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第25集,簡直想讓我給這部劇打一星,唉,算了,在演員的基礎上給他加了一星,25集太雷了!把一個給殺人嫌疑人做辯護的嚴肅的議題當做男主賦魅的工具性話題,棄了,唉。

24集之前一直給這部劇打的是四星,雖然算不上高制作的電視劇,但是看甜甜的戀愛真的讓人很舒服,再加上兩個演員很靈的表演,這樣三星左右的劇帶到了四星

男主的心理創傷就是,父親因為給殺人嫌疑人,做辯護,導緻了一家的公衆名譽被毀。男主再次接觸到了一起,刑事案件,參與給殺人犯做辯護的過程(猜測後面的情節就是通過這種再次體驗他父親去追求真相,堅持辯護人沒有殺人這種,然後為辯護人帶來了生的機會,然後實現了家庭和解以及名譽挽回等等)


這裡面讓人讨厭的點在于:

第一,職業尊嚴不可混淆,律師的職責是程序辯護,而非實體偵破。律師的正當性不依賴于當事人的清白。

· 警察:負責發現真相(事實判斷)
· 檢察官:負責指控犯罪(法律評價)
· 法官:負責居中裁判(最終裁決)
· 律師:負責制衡與發聲(程序保障)

做了殺人嫌疑人的刑辯律師就是,公衆認知的道德違背的。但是作者設計了一個最後殺人嫌疑人清白,律師也得到了堅守的正義的真相,這樣的故事情節。當然,我非常認可那種很有道德,像辯護人裡面那種律師,但是這裡面寫作是用一個清白無辜的辯護人來襯托,恰恰在暗中強化一種大衆偏見:隻有為無辜者辯護的律師才是好人。


第二,道德潔癖的投射 ,非要讓角色‘幹淨’才能被愛。

似乎不敢讓男主角和他的父親承受真正的職業污名——即為“真正的壞人”辯護所帶來的、無法洗刷的輿論指責。作者必須通過“真相大白”來為角色恢複名譽。


第三,把深刻議題變成“魅力道具”

刑辯律師的困境,本身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命題。它有灰度,有張力,有無法輕易和解的矛盾。

但在這裡,作者的處理方式是:

把所有這些灰度,壓縮成一個“被冤枉的好人”的簡單故事。

于是,深刻的職業倫理問題消失了,剩下的隻是一個“英雄蒙冤—真相大白—英雄被正名”的套路化叙事。

而這個叙事的核心目的,不是探讨律師制度的價值,而是給男主加一層“被世人誤解卻依然堅守”的悲情光環。



真的好生氣啊,有多大的能力就做多大的事,好不好,看得好好的,非要寫這種以為很有魅力的橋段,反而把整部劇都毀了,就像那種本來我今天就想吃個小甜品,也沒過啥腦子,你突然給我端出來一盤什麼高級料理,說這個料理既豐富又營養,其實根本做的半生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