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行事僞善,别以為大聲地念誦古蘭經,就可以掩蓋謊言。”
我聽過很多很多,被傷害後,來自于别人的規勸。你要吸取教訓、你不可以再xxx、你最好不要這樣想、你不能給xx傷害你的機會、你不要這樣做了、不可以 … 這些聲音都把被傷害這件事的主要責任放在了“我”身上。
他們用盡一切手段,讓我覺得,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他們會用暴力與特權強迫他人改變證詞,要我承認這一切都是“我勾引了他們”。
他們甚至會說,怪你太美、怪你太多情、自古紅顔多薄命… … 可是,這些我所遇到的事情,細數下來,哪一件我應該負責呢?我正常地穿衣服、交朋友、談戀愛、看醫生、工作、與人相處、付出愛、信任與尊重,我這麼做是因為我對這個世界還有一點基本信任,以及安全感。
可就是在這些我以為正常的環境下,我遇到了很多不正常的人,然後,我還要去為這些不正常的人對我做出的不正常的行為,承擔後果、背起道德的十字架、甚至攻擊自己:我是個爛人,我肯定做錯了什麼,我肯定是傷害了别人,别人才會這樣對待我。
他們剝奪了我作為主體的感受與權力,又讓我承擔主體的代價。仿佛我才是原罪、是動機可疑的婊子。因為我的錯,我才會經曆這一切。因為他們的存在,我從此變得啞口無言、小心翼翼,變得麻木冷漠,變得警惕與懷疑。
可是,這一切明明都隻是他們做錯了,又不想承擔懲罰與代價而已。他們不想承擔責任與代價,反而要我為這一切埋單,試圖通過羞辱、打壓和指責,要我噤聲閉嘴,如若不然,他們就用我的生命安全與名譽威脅我,使人們像遠離瘟疫一樣躲開我。
同時,還要站在道德制高點審判我,還說我冒犯了他們、違反了規則、侵犯了他們。
他們是誰?擁有特權的天神?還是一無是處的膽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