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這是一個人的死亡所引發的墜落分析,不如說是通過語詞逐字逐句對一對夫妻,她們的關系、個性、孩子、工作、作品的分析,由此可見,連庭審如此代表威嚴公平正義的場合,追求的都不是客觀事實,而是借由物證和人證還原的法律事實,法律事實的碎片牽引了法官和陪審團的内心自證,她們審判她有罪無罪。隻言片語不能定一個人的罪,在任何情況下,那是一種暴zheng。

宣傳喉舌污染語言,短視頻縮減深度,影片給所有人上了一堂語言課,“意外死亡的審判”構成必要性,嫉妒她們奢侈地用所有人的時間去分析語言,也羨慕她們靈敏地反駁或是自證每一個詞,每一句話,精準地限縮在一定情景或是争論。語言是承載思想的工具,它沒有被人們意識到是一門工具,一項載體,是因為它被濫用、泛用、模糊使用到一定程度,人們已經不再在乎說了什麼,什麼沒說,一切都不如沉默,來得振聾發聩,來得安全。

裡面的人們時時刻刻都在争論,一丁點不同可能就會影響罪與非罪的判決,疏忽不得。再說律師一直的形象不都是伶牙俐齒、嘴皮子尖利的“訟師”,作家的作品即使聲明虛構,也會被認為與她個人有關,還可能被冠上“最擅長欺騙”的名頭。從丹尼爾要證明他站在樓下便能聽見她們平靜的争吵,惠樂提出她是用英文争吵的,而不是法語,代替她模拟情景的警官不應該用法語,就為她和死去的丈夫關于語言使用的争吵拉開序幕。她的丈夫塞缪爾認為她們現在在法國,該用法語,而不是英語,他們在一起遷就惠勒,但是惠勒是德國人,母語也不是英語,她們選擇了中間地帶。庭審時,每當她要快速表達複雜的情感,都必須換回英語,退回安全區,而不是更為不熟的法語。

來采訪惠勒的女學生作證,檢察官用了一個詞,“勾引”,“你是否認為她在勾引你?”女學生解釋道,“她很久沒有見什麼新人了,感覺無聊”,所以她表現得較為情緒化,喝了點酒,“這種形式的勾引”。惠勒的律師文森特強調,“勾引一詞包含了很多種形式”。它可以是新鮮感、有趣、吸引力,較為輕淺的形式。塞缪爾的心理醫生出庭作證,文森特随意問道,在醫生咨詢生涯裡自殺的病人有多少位。醫生厘清在法語裡,“自殺”專指嘗試自殺并成功的人,所以數字是零。文森特認為他問的是前者,嘗試自殺這一行為。他們對自殺有彼此不同的理解。檢察官咄咄逼人問起惠勒,“在兒子車禍後,你是否責怪你的丈夫?”如此典型的封閉性問題,惠勒沒有輕易地回答“是”或“否”,因為人人都明白,母親對失職父親無法避免的責怪是常态,她說“有過一小段時間”,但是之後,她更讨厭的是丈夫對待兒子的态度,被标記的殘障小孩,如何讓一個小孩去消化他的一生,以殘障的方式,過他僅有的唯一的生活。她怨恨的不是他的疏忽,而是“塞缪爾把自身的痛苦投射到丹尼爾身上”,他在以這種方式贖罪。

文森特在黑夜的酒後誇贊惠勒,她很“ambitious”,中文翻譯成“野心勃勃”,野心勃勃本身帶有貶義,特别是被用來形容女性,仿佛她是不好控制,頑固的。“ambitious”更适合翻譯為“雄心勃勃”,惠勒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負。一個男證人出庭作證,他研究的是柴棚血迹,他的用詞“蓄意一推”,似乎他親眼目睹并笃定事情如何發生。文森特提醒法庭,他說的“是假設,而不是解釋”。女證人就同一事實作證,“假設”“我認為”“不太可能”“可能性很小”,檢察官抓住了“可能”的漏洞,“可能性很小,也意味着可能發生”,女證人毫不留情地反駁他,“那我還可能成為總統呢”。在這場戲裡,男證人笃定妻子殺死了丈夫,“蓄意一推”,而女證人則認為事實恰恰相反,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偏見裡,為事件“蓋棺定論”。個人認為,心理醫生的證明力非常弱,就像惠勒所言,“如果是我的心理醫生出庭,一定也會把塞缪爾形容成一個混蛋”,心理醫生所聽的是單方證言,“證言”本身存僞,還是傳來證據,屬于轉述,證明力更弱了。

檢察官使出絕招,抽出惠勒的一本書,你丈夫在錄音裡指控你掠奪了他的創意,那麼就來聽聽書本。這不是文學辯論,判斷的基礎是事實,而不是書本的隻言片語。辯方律師說道“小說不是生活,作家不是她筆下的人物”,檢察官所說的想要謀殺丈夫的女人,是故事裡的一個配角。正義不能靠文學聲張,真實與虛構之間永遠有一道線,不認可報道的新方式,對于人物的整個故事保持真實,為了突出相應的内容,虛構填充适當的細節。新聞的力道在于真實性,虛構為它增添了文學性,卻削弱了本該有的真實笃信所具有的荒誕感。“原來小說裡說的一切都是真的”“原來現實生活中也會發生這樣的事”,這樣的感慨不會有了,因為讀者掙紮在真實與虛構之間。它是文學的遊戲,不是新聞的工具。文森特發問後來出場的男證人,他任意揣測了錄音後半段的内容,惠勒對丈夫的毆打,“你說的是預演,這是你個人的主觀看法,添加的個人解釋,用一個假設來填補未知”,律師在庭審的作用,有一個就是挑揀真實,刨開幻想假設和虛構,在法庭真實上舞蹈。

如果人們非要就一樁死亡猜測責任人,願意相信是塞缪爾本人。文森特的結案陳詞非常精彩,“如果非要說惠勒有什麼失敗,那就是她在丈夫失敗的領域取得了成功。”她的短發,她的“強勢”和“咄咄逼人”都可以成為罪證,甚至她一本又一本出版的書,無不彰顯着丈夫的弱勢與無能。錄音裡的争吵,惠勒清晰洞察了丈夫想要把一切都怪罪在自己身上的行徑,“你的慷慨掩蓋了其他更肮髒更刻薄的事,你不能面對自己的野心,并為此怨恨我,你的自尊心爆炸,秉持着該死的标準。”他非要在家教導小孩,是為了彌補自身的愧疚,對丹尼爾疏忽的愧疚,他必須得裝修房屋,是因為他非要堅持回自己老家,舉家遷過來。他想要寫出些什麼,他為此暫停教職,一心寫作,他寫不出來什麼,一本書都寫不出來,為此他責怪她偷竊了他的創意。是他放棄了那個創意,并同意了她的使用,反過來,這成為了争吵時的一把利劍。在丹尼爾想要證實父母并未劇烈争吵的晚上,惠勒在鋼琴旁對他說,“今天下午是不是很難熬?你必須原原本本地說出來,我不想你撒謊。”隐含着她有這個信心,孩子即使什麼都講出來,她也有信心。庭審結束了,她對文森特說“塞缪爾不是這樣的”,她輕聲否認了那個讓她陷入自證清白境地的老公,是一個失敗者,就如丹尼爾回憶起來,她沒有那麼深的恨意,去殺掉那個男人。反倒是另一邊的回憶,關于父親精神不振、自殺未遂,說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遺言,回憶的細節幫他重塑了記憶,感情的天平逐漸偏向母親。在缺乏一切客觀證據時,也許得由孩子的記憶來做決斷,誰是加害人,誰是受害者,或許沒有那個加害人和受害者,聽起來挺夢幻的,不過隻能如此結尾,不是嗎。

不要輕視言語,它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