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的過程裡就想到,這一定會是部争議很大的電影。觀衆受類型電影訓練久矣,一部詐騙犯罪片,應該是怎樣的套路大家心中早有想法——這應該是一個學渣面對高難試卷慘敗之後奮勇直追,逆襲成學霸,最終大鬧考場揚眉吐氣的故事。可《鹦鹉殺》偏偏是一部嘗試跨越類型、而且不聰明地觸碰到了一些“硬題材”的片子。
我當然不否認,電影有美化、淡化詐騙案犯罪感的嫌疑,不過正如周冬雨在接受訪談時提到的,隻有自作聰明的人,才會被詐騙。我們也可以反過來問:那些把詐騙案拍的鮮血淋漓——母親跳樓、女友分手、孩子辍學、父親昏厥,這樣的電影讓我們深刻意識到詐騙無處不在了嗎?它們把詐騙奇觀化的同時,也将其與日常生活隔離開來。就如同韓劇看多了的人會覺得愛情就是要轟轟烈烈一樣,奇觀化犯罪片看多了的觀衆也會以為詐騙案都是天崩地裂、敲鑼打鼓的。但實際上,我們真的能在茫茫人群中一眼識别出詐騙犯,然後将其從自己的生活中永遠剔除出去嗎?
電影用冷靜克制的叙事、晦暗不明的光影講了一個欺騙與情感共生的故事,同時也刺探到了人性中真真假假的問題。周冉被騙的過程僅僅用了幾分鐘的時間就被一筆帶過,沒有激烈的沖突和起伏的情緒。導演用了一段隐喻的鏡頭,拍攝了周冉在泳池裡緩慢遊動、浮起又潛入的過程,象征着她自以為的愛情将她從都市枯燥的生活裡托起又抛棄。緊接着,鏡頭一轉,她和龐甯出現在海上。船婆婆拜菩薩的建議分化成為電影叙事的兩條線索——表面上它連接起了這座小城的旅遊業,為周冉和許照的相遇做了合理的解釋;另一方面,神靈的庇佑、信徒的祈求為影片的主題蒙上一層神秘化的色彩,舉頭三尺,神明在望,而人心與人心之間卻是那麼浮動難測。
接下來,幾位主人公之間的相遇是觀衆們最大的槽點之一——騙子與受害者的重逢居然是偶遇!客觀上來說,這确實減弱了電影的故事性,懸疑犯罪電影中引人入勝的一個環節就是解謎與追兇,但是在《鹦鹉殺》裡這完全依靠巧合完成了,未免令人掃興。不過,當我們細細回味周冉的尋兇過程或許會發現這其中有一絲深長的意味。她曾沿着各種線索嘗試尋找過,但人為的努力都以失敗告終了,可是真正的相遇發生在公車上、庭院裡,而且是以許照對周冉一見傾心的形式。命運的難測、失控再一次體現。
藉由許照,周冉和林緻光的重逢(也是初見)就順理成章。相遇了,然後呢?沒有歇斯底裡、沒有怒發沖冠,甚至沒有一句指責或控訴,有的隻是兩個人面對面站着,周冉的眼淚一滴一滴落下來,林緻光繼續紅口白牙、毫不愧疚地說着他行騙的謊話。此時,周冉的心裡除了憤怒應該還有一絲絲愛吧?所以她選擇了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不是立刻報警。
這裡我還想掰開講一個女性的反殺幻想——周冉認為自己通過一個對調的殺豬盤就可以讓林緻光感受到和自己一樣的痛苦,這是因為她還相信林緻光依舊人性未泯。這才是整部電影裡唯一一個令我感到後背發涼的細節,是我意識到的最大的危險——無論林緻光是否還可以稱之為一個有感情的人,周冉的決定都是因為太過執着于自己情感上受到的損傷之後做出的不理智決定,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生命。這樣以身犯險生活裡實在太多,小到失戀的人為情所困、大到電影中對調殺豬盤報複罪犯,而根據我的自身經驗,習慣這樣做的往往都是女性。但是,親愛的們,女性缺少的并不是感情,放下感情之後才會發現,我們需要的是硬紮紮的權利。
在故事的結尾,周冉報仇成功。我依然不去關注她在感情上是否真正扳回一城,林緻光所說的,火車上的十五分鐘就是兩個人的永遠,即使是真心也并不誘人。這是一個太極端的例子,觸碰到法律底線的選材極大地縮小了影片本來可能撬動的話語空間——關于愛、關于欺騙、關于我們内心世界中紛繁複雜的真真假假的那些面向,我們究竟是在欺騙中學會了分辨真愛,還是在愛裡拒絕到了謊言的苦澀?或者,二者根本就是一體兩面?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将《鹦鹉殺》理解為一部具有寓言色彩的電影,它用一個不太結實的故事打撈出了一個值得被讨論的龐大問題,盡管答案是難以說明的,但是思考卻被留下了。
伊娃·易洛斯在著作《愛的終結》裡說到,現代社會的愛愈來愈趨于表面,當愛離我們越來越遠的時候,更切近的是性的商品化與市場化,甚至于,我們時刻都能獲得快感,時刻都能積累快感。在這樣的時代裡,《鹦鹉殺》隻是将愛與欺騙的症候放大了而已。倘若我們要批判電影,我們就要一同批判與影像中的故事緊密相連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