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不結婚,而是走婚。男人晚上來女人的房間過夜,第二天一早回母親家裡。你和幾個人走婚、走不走婚,都是自己的自由。

摩梭人的居住組織形式是大家庭,大家庭承擔了生産、生活、後代撫育、感情慰藉等諸多功能。每個大家庭有一位女性來做當家人,她們需要承擔很多家庭事務。這種家庭形式使得兩性關系得到解放,兩個人發生性關系或建立親密關系的唯一前提就是感情。

摩梭人不強調男女間保持忠誠,感情是流動的。隻要女方不再接納男方上門,關系就算終止了。一旦兩人的關系破裂,對雙方的影響都并不大,因為他們還有彼此的大家庭。在那裡,他們可以獲得感情和後代撫育支持。大家可以在兩性關系上得到最大程度的自由。摩梭人從未出現過情殺。

這種母系大家庭的生活單位也淡化了親屬間親疏有别的概念。孩子從小可以得到衆多長輩的關愛(外婆、舅舅、姨媽),和媽媽兄弟姐妹的孩子一起長大。他們不分堂表,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媽媽是誰。

這讓我開始思考我們對親屬親疏關系劃分的原則。我們通常都認為和自己核心家庭内部的成員最親,下意識會覺得父親要比舅舅/伯伯要親,母親比姨媽/姑姑要親。這自是出于父母對我的養育,以及共同生活發展出的親密。如果我從小就知道自己有很多個“阿咪”,她們都和我共同生活、對我都一樣好呢?血緣對于親疏關系的決定性有多強?有多少又是由家庭組織形式造成的?

摩梭人修房子全村人來幫忙,忌諱談錢,家家戶戶用木門,受教育程度低(講真,生活在那裡,我做文盲也不會少開心一點)。這些特質倒是回扣了費老所說的中國社會的鄉土性。

摩梭人的大家庭模式需要諸多條件。他們生活在山村裡,商業不發達,人口流動程度低,大家庭的成員也都基本在位,是妥妥的熟人社會。不知道這代年輕人長大,會不會都長期在外務工?在外務工就涉及到獨居,或者和伴侶同居。孩子是留在大家庭裡,還是帶在身邊?又或者,這樣的大家庭是否還會存續?如果當地旅遊業找到了良性的可持續發展模式,他們在改善生活條件的同時,也能夠繼續留在當地,延續摩梭人的文化和傳統。這當然是最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