高呼喊的瞬間也不是在發揮高超的技巧,而是在脫掉上衣之時。

所以,選擇小衆的音樂類型絕不意味着不追求“破圈”和“爆款”,恰恰相反,這些綜藝就是為“非樂迷”服務的,越是不了解小衆音樂的群體,節目為他們帶來的新鮮感和個性感也就越強烈,他們也越容易為此類“标簽販賣”買單。

這意味着什麼毋需多言——無論創作者和參加者們抱着怎樣的心态,為了創作商業邏輯上“成立”的節目,小衆文化的标簽必須被牢牢地焊死在身上。

在《樂夏》裡,搖滾相關的說法和一些所謂的“專業詞彙”被反複使用和強調。從第一季開始,馬東就說反光鏡“夠朋克”,盡管他對于這個“夠朋克”的定義是“特别直接地跟我們導演組女生說話,說你長得像我前女友”。到了這一季,馮海甯在彭磊的對話中說“當明星不容易,很難搖滾起來了”在微博上被大量轉發。甚至,節目還在片尾鳴謝了《我愛搖滾樂》這樣一本早已停刊消失、也從未正式發行,更沒有和節目建立任何官方合作的雜志。

同時,樂手們的“理想主義”和“不羁姿态”也被包裝成獨屬于搖滾的個性特色不斷凸顯。節目強調樂隊的偏離主流和地下感,這既是獨特性保障,也是一種容易打動人,帶有追夢感的故事模式。諸如搖滾是現實中的“避難所”(張亞東于《樂夏》第二季第14期),“很多時候大家做樂隊,是出于這是一個非常浪漫的和理想主義的事情”(付菡于《樂夏》第二季第5期)等等宣言一再在節目中鋪陳和發表。可以看出,整個《樂夏》都在竭力用搖滾作為标簽勾勒一個關于熱淚永遠盈眶的理想世界。

媚俗是音樂服務于綜藝的殘酷必然

但是,這種小衆文化又不能完全偏離大衆認知,以《樂夏》為例,對于搖滾來說,《樂夏》仿佛一個渣男,一邊拼命擁抱,一邊逃避定義。

節目名字揭示了這一點。《樂夏》的所有官方物料和對外口徑中,從不定義自己為“搖滾”。就在第三季開播之前,馬東在采訪中表達的依舊是大家需要“樂隊”和“音樂”。這種考量不僅僅是由于對某些管控的規避,更呈現的是大衆娛樂與搖滾之間看似彌合實則明确的邊界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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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隊的夏天1》節目劇照。

就制作方而言,含糊定位無疑是有利的。正因為不是“搖滾的夏天”,觀衆們很難批評。看上去和搖滾樂不太相幹的明星嘉賓坐鎮現場參與評論也顯得無可指摘。從第一季寫民謠的高曉松到現在連riff(重複的段落)都不懂,隻是從《樂夏1》才開始關注搖滾的高葉,都明确展示着節目組脫離垂類的努力。

概括一下,其制作原則,也是破圈成功的秘訣就是“媚俗”:标簽上必須靠攏“小衆”,口味上必須符合大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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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夏》第一季節目方案中,把自己定位成一個“樂隊選拔盛事”和“音樂節目”,圖片來源于《樂夏》公布的招商方案。

為了“媚俗”,内容上,要盡可能多講故事和情懷,講每一個樂隊的成長經曆與理想,多放成型的表演,規避掉過分專業的比拼和分析——像《閃光的樂隊》等需要先組樂隊再開展競演的節目,光是在開頭展示吉他手、鼓手等純器樂pk的海選階段就讓看不明白水平高下的觀衆昏昏欲睡。

表演樂隊的音樂風格也需要被仔細進行挑選,既要足夠有辨識度和多樣性能夠讓觀衆有所偏好,就像玩戀愛遊戲可以挑選不同風味的對象一樣“總有一款适合你”;又要總體來說具有流行化的特征,不能讓大衆完全接受不了,認可不到(這幾乎意味着硬核金屬的全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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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星球來的人》舞台劇照。

面貌上,一些可被感知的文化符号需要被反複販賣和強調,無論是哪種風格(哪怕是五條人這樣風格更偏向民謠的樂隊),基本上都會被歸納到“搖滾”面貌之下,即獨立的精神,我行我素的姿态,個性的打扮等。這些東西能夠零門檻被受衆所捕捉,并通過談論和消費的方式提供自我價值。對于不懂音樂不會音樂但需要拿愛好标榜自己的觀衆而言,如果能夠靠買件T恤或者一張音樂節門票就收獲“花束般的愛情”,再好不過。

以上種種讨巧的操作,讓《樂夏》得以在大衆口味和小衆音樂的縫隙裡絲滑飛行。

當繁華似錦的舞台開放在貧瘠之中

已經看到這裡的你,或許對“沒有人了”的判斷會有些許認可。

如果要考慮有标簽性、有流行度、歌曲有傳唱潛力、表演夠成熟、願意上綜藝……那麼,本就“不富裕”的中國搖滾行業,還能夠供養幾季《樂夏》?

在對媒體談到為什麼今年沒有做《一年一度喜劇大賽》時,馬東表示,對于這類選手素質極為重要、需要高強度創作的節目來說,總需要給整個圈層留出“長”出新一茬合格選手、休養生息的時間。導演組判定,如果今年就直接做《喜劇大賽3》,中間需要的儲備時間會比較長。

但,對于《樂夏》來說,情況難道會不同嗎?或者說,對于其他所有相對廣闊的社會受衆而言,較為小衆的文化來說,情況難道會有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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