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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俊昊的場面調度和鏡頭語言相當精彩:片中使用多次的近景和大遠景的切換産生了極大的戲劇張力。例如振泰從湖中撈出高爾夫球杆并揮杆激起一串水花的近景,接下一個夜幕中整個高爾夫球場的大遠景,振泰在畫面中的位置小到剛好夠辨認出四肢;母親找律師無果後出門給振泰打電話的特寫,接她行走在雲霧缭繞的山腳下的田壟上的大遠景,人物依舊小到隻剩下移動的黑點。不知道奉俊昊是否懷着些許對人類的戲谑。

還有片頭母親舞蹈片段的提取也是巧妙的設計:一片荒草從中,母親遠遠走來,似乎記起什麼、又似乎在尋找什麼;然後她有些痛苦地跳起舞來。一直到母親殺人那場戲,當她把房子燒掉後從樹林中走出來,穿到一片荒草中,這一幕和片頭相銜接時,觀衆才了解到真相——母親的心情,以及她在想的究竟是什麼。片頭的舞蹈和表情一下勾起觀衆的好奇,引着他們探究下去、進入影片。

奉俊昊迷人的地方是,他的電影雖然是類型片,但并不單單是懸疑,如果隻剩下懸疑是蠻無聊的。相反的,《母親》不到結尾真相就大白了(

《殺人回憶》則是到結尾都沒有一個真相)而這才是有趣之處:導演制造了那麼多線索使觀衆以為兒子泰宇(陶俊)是無辜的,結果來了個大烏龍,兒子确實是兇手,隻不過是因為關鍵詞“白癡”被觸發後才發生的意外。

那麼當母親知道了真相之後,她怎樣消化,她怎麼做下一步,才是關鍵。有點李滄東的感覺。當拾荒者說要報警時母親拿扳手将其殺死,這樣下意識的舉動,也指明了母親唯一的道路——她要向兒子一樣遺忘,她要向振泰和社會一樣弱肉強食。所以當她和糊塗警察去看望“兇手”——另一個智力障礙的男孩時,母親問:“你雙親還在嗎?”而後号啕大哭。警察們以為她終于見到“真兇”太過激動,而觀衆則知道她是因為找到新的替罪羊太多激動,同時心中存在的些許良知使她痛哭。

警察找泰宇當替罪羊草草結案,因為他是智力障礙者,母親找喜憨兒當替罪羊換回自己的兒子,哪怕他是真兇,因為喜憨兒是沒有雙親的智力障礙者。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社會,這是一個吃人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