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部电影不该只存在于有关“文化差异”的无休止讨论中……我很想说人们确实有些低估了它,但豆瓣7.5的评分却又绝对不能算是委屈了它……这又从何解释呢?只能说人们大抵也能感觉到它的力量,只是或许不能很好地表达-大多时候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当我在豆瓣的短评中看到了大量有关“文化差异”的盖棺定论时,我就更坚信这一点了,不过我可以确定的是:错的绝对不是文化差异这一客观事实,而是人们“盖棺定论”的表现,这一点总是让人不免失望……
言归正传……回到电影内容本身来讲,“文化差异”确实是无法逃避的某种核心,但绝不是唯一,它一定还有更多层面的诠释和理解……因此,我们先从“文化差异”在影片中最基本的表现-人情和人权的对立中着手去一层层剥开洋葱神秘的面纱,也许在这之后我们再大谈“文化差异”或“Culture Shock”会更合适,它带来的无论何种情感的泛滥也许就没那么讽刺了……
片中最浅显也最戏剧的设计毫无疑问就是中西方对于“刮痧”理解完全的不同,因而很多时候很多人在此刻就草率地为这部电影贴上了“文化差异导致的种种”这一标签,人类总是轻而易举地对不了解的东西作出定义从而使它尽快“回到”自己脑海中那篇风平浪静的安全水域中去,殊不知海面之下暗流涌动……然而“刮痧”也存在于唐人街很多年了,但此前可没有人为它这么上心过(事实上这也很能说明问题……)。我们确实很容易忽视戏剧性冲突的根源在于:双方对于“怎样才是对那个孩子命运最好的安排”这一点的争执。
是的,重点是“刮痧”对于孩子的影响以及这背后映射出的孩子能否健康成长的问题……我认为两方都是出于“为孩子好”这一点,那么分歧如何而来呢?从家人的角度来讲,他们是想早点接孩子回家-“回家”,这是属于家人和父母的爱,是我们都很好理解的中国人最司空见惯的爱;那么从另一方,也就是代表西方的美国社工机构和司法系统来讲呢?我相信他们也是出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尽管这很容易让我们中国人产生这不过是由于冷冰冰的制度和法律规定的绝对化误解),那么我们又如何定义这种“爱”呢?我想称之为“来自社会的关爱”(即便它还有一个更西方也更现代的名字叫“人权”),这在中国人听来简直不能更别扭了,而这恰恰是理解两种文化差异根源的关键。
我们很容易忽视矛盾根本所在的原因在于,影片基本是从这个中国家庭(或许在这里我该称它为美籍华人家庭才更合法理,但显然影片更希望我们把它看作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这个中国家庭的三个成年人对于这次事件的着眼点其实很快就从这个矛盾的焦点上移开了,当然一方面有律师指引的原因(为了胜诉),但是在这个条件下我们其实可以发现中国家庭和律师乃至整个美国司法体系的根本矛盾。中国家庭总是认为:父母爱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刮痧是对人体有利的……等等等等,但不管怎样,我们中国人好像总是认为有很多东西是天经地义、自然而然、无需解释的(不得不说我作为一个中国人都觉得有时候这种逻辑挺荒谬的,要知道这世上没什么是天经地义的)。尽管这其中很多都是事实,但问题就出在这个“无需解释”上……在西方世界的概念中,以司法为例,每个人不可以只是单纯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需要拿出证据等有解释性的因素来证明,即所谓的“程序正义”。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觉得美国人无情无义、太过机械、不懂变通,而美国人觉得中国人不可理喻、不讲道理甚至有些自私的意味……
“人权or人情”这个问题对中国人而言,不管我们再怎么在西方现代化浪潮的标准中一遍遍强调“人权”和“法制”,为人情找出一百个辩护的理由总还算“不费吹灰之力”……不用太多解释,每一个学着中国人编写的教科书(如果其中有“幸”包含历史课本就更好了……)长大的孩子都知道这是为什么(至少我们以为我们知道,但这就足够了……)。“宗法制”、“以孝治天下”、“仁义”等等,在我们文化符号的这些关键词中,我们大可以粗放地将之归因为历史的摆弄,可它不过是个舞台不是吗?
那么对于美国来说呢?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我不由地想到那个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开放包容的“西部世界”时代。众所周知,美国早期的历史是一部差异化、多元化的“世界移民史”,与开放包容、充满创新和奋斗精神的气质相伴而来的,是无数的冲突和矛盾。就包括在我们看来充满英雄主义精神的决斗,剥去尊严和勇气等等道德的油彩,这在在当时实则是一种残忍、危险而血腥的野蛮行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那个虽然充满冒险精神但却毫无规则而言的危险世界。也许是那个时代带来的创伤,美国人民开始无比向往使自由主义和冒险精神在规则的方寸间起舞,他们只是需要一个规则的世界、一个明确的世界。因此,法制对于他们来说不是将精神磨灭在规则的桎梏中,而尽可能将之上升为社会对每一个人的包容和关爱。
这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或者说这会让安全感更多来自家庭的我们产生极大的危机感,务实的我们不会花费精力在构想这样遥不可及的“人间理想”……尽管所谓“社会的爱”有着理想主义的成分,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