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1957年)在群像人物塑造、场景调度、构图和光影运用方面都展现出了非常高的水准,堪称教科书级别。
影片情节的推进方式,以现在的眼光看虽然略显平淡,但整体十分顺畅。故事通过逐步揭示信息和推进讨论,有条不紊地从“有罪”变成“无罪”。这使得全片虽然几乎只有一个场景内的对话戏,但在我两次观看时,都并未感到单调,能够顺畅地看完,有一种玩逆转裁判的体验。
第一次看时,这部电影在各个方面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再看时,就只能肯定了它在技术层面的成就。在思想内涵和表达方式上,电影过度地运用了人物塑造和视听语言。镜头设计和角色刻画几乎全程都在明确地指示观众:谁聪明、谁不明事理,谁的行为高尚、谁的行为自私,哪个立场是对的、哪个是错的。电影当然可以表达特定观点,但这种处理方式显得过于刻意和具有引导性,甚至我认为有种政治宣传的感觉(我讨厌电影使用这样的方式来灌输这种观点)。
最后,虽然电影的讨论围绕“可能性”展开,并且最终的结果与影片开头法官的指示也能自圆其说。但这种电影不能不结合真实的司法程序来看(如果脱离了,那么电影所歌颂和让人相信的是一种虚空假象则更为糟糕了),电影的这个结局在道德和操作层面上值得商榷。
如果那个少年确实是凶手,陪审团判他无罪并非案件了结(那样相当于成为了彻底的悬案),更正常的情况是:陪审团未达成一致,检察官可以选择重新起诉,再次启动审判。电影否定了陪审团未达成一致的结果,最后选择了无罪结局,似乎简化了现实中可能更复杂的走向,也让电影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诡异观感。
我不介意影片中出现各种价值观,但是我不喜欢这种有限视角,只能被牵着鼻子走的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