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将幺四婆婆的死简单归因于一场鞭子替换为柴刀的意外。所有幺四婆婆的背景全部无用了,她十八岁丧夫,孤僻养鹅到六十三岁,生命最后两年收留疯子以后走出孤僻,这一切全部忽略,简单归结于一场意外是第一处错误。幺四婆婆十八岁丧夫,社会处境已经沦为不正常,离群索居再正常不过。欠缺处境之下“正常”家庭该有的孩子,丈夫,以及丈夫的殴打(余华作品里描写早期农村家庭妻子被丈夫殴打的情况非常之多,是一种揭露和谴责)因此在收留疯子之后,作为“孩子”照顾完善她“母亲”身份,又让疯子对她施暴以完整她的“正常的”妻子身份。于是她收留疯子以后不再离群索居,敢于接触众人,因为她已经觉得自己属于“正常人”的范畴。害死她的正是所谓的“正常”的观念,将她划分异类,又让她对丈夫的暴行甘之如饴。

第二,虚构马哲的性格,认为一定会共开调查中意外得知的嫌疑人羞于示人的一面。剧中意外展现他们的处境之后是一个黑幕转场直接带过,无言的沉默意味着理解和无奈。作为一个正直冷静理性的刑警队长的形象,他会不知道保护嫌疑人的隐私吗?

案件调查让他知晓太多死者的隐秘,痛苦与挣扎,也让他开始怀疑案件的真正凶手到底是谁,压垮死者的是不被主流认可的命运,那些死去的人无不是被社会划分为“缺陷者”,日常生活忍受着社会无形排挤压抑的沉重,不是简单的马哲将他们的隐私公之于众,他们就羞愤自杀,他们早已忍受无数个日日月月的折磨——当警察上门,理发师就说他已等待很久了,要求马哲省略流程赶快结束,速死的想法昭然若揭,事实是马哲有没有公开根本不重要,他们的创伤,现实对边缘人物不留情面的排挤,对少数派无情碾压,才是导致他们死亡的真正原因。

第三,为了理解剧情,强行认为是马哲杀死四人,正如——马哲偏执认为是疯子杀死四人,于是马哲杀死疯子以求案件脉络通顺,影评人归罪于马哲以求影片可以理解。

所谓四颗子弹只不过体现他明明开了四枪,后面一看子弹却一颗没少的荒诞。就像马哲用马桶冲掉拼图,回头看墙上拼图却依然完整。只是为了表明那些是马哲的臆想,不要忘记所有的关于疯子杀人的影像都出自马哲的梦,并不是铁的真相,只是他脑中认为的真相,代表他主观思想的放映机最后着火跌入河里,他也彻底疯魔,为了不让凶手逍遥法外,小说里马哲最后私自枪决了疯子。这里马哲不过是重蹈了之前所有死者的覆辙,身不由己,无法解救自身,沉陷进生存之河,被身为人的宿命淹没。

小孩的死,是由于他不被成人世界所接纳理解,最初他看见现场,告诉大人却没人相信,小孩依然死于被社会排挤。

不要以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小说故事最深刻的内核,最能赢得共鸣的,往往是讲述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东西,以自身为镜子去看世界。生存无疑是痛苦的,所有人都在河里,别藏着自己的创伤假装正常,直面痛苦才能拥有生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