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時候,我重新把金三順又看了一遍。當時第一次看的時候我才16歲,現在我已經32歲了,年紀增長了一倍,可心裡頭卻還總是覺得自己沒多大啊。看劇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還是被成人社會裡的規則潛移默化了
小時候被女二熙珍迷得暈厥的我同時又喜歡講話頻頻爆金句的女主三順,不理解為什麼男主媽媽因為一點疾病就刁難熙珍,逼她回美國,和自己的兒子分手,現在我知道了;不理解她為啥後頭也不接受生命力頑強的三順,現在我知道了…大家比起真心,更喜歡權衡利弊,愛是一時的,利益才是永遠的。漂亮的兒媳婦不如健康的兒媳婦,健康的兒媳婦不如年輕的兒媳婦。
不管多叛逆的兒子,也不敢忤逆自己的親媽。為了得到認可,還是要帶着女朋友,做兩個人不願意做的事情。小時候的想法,總是那麼簡單,完全沒有考慮到所處環境帶來的影響,現在我也不認為愛情有多偉大,隻是他們運氣好,倒黴的人沒地方說理
當時的電視劇裡女主都是漂亮又溫柔,這部片子裡的女主特意增肥,現在想來也是常态,三十歲上下又是甜品師,保持九十來斤的身材哪兒那麼容易,當然130多斤才是正常,不過編劇還是給我們觀衆造了個夢,玄彬演的振軒,根本就不是真實世界的人吧?又帥又有錢又專一,我做夢都不敢這樣想
最後,看完我有個靈感,人還是不斷學習最有魅力,三順拍振軒臉上的蛋糕是因為味道好才真正締結了二人的緣分,後面才有振軒高薪挖人的情節,有能力真的是帥爆了!三順,棒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