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制度的光輝就如這場辯論的過程和結果所示。

但陪審員制度的缺陷都在本片一覽無遺:

一是程序的缺陷,本片的大部分公職人員都沒有真正盡職盡責。原本對證據、證詞的“合理懷疑”本應該是律師、法官和刑偵檢查人員的責任。結果:律師是檢方派來的律師,因為難啃和沒啥獲勝希望的案子不出力。法官隻是照本宣科宣布程序,一臉慵懶。證人中:老人會瞬移,沒戴眼鏡的人都能看清楚,彈簧刀用法也沒搞明白,刑偵人員大鍋,怎麼所有活都落在了陪審員頭上?可見窮人被告沒錢找好律師真的難有“正義”。

二是陪審團人員的選擇與人性固有偏見。來看一下本片的幾個固執的典型:

1号戴帽子小哥,隻想去看球賽,隻想程序趕快結束,下大雨球賽泡湯後立刻腦子上線。

2号推銷員,整場不是在推銷自己公司,就是講故事和講笑話,大家說怎樣就怎樣,對被告的生死沒啥在意。

3号刻闆映像典型,經典:“貧民窟”“不良少年”……——他們就是這樣壞的。後面大家都站起來背對他不聽他說了。

4号,因為帶入了自己和兒子不良關系,各種偏見都帶到到本案中,就特别想弄死别人家不聽話的孩子,且措辭自相矛盾而雙标,如“我要殺了你”。

5号,最理性“有罪”派,最後被對“沒戴眼鏡”看不清的合理懷疑說服。

可以看出,偏見和不講道理,邏輯,不依據事實,對“合理懷疑”沒有概念的陪審員有很多,光是本案就1/3。本片的辯論中,與案件事實有關的部分很少,先入為主很多,情緒化的句子如“你憑什麼這麼對我說話”就出現n遍。即使這是電影,戲劇化改編是免不了的,每個人的情緒都會被放大,但是人性的固有偏見還是很恐怖!要是我是本案的少年,沒有遇到主角這麼負責和能言善辯的。早就guilty——>death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