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镜头跟随男主,见证熙雯和她过去的爱人含而不露的情感细节时,丈夫和情人角色的对立极化,构成一种刻意的暗示。男主所谓的网开一面,比起尊重理解更像是基于前面好恶的简单施舍,熙雯的爱人在这一叙事中的性别根本无关紧要——那么,设定为女性,不过是对性少数群体的一点粗糙的雨露之恩罢了。既未见其真正的“地狱”,也不肯认真放下身段了解真实情况,又何谈“破”呢?
而对于郭文玥及其所代表的女性的“地狱”,似乎可以自豪地宣称在看见、在解决了,但从核心的父女关系,到文玥这个角色本身都让我觉得不真实。一个对父权制压迫有(言语上的)反抗意识的女性,为什么会从小渴望去做从骨子里排斥女性的破地狱?无非是为了推出文玥穿着法衣的场景,制造一种现代性与传统性的融合。这又不是《女驸马》,女扮男装是苦读诗书求索自我向上的途径,这也不是《木兰辞》,戎服加身是誓死捍卫亲人和寄予情思的家乡。文玥的爱,到底哪一部分代表了她对自我追求?文玥送父亲破地狱,到底从哪里开始体现了女性的主体性?父亲遗书的恩赐,不过是些微松了松父权制的镣铐罢了,个人看来,大张旗鼓地煽情,未免有些跌份;自我宣传为“破地狱”,更是无知到好笑的地步了。
有趣的是,或许是电影中唯一一件体现文玥保有自主权的事件,居然是睡一个有妇之夫——这简直是在污名化性自主这个观念。倘若认为我过度解读,不妨来看男主与文玉小姐对孩子的争执。不想要孩子为什么不戴套?不节育?不做爱?不做防护措施的性生活,怀孕当然是可知的,男主消费着文玉的性权利,却要用消极的生死观包装自己的垄断,不过是另一重面貌的夺权罢了。
我不知道这是破了谁的地狱:一个面上大书“性少数”字样的脸孔,一个完全符合传统的、男人的标准的女儿,一个在儿歌里、故事会上、孝心宣讲中见过无数遍的母亲。我只看见许多个香港男人各色服装,借了外国的死生讨论缝进一个正在死去的民俗里,按照最粗浅的是非伦理,踏着步子在戏台转圈。我并不是看不起为之感动的观众,我只觉得,用这样的内核让观众感动的这部电影,傲慢得令人作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