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今天我們繼續閱讀喬麗華的作品《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
昨天我們讀到了朱安與魯迅簽訂婚約的緣起,以及這一過程中的意外與波折。
無論如何,兩個人最終還是要履行訂下的婚約。
那麼結婚當天,又是怎樣一種情形呢?
讓我們開始今天的閱讀吧!
被騙回國完婚
當時的紹興有“養女不過二十六”的規矩,而朱安已經28歲了,歲月對于她而言,是尤其經不起等待的。
處于那個時代裡,朱安和絕大多數女子一樣,從小被纏住,一雙三寸金蓮,在當時是女性美的象征。
起初,魯迅剛去日本留學時,曾寫信回來,讓安姑娘另嫁他人。
但這怎麼可能呢?
魯瑞讓族中長輩寫信勸說大先生,在信中強調,這樁婚事是她求親求來的,不能悔婚,否則對兩家名譽都不好,朱家女兒更是嫁不出去。
出國留學的魯迅眼界開闊,思想上追求進步。
他見婚事已成定局,不願母親為難,出于讓步,同時大概也希望盡可能縮短自己與未來妻子之間的差距,提出了讓安姑娘放足、進學堂的要求。
可是,這要求被朱家拒絕了。
魯迅遲遲不回國,兩家長輩為此都焦急。
實在迫不得已,魯瑞一邊托人打電報,謊稱自己病危,讓大兒子速回,一邊着手修葺房屋,為婚事做起準備。
遭遇催婚的魯迅,就這樣被騙回國。
很多年過去,他的堂叔周冠五回憶說:
後來把這情況又告訴魯迅,結果魯迅回信很幹脆,一口答應了,說幾時結婚幾時到,于是定局結婚。
定了日子,魯迅果然從日本回國,母親很詫異,又是高興又是懷疑……
魯老太太感到詫異和懷疑,大概是沒想到兒子竟然表現得如此順從。
而他之所以如此順從,是因為他隻把這樁婚姻當做任務,一項母親和社會交給他的任務。
既然早晚都得履行,又何必違抗?
作為魯迅學生兼好友的孫伏園,或許更能讀懂他的屈服:
“魯迅先生一生對事奮鬥勇猛,待人則非常厚道。他始終不忍對自己最親切的人予以殘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那時候,魯迅常對身邊的朋友說一句話:“我不知道什麼叫愛。”
婚姻是可以無愛的,隻是不會幸福罷了。
裝大腳的新娘
1906年農曆六月初六,朱安與魯迅在周家台門舉行婚禮。
朱安等了七年,終于等來這一天。
那個時候,她内心湧動着怎樣一種情緒,是塵埃落定的放心?還是憧憬未來的期盼?
世人已經不得而知,但或許早有長輩對她諄諄教誨:生為周家人,死為周家鬼。
在封建禮教沉疴痼疾的影響下,一旦踏入婚姻的圍城,她便心甘情願地被囚禁一生。
作為新郎官的魯迅,至始至終沒有違抗,對舊時婚禮的繁瑣儀式一一照辦。
很多年後回首往事時,他曾對友人說:
那時家裡人因為聽說我是新派人物,曾擔心我可能不拜祖先,反對舊時的婚禮。
可我還是默默地按他們說的辦了。
舉行婚禮那天,按照紹興習俗,新郎本來是要剪掉辮子的,但魯迅到日本留學後就剪掉了辮子。
所以,他隻能臨時裝上一根假辮子,拖在拿破侖帽那樣的筒帽下面。
身上的服飾也是舊式——裡面袍子,外面紗套,腳上靴子。
如此着裝的魯迅,在神堂恭候母親為他安排的新娘。
花轎款款擡來,新娘從裡面走出。
她全身着古裝,上面紅紗單衫,下面黑綢裙。
那天,身為新郎的魯迅,身材比新娘高一點。新娘身材尤為矮小,倒也沒有其它外貌上的缺點。
在場的親友都有注意到,黑綢裙下,向前緩緩挪步的,是一雙大腳。
這雙大腳和新郎的辮子一樣——都是裝出來的。
魯迅回國前寫信回來,表示自己不喜歡舊時小腳女人,他并不以此拒絕母親安排的婚事在,隻是要求朱家女兒放腳,然後進學堂。
安家長輩思想古闆,回信說,腳已經放不大,至于進學堂讀書,更不願意。
流年似水,魯老太太依然能夠追憶起大先生婚禮上的情景,有一個小小的閃失留給她深刻的印象:
“結婚那天,花轎進門,掀開轎簾,從轎裡掉出來一隻新娘的鞋子。
因為她腳小,娘家替她穿了一雙較大的繡花鞋,腳小鞋大,人又矮小,坐在轎裡,‘上不着天,下不着地’,鞋子就掉下來了……
當時,有些老人說這不吉利,我倒也不相信這些話,但願這門親事順利。”
但願的事,往往無法如願。
在老一輩人看來,門戶相當、容貌相當的兩個人,是能夠平平和和過日子的。
思想的偏狹與迷信,讓他們将這樁婚事後來的不幸,歸咎為婚禮上的壞兆頭。
安靜的新婚之夜
也許,魯迅先生當時是否抱着既來之則安之的心态,他配合婚禮上的種種儀式,從拜堂一直到洞房,像木偶一樣聽命于旁人安排。
若幹年後,他的堂叔周冠五依然能夠清晰回憶起當日晚上的情形:
他和另外一個小夥子扶着新郎上樓,陳舊的樓梯,一階一階,鋪着袋皮。
樓上有兩間低矮的房子,用木闆隔開,新房内家具不多,一張紅漆木床,以及新娘的嫁妝。
被人扶着上樓、進洞房,魯迅沒有推辭。見了新娘,他也沒有開口說話,臉色顯得陰郁沉悶。
旁人也許不太明了,但這已經是魯迅能夠做到的最大的接納與退讓。
年少時開始在周家台門當傭工的王鶴照,曆經歲月遷徙,年老後也依然記得當年情形。
那天,他是第一次看到東家的大少爺。
連他都知道,魯迅專門從日本回來,就是為了與朱安完婚。
先後時間很短,他與魯迅沒有交流,對于做新郎的魯迅穿着打扮也沒留下印象,獨獨對一個細節記憶猶新:
婚禮當夜,魯迅是在新房度過的。
第二夜就搬去書房,印花被的靛青把他的臉都染青了,看起來很不高興。
臉被印花被的靛青染了色,是否是因為,他在深夜時分,埋首于被窩哭泣?
有親友追訴,魯老太太為關注新婚夫婦的動靜,深夜會去新房隔壁偷聽。
此策之下,她發現,兒子兒媳很少談話,哪怕新婚燕爾,兒子依然看書,遲遲不上床睡覺。
兩三天後,魯迅就搬到母親房間去了,另外安置一張床,晚上依舊看書。
對這樁婚事以及自己的妻子,魯迅顯然很失望。
周作人認為,這是因為朱安沒有按照魯迅的要求放足、讀書:
“結婚以後,我大哥發現新娘子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
他以前寫來的信,統統是白寫,媒人又是謙嬸,她們婆媳倆和我母親都是極要好的,總認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總是靠得住的。
既然答應這樣一個極起碼的要求,也一定會去做的,而且也不難做到的,誰知會全盤落空呢?”
親朋好友的解說,張三李四的猜想,或許最終都做不得數。
真正的想法,深藏當局者的心底。
可他從隻言片語中,有意無意透露了灰色的心境:
“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隻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今日共讀《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
【結語】
今天,我們讀到朱安與魯迅婚禮當天的情形。
魯迅為完婚裝了假辮子,朱安為嫁人裝了大腳,兩個人的洞房花燭夜也是不盡人意。
那麼,他們之後的婚姻生活又将是怎樣一種境況呢?
讓我們期待明天的閱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