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真人真事改编,没人会相信有人上战场不带枪,并在战火中救下75名受伤战友,这就是《血战钢锯岭》讲给我们的故事。

一、故事背景

主角德斯蒙德·道斯(1919—2006),二战期间美国第一位不持武器、以医务兵的身份参加了战争,事实上他不仅仅参与了的钢锯岭这一场,还包括关岛战役、菲律宾莱特岛战役、冲绳岛(含钢锯岭战役)战役。这部战争电影有着明显的梅尔吉普森风格,对肉体无情地毁灭,战争带给我们的视觉冲击极强,如此环境下,凡人的舍身相救显得螳臂当车,杯水车薪。那些终将腐朽化为泥土的士兵们,无论在战场上怎样的哀嚎都不能获得悲悯,但又通过戴斯蒙的手重获新生。戴斯蒙坚定的信仰,跨越人性和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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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此普通,却又如此坚韧。

二、成长环境

戴斯蒙因为幼时差点用砖头拍死自己的兄弟,并且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哥哥以及母亲一直饱受父亲的痛殴,父亲差点拿枪伤了家人,这种暴力环境成长起来的戴斯蒙再也不想碰枪。父亲一战归来性情大变,但父亲也是战争的受害者,他经常去朋友的墓碑前喝个烂醉,抱怨当年太过年轻那种不明就里,无畏的牺牲,因为参加一战就是个荒诞无意义的事情,但是年轻一代竟然又兴冲冲地冲向战场,包括自己的两个儿子。戴斯蒙在军队里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就像一个从不动笔写字的人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作家一样好笑。而长官们更愿相信他这是不想上战场的借口罢了,把他送到军事法庭进行裁决。那一刻他父亲为他争取到了上战场的机会,但也意味着把他亲手交给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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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one more!

三、关于信仰

戴斯蒙的三个信仰:

一是报效祖国,在当时,美军被日军偷袭珍珠港,当时的年轻人都想报效祖国,把荣誉和生命看得一样重要(因为有人不能上战场而自杀)。

二是坚持不带枪上战场,难以想象,攻了6次都没攻下来的钢锯岭,已经是一片焦土,被血渍和泥土包裹的尸体一车又一车的经过戴斯蒙面前,他们前一天还是年轻鲜活的生命,而现在只是是阵亡数字。三是戴斯蒙依然坚守自己的信仰——不带枪。

三是救助他人,虽然没带抢,但他的“武器”是一本随身携带的圣经,人间炼狱也没有动摇戴斯蒙的信仰,苟延残喘之余不忘救助同胞(电影中他还救了敌人)。参军之前,戴斯蒙就向女友学习医疗知识,也为他将来战场中救人埋了伏笔,所以那些在地狱中匍匐并倒下的士兵,到底是被戴斯蒙拯救还是被上帝拯救?无法相信凡人竟有这么强大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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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the ideal that I hold so dear to my heart,I'd not regret a thousand times to die.

从一部战争片的角度来看,它是成功的,借用豆瓣网友的一句评价:

“ 优秀的战争片不会美化战场,不会粉饰死亡,不会矮化敌人,不会无视常识,最重要的,不会宣扬战争。这个片子基本都做到了。”

除了战争,更是把人看似不堪一击的信仰放置其中,“亦于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犹未悔”。为了信仰,你能付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