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完,粵語版确實更容易讓觀衆有點慷慨激昂的代入感,據說國語配音版感覺極差,所幸沒選擇國語版。
從小跟着港片和無線律政劇成長起來的,或多或少都能感受到,在香港法律制度下總有一些警察、法官、律師們,為了實現法律框架下盡可能的倫理公義,在不懈的付出自己的努力,有些時候可以感染到旁人甚至對手。比如本片的控方律師,在聽完那段不合規的錄音以後,也認同了既要程序正義也要結果正義。
香港的法律體系裡,稍微重要一點的案件的罪名裁定都要由陪審團來決定,法官的作用是維護審判過程,并在陪審團裁定後做出量刑判斷。相比于發條法系裡法官的絕對權威,陪審團分散了法官的權利,可以通過多人合議來更加公平公正的對待被控方。
陪審團制度好不好,拿韓國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很多韓劇韓片裡,受到“指示”的法官,幾乎可以毫無顧忌的對被控方做出有罪或者無罪的裁定,無權無勢的一方想要對抗權貴難于登天,而有權有勢的被控一方則可以輕易的逃脫法律的懲處。
在沒有陪審團制度的韓國法庭,律師的作用也就是幫助控辯雙方走完流程,在這個過程中盡可能的為當事方争取一下有利條件。即便是法官沒有受到“指示”,但面對審了無數案件快要審吐了的法官,任律師舌燦蓮花正義感爆棚,也很難被打動,更沒有閑工夫去理會所謂的common sense。
如果本案放到韓國,都不用鐘家主動活動關系,了解案件背景的法官會主動幫鐘家擺平一切,除非弱勢一方采取非法手段,否則結局基本上是沒任何懸念的。
正是香港法律的陪審團制度,才能讓那些大狀們有機會引爆正義感帶動陪審團的同理心同情心,從而為弱者和受害者一方最大限度的讨回一些公道。
其實本片講述的就是在一個虛拟極端壓抑情形下(鐘家手眼通天),讓香港法律制度有機會保障基本的公義良心,能讓有正義感的大狀有機會為弱者和受害者讨回公道,讓人們在迷茫的時候也不要對法制失去信心和對正義失去信仰。
陪審團制度不一定能解決一切問題,但至少讓一些問題有了合理合情的解決之道。
你看,就連曾潔兒那樣的弱者都可以讨回公道,你還有什麼可擔心害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