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名为《扫恶》的网络电影,看完之后让人陷入一种复杂的沉默。它并非那种烂得直白、烂得坦荡的作品——相反,从某些技术层面看,你甚至能感受到创作者确实“努力”过:九十年代末的年代质感被尽力还原,劳斯莱斯两千万的细节考究到让人专门去查证,包贝尔在“恶人赛道”上的表演一如既往地稳定。然而,所有这些努力叠加在一起,最终呈现的却是一部在叙事层面全面溃败的作品。它像一个精心装修却地基全塌的房子,越看越让人怀疑:这到底是为了拍电影,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影片最致命的问题,出在警察形象的塑造上。潘斌龙饰演的刑警队长吴晓光,本该是正义的化身,却被刻画成一个既无能力也无智慧的“偏执狂”。七年追凶毫无实质性进展,抓捕过程中罪犯仅凭“身材优势”就能屡次逃脱——被顶翻一次不够,两次不够,一个接一个的警察被同一个胖子用同一种方式放倒,这种情节设计与其说是夸张,不如说是对人民警察职业能力的公开嘲讽。更令人费解的是,这位刑警队长在省厅领导面前的表现:未经允许闯入专案会议,大言不惭地说出让在座领导“脸红”的话。问题在于,这种“桀骜不驯”并非建立在超强业务能力的基础上。观众很容易联想到《沙尘暴》中段奕宏饰演的角色,人家的任性源于破案实力,源于对自身定位的清醒认知。而吴晓光的所作所为,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无能者的自我感动,一个“又菜又爱玩”的人在强行给自己加戏。
释小龙的出场则让人唏嘘不已。作为一代人心中的传统打星,他开场不久便草草下线,功能性极强地沦为“为反派增加罪孽值”的工具人。如果你以为这只是客串倒也罢了,问题在于,他弟弟那条线更显荒谬——一个普通人为了给哥哥报仇,竟能随意出入公安局如入无人之境,次数之频繁、行动之随意,仿佛警察局是街边公园。刑警队长甚至还有闲工夫教他练背摔,这段与主线毫无关联的注水情节,只能说明导演在节奏把控上的失控和对观众智商的低估。
对反派张斌的塑造,则暴露了影片另一重伦理困境。包贝尔的表演确实值得肯定,他收起以往喜剧中的夸张外放,用内敛阴郁的眼神诠释一个连环杀人犯的冷血与偏执。但导演显然不满足于此,他花了大量篇幅为这个杀人犯“洗白”:儿子患白血病需要巨额医药费、从小被遗弃在孤儿院、同伙身患脑瘤——所有悲惨的标签都被贴了上去。影片甚至安排了夫妻二人在破旧车中分食蛋糕的温情场面,试图引导观众“理解”这个罪犯。然而问题在于时间线的混乱:七年前张斌开始大肆作案时,儿子尚未出生,同伙也没有得脑瘤,这些“悲惨身世”不过是事后强行植入的煽情工具。更严重的是,这种叙事倾斜造成了价值判断的失衡——影片用大量篇幅渲染反派的“被逼无奈”,却吝啬于展现受害者家庭的创伤,开场五分钟下线十一人,那些被戳瞎眼睛、被螺丝刀刺穿身体的受害者,在叙事中只是推动情节的道具,没有任何人关心他们的死活。
克拉拉的角色则堪称“工具人”的教科书级示范。她饰演的哑女莫名其妙地存在,莫名其妙地为了帮丈夫卖出赃车而去陪睡,演技极尽浮夸之能事。她似乎什么功能都要承担一点:推动剧情、制造煽情、增加情色元素,却唯独不像一个真实的人。这种人物塑造的失败,折射出整部影片的通病——所有角色都服务于导演想象中的“爽感”,没有人拥有独立的人格逻辑。
说起来,影片唯一的“亮点”反而是包贝尔饰演的反派,他的恶人演绎一如既往地稳定,以至于让人不知该感叹其演技精进,还是该怀疑是否“本色出演”。但一个好演员的稳定发挥,救不了一个坏剧本的全面坍塌。当观众看到刑警队长教人练背摔这种与主线毫无关联的注水桥段,看到克拉拉浮夸到出戏的表演,看到逻辑前后矛盾的人物动机,很难不产生一个念头:这部集结了若干名角、有着不错年代质感的犯罪片,拍得像是为了洗钱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
《扫恶》这个片名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扫黑”题材的热潮,它显然想蹭上这波流量。可惜的是,导演的驾驭能力远远配不上他的野心。影片在技术层面的用心——比如对劳斯莱斯价格的真实考据、对九十年代手机和固定电话上锁等细节的还原——反而衬托出剧作层面的空洞。正如有评论所言,网大变好不是靠尺度和狠反派就行,得补节奏和人物厚度的课。当一部电影的文戏烂到让人如坐针毡,打戏又只能靠尺度找刺激,当观众看到二十分钟时就觉得自己“再看下去就是个傻逼”,这部作品的存在价值便只剩下一个问号:我们到底需不需要这样把观众当傻子考量的电影?
或许答案已经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