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無聊的時間遊戲,靠強迫觀看、消耗别人的時間和内存,強加給觀衆自己的那點東西的這種招式,太他*損了。導演把黑白長鏡頭作為自己的大刀把他導的東西強行神聖化,從而完成一種觀衆絲毫不關心的私人化自我确認,并且生怕别人不願意,以一種吃相難看的姿态強行塞給觀衆。為什麼?筆者推測這可能與導演的成長經曆有關。另外筆者認為大可不必借着别人的噱頭,獲得那丁點可憐的身份認同。因為何必踩着别人的屍體蹦迪?筆者強烈建議導演将片名改為美利堅之狗,因為導你自己的可能還可以拿個三星。一星給僅作為形式的鏡頭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