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Elliott Gould而看,發現自己真的很喜歡這部電影!影片前後兩部分略割裂跳脫,前面是愛情劇情片,後半段開始黑色幽默,揭露城市暴力現象…據編劇所說,這部作品是受“1963年肯尼迪遇刺後美國社會的混亂狀态”所啟發。而城市暴力(urban violence)是國家更大問題的反映和縮影。
【劇透預警】
樂觀、樂于助人的女主Pasty,麻木、隐藏自我的攝影師男主Alfred,他們組成了一對萌萌的老式情侶,不過放到現在肯定會被評toxic relationship:男方對女方和婚禮不上心,女方一心想重塑男方。
男主的狀态和原生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關聯:其中有個橋段很搞笑,女主讓男主填心理問卷,有些童年的問題,男主自己不記得就去找爸媽求助。他爸媽能看出每道題背後的心理學知識點,比如“你小時候是否厭食”對應弗洛伊德的口欲期...但答不出來男主小時候究竟是否厭食。很黑色幽默,好的精神分析大師卻是缺位的壞父母。
到了男主終于決定敞開心扉,允許女主改變自己時,劇情卻急轉直下,呼應标題的謀殺案終于發生了。可憐的Pasty…
荒誕的是,渾身是血的男主回家乘坐的交通工具居然是地鐵……地鐵上的人鳥都不鳥他,沒一個人問發生了什麼,這一幕簡直荒誕超現實,我非常喜歡(看到這幕的我:Shit, I’m gonna love this film),令我想起Elliot Gould參演的另一部作品《陸軍野戰醫院》中最後的晚餐場景。
...因為美國居民對槍擊案司空見慣了:在這部電影裡,你能看到兩個渾身是血的人擦肩而過;你能看到槍擊案受害者用鐵皮把窗戶封起來,一打開窗戶就有子彈射進來;以及345起謀殺案…它們的共同點?1)它們沒有共同點 2)兇手沒有動機 3)它們都沒被解決!
牛——奶———
大家都瘋了,然後這些瘋子成為加害者,把槍口對準受害者,直接或間接地,又逼瘋更多人。“我很抱歉,但我們能做什麼呢?世界瘋了。”
無辜的人因創傷刺激也瘋了:比如Practice警官(直譯過來是練習警官/實習警官?i guess the name is a joke,不過我沒get到這個joke。)被逼得暴躁、口吃,但說的話不無道理:他認為現在的社會就是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争,黑的對白的,白的對黑的,窮的對富的,富的對窮的……他作為本地警力卻對345起槍擊案無能為力——就連警察都對槍擊案無能為力。民衆對權威機構的信任也逐漸瓦解。
又比如女主一家——原本他們是個異常樂觀、正得發邪、信仰上帝、充滿歡聲笑語的家庭(有點像辛普森一家裡的Flanders一家)。不知道是他們本來就這樣樂觀,還是因為劇情裡提到的大兒子被槍殺而試圖保持積極,結果矯枉過正——有可能兩者都有,不重要。總之他們現在演都不演了,母親變得懷舊(I remember when people were nice to each other…),父親變得憤世嫉俗(“給所有窮人做腦葉切除術!”),弟弟字面意義上出櫃了(他物理意義地躲進一個衣櫃裡,随後又出來),并且說自己想當女孩,我覺得在受了這些刺激之後他是真的想出櫃,隻不過導演用了一個搞笑的隐喻。
He literally comes out of the closet!
【劇透】
結局更辛辣有力,男主買了槍(我覺得這個畫面很有美學:花束、相機、槍。

為什麼槍擊案受害者要買槍?自我防衛嗎?
男主的答案很簡單,隻是因為They’re on sale.——是的,在當時你是可以買到槍的,槍是商品,你可以為了買槍而消費,路過一家賣槍的商店,走進去,交錢走人,就像日常采購去超市買瓶牛奶一樣稀松平常。(雖然這部電影是1971年上映,但這部電影的劇本在1967年就已寫好并在百老彙演出,沒趕上1968年的GCA槍支管制法,況且這槍支管制法也沒啥用…)
于是,一家子槍擊案受害者拿起槍,像打獵一樣朝樓下随機射擊,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溫馨的一家在獵鹿……(Practice警官在這裡不幸被殺)他們全然不在意自己也是槍擊受害者,曾因槍擊案被吓得話都不會說、飯都不會吃。受害者反過來成為加害者,随機殺人,肆意宣洩,兒子命中目标,父親連聲贊許,其樂融融,就好像這一切隻是再正常不過的周末家庭趣味活動,本該如此。然而,畫外音的警笛聲昭示着這一切并不正常,隻是他們最後的狂歡。
結尾,鏡頭随着警笛聲定格到母親因家人都重新快樂起來而欣慰、感動的臉上,竟有其樂融融兄友弟恭美國家庭情景喜劇的感覺,仿佛美國夢并沒有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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