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今天我們繼續閱讀喬麗華的作品《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
昨天,我們了解到朱安的家世,朱家雖然當年富貴,但後來也是景消人散。
那麼作為朱家的長女、父母的掌上明珠,朱安是如何與魯迅定下婚約的呢?
讓我們開始今天的閱讀吧!

“老大姑娘”的婚事

作為舊社會女性,朱安是個悲劇性的人物,因為她在無愛的婚姻中度過了苦澀的一生。

這一悲劇的前因後果,還得從1898年前後說起。

那時候,魯迅的母親魯瑞喪夫不久,小兒子椿壽又夭折,連遭打擊,她的心情非常低落。

這一時期,魯瑞的遠方妯娌謙少奶奶時常過來邀魯瑞看戲、打麻将,給了魯瑞不少安慰。

婦人們在一起,難免會聊及兒女的終身大事,誰家的女兒長得俊,誰家的公子門第好,大家互相打探,交換信息。

就是在這段時間,魯瑞為自己的大兒子相中了丁家弄朱家台門的安姑娘。

後來的故事,大家都已知道,有人為朱安歎息,并且假設說,當初她如果另嫁他人、相夫教子,人生或許是另一番境況。

喬麗華卻認為,這樁婚事的締結看似偶然,但細究一番,其實也可以看到其中的必然因素:

首先,周朱兩家談婚論嫁的時候還沒有“魯迅”,朱安要嫁的,是周家台門裡周福清的長孫——周樹人。

魯迅後來在《呐喊·自序》中寫道:

有誰從小康人家而墜入困頓的麼?我以為在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見世人的真面目;

我要到N(指南京)進K(指江南陸軍學堂附設的礦務鐵道學堂)學堂去了,仿佛是想走異路,逃異地,去尋求别樣的人們。

使得原本的小康之家走向破落的緣由是,祖父周福清犯下科場行賄大案,之後被關押牢獄,父親周伯宜又病故。

魯迅的母親魯瑞一個人支撐着整個家,非常艱辛。

其次,朱家也有出于現實的考量。

那個時候,朱安已經二十歲,因為“生而穎慧,工女紅,守禮法,父母愛之不啻掌上珠”,在擇偶一事上格外挑剔。

挑來撿去,不知不覺就到了二十歲。

在當時的年代,這個歲數還待字閨中,就會被稱為“老大姑娘”。

人們會猜測,老大姑娘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點,才會從“奇貨可居”轉為“削價抛出”的境遇,此時再想挽人做媒,就隻能屈配填房。

朱耀庭夫婦不願意女兒受委屈,成為人家的填房,去給人當後母,因此不得不降低了标準,隻希望為女兒找一個門當戶對的人家。

周家雖然破落了,但怎麼說也是去做原配夫人,終歸體面些。

隻是朱耀庭萬萬沒有想到,“原配夫人”這四個字,自此成為了貼在女兒身上一輩子的标簽。

除此之外,朱家與周家本來就是姻親。

魯迅在《朝花夕拾》中提及的一位遠房叔祖,他的夫人藍太太是從丁家弄嫁過來的,恰好就是朱安的姑太太。

因此,安姑娘嫁給周家台門,也算是親上加親。

有了這層關系,藍太太的兒媳謙少奶奶便從中牽線搭橋,這樁門當戶對的婚事一拍即合。

确定婚約

按照紹興當地的風俗,男女兩家一旦訂婚,就要進行幾道不可省去的程序。

這一過程,被魯迅的弟弟周作人記載在了日記中。

第一道程序是出口,這是雙方家長經由媒人說項,表示同意婚事後進行的一道程序。

江南二月,春寒料峭,周作人陪同家族中幾位長輩,以及藍太太的兄弟朱霞汀一起乘船遊玩。

名義上是遊玩,實則是互相交流、了解、商讨子女婚事的一個過程。

在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代,郎情妾意是蹊徑,家長相中才是常态。

1899年二月,周家出了求帖,朱家回了允帖,婚約确定,再無反悔。

第二道程序是請庚,由男方向女方家裡問詢姑娘的生辰八字;

再将男女雙方的生辰送到當地的擇日店家,請他們排八字,在此基礎上确定合卺(舊時夫妻結婚的一種儀式)吉日。

不知什麼原因,周家隔了兩年,直到1901年正月,才履行這道程序,詢問安姑娘的生辰八字。

當時,魯迅已回學堂,周作人特地寫信,将此“喜訊”告知兄長。

這一時期,周家還有另外一件喜事——魯迅的祖父周福清被監禁八年之久後,得友人幫忙,終于獲準釋放。

一時間,周家可謂雙喜臨門。

第三道程序是文定,男方向女方發送彩禮,讓其置辦嫁妝,同時送上寫有婚期吉日的帖子。

因為魯迅本人在南京讀書,這些應酬場面都由二弟周作人出面,他便将相關瑣事寫在日記中。

而關于文定的日期,日記中卻不見記載,因此成為一個懸案。

後來的事實是,魯迅去日本留學,朱安等了整整七年,兩個人才從訂婚走到結婚這一步驟。

卻不知,這之後是更加漫長的等待與幻想,乃至無望。

禮尚往來

自從締結了婚約,朱安和魯迅的婚事就算落聽了。在這期間,兩家親友也會進行禮尚往來的活動。

定下婚約後,正值清明時節,周朱兩家雇了大船去看戲,浩浩蕩蕩十幾人。

從早晨到半夜,大家興緻盎然。歸途中,雨打烏篷船,平添了一份情趣。

第二天出遊的規模更大些,周作人自己對這日記有過一番注解:

“那一次看戲接連兩天,共有兩隻大船,男人的一隻裡面的人名已見于日記,女人坐的一隻船還要大些,魯老太太之外,有謙少奶奶和她的姑藍太太,她家的茹媽及其女毛姑,藍太太的内侄女。”

可謂呼朋引伴,很是熱鬧,氣氛也剛剛好。

另外一次,同行的人當中有長媽媽,就是魯迅在《朝花夕拾》中提過的替他買來《山海經》的阿長。

原本是周朱兩家愉快的聯誼活動,後來意外發生了一件悲恸之事——長媽媽在船上因癫痫病發作而猝死。

因為這件意外,後面的事情亂了套,大家都盼着台上的戲早點演完,船隻松動,可以各自回家。

經過這次事件之後,雖然不見得再會有人發羊癫瘋,但開船看戲卻差不多自此終止了。

在這之前,朱家已應允了周家的求婚,而周家隔了整整兩年才人去丁家弄請庚,有人不禁猜測,其中緣由或許跟長媽媽的意外去世有關。

不管怎樣,兩家人依舊保持禮尚往來。

時間到了1901年,朱家有長輩過生日,周作人去送賀禮。之後周家有人辦壽宴,朱耀庭親自來拜壽。

也許,他想趁此機會把婚期定下來。這一年,他家的安姑娘已經23歲,不能再拖下去了。

遺憾的是,朱耀庭後來在從江西返回浙江的途中去世,沒能看到女兒出嫁。

這樁婚事由魯迅母親做主包辦,後來遷居北京後,她對同住四合院的人提及過,言辭之間或許含有悔意:

“當時我為大先生訂了親,事後才告訴大先生。

他當時雖然有些勉強,但認為我既做了主,就沒有堅決反對,也許他信任我,認為我給他找的人,總不會錯。”

1902年,魯迅去往日本留學,和朱安的婚事隻好暫時擱置一旁。

留學期間,魯迅也曾回國探親,但他并沒有完成結婚這項任務。

就這樣一直拖延着,耽擱着,從訂下婚約的那天起,朱安從20歲,一直等到了28歲。

今日共讀《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

【結語】

今天,我們讀到了朱安與魯迅簽訂婚約的緣起,以及這一過程中的意外與波折。

無論如何,兩個人最終還是要履行訂下的婚約。

那麼結婚當天又是怎樣一種情形呢?

讓我們期待明天的閱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