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時看的第一遍,24歲時看的第二遍,現在已經28歲了,最近又看了一遍。 很高興我從18歲到28歲,居然想法一點都沒改變。

我不是比企谷八幡,不需要學一大堆心理戰術來“長大”,不需要在感情磨砺中成為“更成熟”的自己,也不需要變成雪之下雪乃能接受的那種人。

我需要的是對方不會因為我的熱情而退縮,不會因為我的表達而嫌煩。會主動靠近我,主動和我分享她的日常,她喜歡的事情;分享她的愉悅,分享她的難過。

兩個都願意留在場内的人,才有資格談“真物”。

可惜在這段關系裡,隻剩我一個人在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