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怀疑电影是否配得上奥斯卡最佳的头衔,不过现在看来,最佳必须是他,因为他足够简单,足够温情,足够流行,足够商业,最佳影片的头衔永远不会是《犬之力》或者《驾驶我的车》,即使两部电影非常之牛逼也不可能,虽然两部取得了极高的艺术成就,但他们实在是小众且商业性不足。奥斯卡判断是有一定理由的,因为最佳影片之所以最佳,是因为商业性与艺术性必须兼备才可以是最佳,最佳剧本是剧本好,最佳导演是控制力和调度好,最佳影片是什么,综合能力必须好。

试看往期的奥斯卡最佳影片,《无依之地》《绿皮书》《寄生虫》等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观众普遍接受,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足够的商业,同时也不缺乏艺术性,为什么《寄生虫》这个非英语片直接打破了奥斯卡的记录,奥斯卡不惜打破这个记录也要将奖颁给奉俊昊,为什么?因为他商业与艺术融合度足够高,懂得这个规律也就不难判断以后得每一届最佳影片是什么,这个最佳影片也许并没有其他的电影深刻,没有其他的电影精致或富有美感,但这个电影一定符合奥斯卡颁奖的标准,所以《健听女孩》得最佳并不是意外,而是已经确定的事实。

全片的主要矛盾在于女主出生于一个聋哑人家庭,但她同时还有音乐梦想,使她左右为难,这是一部简单的电影,奥斯卡最佳影片以往的电影都十分的简单,《绿皮书》只是种族歧视,《寄生虫》只是贫富阶级,转过来想,好像并没有特别的引人入胜,也没有特别复杂的情节与人物,对,这就是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标准,“简洁但不简单”,全片来回跳跃两个空间,一个是女主的家庭,一个是女主练习唱歌,一个代表现实,一个代表梦想,两股力量一直在撕扯女主,成为了她的主要矛盾,主题便是家庭与梦想之间的抉择,聋哑人在社会中的尴尬位置以及理解上的鸿沟。

直到大概后半段位置,女主与男主两人在台上弹唱,给了家人一个镜头,突然整个抽声,这就很牛逼了,因为他直接让你对聋哑人感同身受,直接穿过银幕对观众的情绪进行控制。

总结一下便是,这是一部必然获得最佳影片的电影,不是因为他足够的优秀,而是因为他在各方面都符合奥斯卡选择的标准,是奥斯卡无法拒绝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