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给我的感受很矛盾,短评的字数限制导致无法完整表达看法,这对电影不公平(虽然无人在意),对我自己也不公平。所以用长评记录一下短评写不下的内容。以下全部是我个人的主观的看法。综合优缺点,我的评分是2星

我不想完全否定我自己最初的观影体验。观看过程中和刚看完的感受都还是不错的。首先电影真的很“电影”——指的是布景、服化道、调度、摄影、打光等等。对酱园弄、老上海的还原是花了心思花了钱的。现在一提到“女性+民国+商业大片”,我竟然首先想到的是陈思诚那种景田百岁山复古写真馆质感,室内打光全靠窗外放一个夕阳灯。这几年看的太多了,已经想吐了。所以酱园弄的光线、颜色一出来,我就很兴奋,对它很有好感,终于来了个对质感有审美有追求的主创团队!

而跟一大堆上海爷爷奶奶一起看电影(在上海国泰电影院看的周末白天场)的结果就是,他们一听到沪语、一看到熟脸演员就开始谈笑起来,而我也没觉得吵,只觉得观影氛围挺热闹——这大概就是用了那么多明星演员对于普通观众的价值



对民国场景和部分情节还原度高,这是《酱》的优点。但也正因为这种“真实”,会让观众误以为电影拍的就是事实。真的里面掺假的,比纯假的的更可怕。以下列举一些我认为比较离谱的方面:


1. CGI黑猪

这段戏因为过于奇观化,不至于让观众以为是真的。只是破坏了电影整体的现实风格,显得离奇突兀


2. 头颅失踪

这个情节贯穿全片,几乎是电影最重要的悬疑点、反转点、剧情推进点,是宋瞎子反复出场的原因之一,也串起了詹周氏和局长各自的人物动机。但实际上,真实的案件报道显示案发之时所有尸块均在詹周氏住处找到,根本不存在抛尸情节。电影最重要的情节之一是假的,那这个电影拍的还是酱园弄和詹周氏吗?


3. 两种刀口

电影中,法医在尸体上发现了两种刀口,局长据此判断詹周氏一定有帮凶。现实中,司法机关是通过两人的体型差距(詹周氏身高不足160cm,体重不足40kg;詹云影身高185cm,体重100kg)判断詹周氏不可能独立杀人并分尸。片尾对于下部电影的预告显示,范伟饰演的律师给詹周氏展示了一把尖刀,确认了电影中凶器是两把不同的刀,不符合史实


4. 两情相悦

电影中,詹周氏和詹云影是互相看对眼然后结的婚。现实中,詹周氏幼时父母双亡,由亲戚养大,9岁被亲戚卖到上海一家当铺做丫头,17岁(一说21岁)被老板娘做主许配给自家员工詹云影

另补充一个细节。詹周氏刑满释放后被安置在江苏大丰农场。1959年,经组织介绍,与炊事员严少华结婚。严少华“知道她的过去且不介意”。关于詹周氏两段婚姻的记载里,均未提及她的个人意愿。仅从记载本身,就可窥见当时社会对于女性婚姻意愿是不关心的。想象詹周氏和詹云影婚前是两情相悦,是脱离现实的臆测


5. 偷懒的暴力戏

电影里的肢体暴力戏份频繁、血腥、奇观化。似乎主创对于压迫的认知只有身体暴力这一项(殴打和被迫发生关系),要表现詹周氏很惨只能变着花样打她,感觉没有动脑子。从报道看,至少可以补充一项:丈夫不给她钱,也不让她去工作挣钱,还扬言要饿死她。詹周氏最后当无可当,借无可借。饥饿至死难道不也是一种虐待吗?基于詹周氏案件改编而成的电影《杀夫》就将这一情节运用得很好:林市杀夫之后第一件事是坐在地上狼吞虎咽地吃一碗白米饭。丈夫是她生存的障碍。去除这个障碍之后,她首先要解决的需求,就是吃饭

《酱》的肢体暴力戏份令人难以信服,还因为只展示暴力的过程,不展示暴力的结果:詹周氏只有手臂上有些皮外伤的痕迹。但是长期遭遇肢体暴力的人,可能一瘸一拐、抬不起手、直不起腰、面部不对称、牙齿不齐全,每次移动甚至每次呼吸都是疼痛的,面对再次举起的手可能条件反射躲避。而暴力没有结果,电影人物就像游戏角色一样,不论这一场戏被打得多么惨,下一场戏都会满血复活,观众根本体会不到她的痛苦,暴力变成了纯粹的感官刺激


6. 悬浮的蛋糕戏

电影在蛋糕戏之前,从未铺垫过詹周氏对蛋糕的渴望,只在同场戏内用嘴说上班路上路过蛋糕店想尝尝。这场戏像是临时想出来让王许梅完成“女性互助”的任务用的,而非詹周氏真正会有的需求

说实话在查阅资料之前,我都不知道真实的詹周氏几乎被丈夫剥夺了生存权。她迫切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而不是生活品质问题。而这一点在观影时毫无感知,演员妆造和表演没有体现饥饿之人的憔悴虚弱,从情节上也只能知道她没钱。难道主创认为,这一点根本不重要?还是说他们无法理解“饿到杀人”的极端处境,只能用“蛋糕”这种小资符号来替换真正的生存焦虑、将苦难轻浮化?



导演陈可辛说他想拍的是“大时代小人物”,这没问题,拍得好就是史诗巨作。但是难道历经好几个时代、活到将近九十岁的詹周氏真人真事不值得被挖掘,只能虚构一个戏份多得多、形象饱满得多的男局长,和众多重要情节?是不是主创天然同情和代入了男性角色,关心他经历了什么,关心他的多面性和人物弧光,而詹周氏不过是他人生的小插曲?所以他们觉得那些只跟局长相关的戏份不能删,而与酱园弄这一名字绑定的詹周氏,到电影结束,观众还看不清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退一步说,如果要大量虚构,主创起码可以像《杀夫》那样,尊重真实人物,不使用詹周氏和酱园弄的名字。又要硬蹭女性题材,又看不上女性题材,真名真地、假人假事。这种剥削行为极其恶劣



最后补充几个报道中的细节(因每个报道内容略有差异,且出于简洁目的,未完全引用原文)。寥寥几句,对于詹周氏的性格展示都已大大超过这部一个半小时的电影


1)詹云影与当铺内丫头兰喜出轨,导致兰喜怀孕,只得领到家里来,让詹周氏收留。孩子出生后,詹云影不想要,本打算弄死,被詹周氏阻止,设法将兰喜另嫁,将孩子送给邻居

(电影可选角度:詹周氏可能有愤怒、无奈,但也有同情和善良。将兰喜另嫁、将孩子送人,说明詹周氏有办事的智慧和能力。但同时,兰喜也是包办婚姻,孩子也无法在父母身边长大、相当于孤儿,这二人是否会重复詹周氏的痛苦?)


2)詹周氏说自己和小宁波没有奸情,更没有合谋杀人。之所以说诬陷他,是因为自己被捕后被打得太厉害。她对小宁波怀有不满,因为她认为是小宁波把詹云影引上了吃喝嫖赌的不归路

(不同于电影目前展示的詹周氏时而麻木呆滞,时而暴起如女鬼,报道里的詹周氏是个会怕痛的活人,她会“屈打成招”做假口供,也有自己的道德观和好恶,认为将小宁波拉下水一定程度上是他罪有应得)


3)詹周氏17岁(一说21岁)被老板娘做主许配给自家员工詹云影……1959年,刑满释放的詹周氏经农场介绍,与炊事员严少华结婚。严少华“知道她的过去且不介意”。她从此更名周惠珍,两人一起携手度过了三十年。他们虽没有儿女,但多年以来,她认了不少干儿子、干女儿,家中也有许多孩子的照片和画像……詹周氏在大丰的托儿所一直工作到1983年退休

(关于詹周氏两段婚姻的记载里,均未提及她的个人意愿。仅从记载本身,就可窥见当时社会对于女性婚姻意愿是不关心的。詹周氏对于这两段婚姻分别是什么态度?他们为什么没有自己的孩子?她经历了坎坷的童年、可怕的第一段婚姻、提心吊胆的牢狱生活,这对她的性格和选择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她还能拥有第二段婚姻、有许多干儿子干女儿、能工作到退休、与邻里相处愉快,说明她是个非常有生命力、韧性的人。他们是否知晓她的案件?不同时代和不同人对案件的看法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