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哥人狠戏不多,寥寥几笔勾画出一个外强内柔的好男人形象,让张曼玉那场经典的哭戏,有了坚实的依据。
那场哭戏也太牛了,反复看了几遍,这才叫演技啊。有层次,有心理动因,有细微变化,最关键是营造出一种真实感,毫无表演痕迹。
一场关于邓丽君的“他们来听我的演唱会”的现实版本。
落魄苍老的姑妈也曾约会巨星有过灿烂的青春,玩世不恭的外国人爱上了身染艾滋的泰国妓女想陪她度过最后的人生,曾叱咤风云的黑道大哥落魄后死在街头混混手里,数年异地深爱不移的女友转眼就不再是对的人。人生只有变化才是唯一的不变,但她大概永远忘不了豹哥,明明看穿了她的心不在焉欲言又止,却主动对她说,明天起床去街上瞧瞧,街上的男人个个都比豹哥好。其实没有,真的没有了。
最让人感动的是突然出现在曾志伟身上的米奇纹身。我们永远不知道另外一个人在以怎样一种方式爱自己。
张曼玉精彩绝伦的演出成就了这部电影。聚散离合,缘起缘灭,情感的纹理与能量、生成与幻灭、真挚与虚妄,历史的荒诞与无情,一切的一切都是张曼玉。情到深处爆发出来的能量,如花瞬间绽放,充沛又从容,亚洲女星中大概唯有巅峰年代的高峰秀子可与之比肩。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罗嗦,以前都不是这样,傻女,听我说,现在立刻回家,洗个热水澡,明早起来,满街都有男人,个个都比豹哥好。不用担心,我很有办法的,在台湾有很多老婆,高雄有一个,台中有一个,花莲有一个,阿里山也有一个…… \\\\我这辈子最开心的那一天,就是威廉带我去半岛吃饭,我趁着他不留意,偷了我们用过的刀叉杯碟,现在偶尔拿出来看一下,仍然是很开心,可能威廉早就不记得我了,不过不要紧,我记得就行了,想一下,我现在这么老这么难看,他不来找我其实都是好的。\\\哈,那你要快点,芥兰有艾滋。
张曼玉低头碰到喇叭那块儿眼红了下。。。这俩人的缘分太让人嫉妒了
黎小军连豹哥的一根头毛都比不上吧,嫁黎小军我一天能因为无聊自杀三百回,“无聊”这种东西如果能拟人的话,它的形象一定是黎明!!!
This is not so much a story about people falling in love,
but rather of two young heart trying their best not to fall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这部片子里面没有伟大的人物,也没有伟大的情感。不过是些自私的男人和女人,不过是些儿女情长。唯其如此,反倒显得真实,真诚,有沉甸甸的分量,那分量来自生活本身。
我常常想,要怎样才能承受得起生活中的那么多意外,情人离别,亲人生死。也许只因自己经得太少,阅历太浅,等真遇见了,不得不承担了,也就释然了坦然了淡然了,能够笑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就好像李翘与黎小军,一个坚定,一个怯懦;一个拽着生活前进,一个被生活推着前行,最终不过殊途同归。
有些东西,生活自会让幼稚的我们明白。只是需要一点点时间。
看这样一部片子,是会使人恍惚怅然的。可是,又觉得这样一个瞬间的空白是好的。
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的歌声。在这部影片中,邓丽君的歌是一个重要的线索。在香港的时候,李翘贩卖邓丽君的海报碟片,亏了本,为还高利贷而去洗浴城做按摩女,而遇见豹哥,有了后来的故事。李翘的经济头脑没有错,香港有许多的内地人,他们都喜欢邓丽君。但是她却忽略了傻傻的黎小军看到的另一个事实:告诉别人你喜欢邓丽君就等于表明自己内地人身份。这显然是所有在香港的内地人极力掩饰的。
他们在同一座城市生活,听同一个人唱歌,走过同一条街道,看着同样的风景。命运一次次将他们捉弄,他们错身而过却毫无知觉,只是形单影只地继续着孤独的日子。
直到满城同时响起邓丽君的歌声,直到唱歌的人已不再。
张爱玲的短文《爱》来:于时光的茫茫荒野里,逾千万人之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遇见了那个人,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