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最近患上了一種病。

每個月總有那麼幾天……

口幹舌燥,面紅耳赤,情緒非常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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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誤會。

不是生理期,是因為更可怕的——

韓劇發力期。

有沒有發現,每隔一段時間,總有批量韓劇集體發力。

其中的優勝者,讓人追得入迷。

開始是《天空之城》,之後《王國》接棒,到剛過去的《觸及真心》……

下一階段,誰會跑出?

瘋狂追劇兩天後,Sir有答案了。

《自白》

자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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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熱”從開年就高居不下。

題材從愛情、倫理,到懸疑、燒腦,涉獵甚廣。

這一次,同樣是傳統強項——犯罪。

隻播4集,拿下豆瓣8.7高分。

Sir估它還有向上的趨勢。

畢竟,第一集就那麼高能的電視劇真的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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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下着雪的工地,一具女屍。

再走近,血腥加倍:

死者被碎玻璃瓶連捅十幾次,失血過多而死。

屍體的衣服被脫下燒毀,紅色指甲、紅色口紅,也慘遭破壞。

标準的犯罪片開場——

殘酷、淩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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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幕來源:韓迷字幕組

但開場之後,故事迅速擺脫了“标準模式”。

沒有曲折的探案,沒有緊張的分析嫌疑人。

懸案,一直懸着。

兇手,輕易現身。

警方束手無策了N個星期後,終于找到了突破口。

這個突破口,可以說毫無技術含量……

通過留在受害者皮包上的指紋,确定嫌疑犯是27歲的韓正久(李基赫 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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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的理由有三:

1,指紋。

2,在新聞上得知警察找不到嫌疑犯後,他給警局打了一通電話,嘲笑警察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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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場的門。

第一次來現場的人,本能反應都是推門。

但這門不是推拉門,而是左右移動的趟門。

隻有韓正久,第一次來到現場就很自然地用正确方法開了門。

于是警方認為,他肯定來過犯罪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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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看來,證據确鑿。

但你發現沒有?

所有“證據”,都隻是推測。

于是,案件迎來了第一次的轉折。

案件的重要人物登場——韓正久的律師,崔道賢(李俊昊 飾)。

現場勘驗時,崔道賢發現了疑點。

警方的推測,被逐條駁回:

1,皮包上的指紋,是嫌疑人偷錢時粘上的。

2,惡搞警察的電話,不過是他無聊的醉酒之作。

3,能準确開門,也是因為他的工作區域裡也有同款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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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起死回生——

一個殘忍殺害少女的殺人犯。

變成了醉酒偷錢,事後還打騷擾電話的小混混。

判決結果,從無期,減到隻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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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後,老警探奇春浩(劉在明 飾)不服。

直接找到律師韓道賢理論。

雙方各持己見——

警探:你把一個殘忍的殺人犯放了,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律師:我隻是完成我作為律師的工作。

一樁懸案,引出維度更廣的對峙:

從真相與結果的矛盾,變成法理VS人情的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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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殺人犯,但不代表這個人就是清白的。

第二次轉折,是在5年之後,韓正久出獄。

再一次,他被确定為另一樁命案的嫌疑人。

這次,還是看起來證據确鑿。

殺人手法、受害者特征,與5年前的案子一模一樣。

而且警方還發現他出現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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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真的是他嗎?

眼前的證據,似乎完美。

但。

也在于,它們太過完美。

接下來的第三次轉折,絕對是颠覆三觀的緻命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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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第一次命案。

劇情透露出當時一個重要細節:

被釋放前,警探奇春浩問了韓正久一個問題。

關于兇器。

為什麼偏偏選了燒酒瓶?

韓正久猶豫了一下,在他耳邊得意地說了實話:

(我用的)不是燒酒瓶,是汽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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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等于親口承認殺人了嗎?

沒錯。

但Sir說過,這不是一部标準的犯罪劇。

它的目的,不在展現案件的離奇,或者探案技巧的高明。

它的懸念更高級:

如何在森嚴的規則限制下,伸張自己心中的正義。

韓正久的自鳴得意,也源于他熟知規則。

韓國有一條這樣的法律。

[一事不再理原則]:一旦處理的事件就不再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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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韓正久的第一次宣判,無法翻案。

連韓正久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我都坦白自己殺過人了

竟然還是無罪

真是個好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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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正久的律師崔道賢,也在逼問着嫌犯時,心裡犯難。

是選擇正義,還是選擇維護自己的委托人?

在這些摒棄了非黑即白的選擇中,律師、警察,都有着自己職業上的灰色地帶。

律師崔道賢,不止一次提到自己的身份。

一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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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熟知法律,也想要伸張正義。

但他卻得站在律師的立場上,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人身權益。

這是他的無奈,也是他的職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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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他對立的,警探奇春浩。

一個把正義挂在嘴邊的警察。

面對法律和規則,卻束手無策。

就算賭上半輩子做警察的直覺,他也無法完全肯定自己抓的每一個犯人,都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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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針鋒相對的兩人,歸根結底,都有同樣的疑惑——

奇春浩眼看着疑犯不能重新被審,感到失望;

崔道賢看着自己在獄中的死刑犯父親,無能為力。

他們對國家的司法制度,有着強烈的不信任感。

在他們看來,法律不合理性之下必定有冤案,也有讓他們無力回天,無法追尋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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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命案,引出了無數猜測。

但接下來,Sir看到編劇隐藏了更龐大的布局。

比如那些疑點重重的角色,和盤根錯節的人物關系。

崔道賢和齊春浩,就不隻有一層敵對關系。

崔道賢的父親也是一名死刑犯。

他正在監獄服刑,而當年把他送入監獄的人,正是奇春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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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有錯綜複雜的關系,都跟一個關鍵詞有關——

自白。

韓正久不認罪,是自白;奇春浩認定韓正久就是殺人犯,同樣是自白。

什麼叫自白?

在法律上,一份自白,可以承認所有指控。

同時,也可以随時被另一份自白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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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名用“自白”兩字,意圖明顯——

它在質疑真相的重量,更在質疑規則的邊界。

劇中有一個細節,Sir印象深刻。

韓正久的案子結束後,崔道賢來到了五年前韓正久謀殺案的受害人家門口。

遲遲不敢摁響門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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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問是誰。

門外的他,猶豫了許久。

崔道賢不再如往常斬釘截鐵一般報出名号。

而是戰戰兢兢地說出了“律師”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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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自白後,放下了自己的負罪感。

但那些本應該站在法庭上,保留正義感的人,卻遲遲不能原諒自己。

崔道賢的一句“對不起”。

遠遠不如,在五年前告知受害人家屬真相更有用。

真相,有時是一種解脫。

真相,也是一種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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