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恩的电影书写比母职焦虑走得更远。Grace的女作家身份是影片最尖锐的痛点。无法书写的隐喻贯穿始终,乳汁和墨汁一同喷溅,焚稿是火光中最后的哀歌。写作,唯一的反叛的方式,被源源不断的声音侵占。
如果说伍尔夫谈及的女性写作,是关于A room of one’s own的议题,那么拉姆塞更为残酷地指出,空间本身已不复为静止的庇护所。diegetic sound中反复出现的苍蝇嗡鸣、犬吠、婴儿的哭啼、窗外异世界迷醉的召唤,像是某种反写作的语法。一个女作家的家里,竟然没有一本书。房间如浴室,水汽蒸腾,逼仄,窒息,而只有在关上浴室门的那一刻可以将生命诉诸彻底的癫狂。比起拿起笔,这次她选择趔趔趄趄扛起枪。
拉姆塞的作者兴趣一以贯之,在污浊与压抑之中嵌入一点光,成名作Ratcher正是在格拉斯哥城景中置入肮脏的温柔,而在Die My Love中,对宇宙的想象,和颗粒感的画面、恢弘的声效交织,仿佛来自身体内部宏远的回音。最喜欢的一个序列:Grace眯着眼注视镜中的裸体,窗帘垂落如裹尸布,来自宇宙的召唤近在身侧,但她选择穿梭在残酷的回忆中,检视所有的伤痛。
影片中最具张力的象征系统,是马与摩托车的并置,是两种速度、两种力量、两种命运的轨迹。Grace推着婴儿车缓缓深入林间,遇见那匹目光悲悯的马——它像是一位来自远古的母职神祇,默然接纳她破碎的身体与精神,血液与乳汁。那一刻的对视,近乎宗教性的静默,和质问、命令都全然无关。但这无声的怜悯无法抵御现实的冲撞,血溅当场的奔马,和Grace经受共同的疼痛——那只小狗也一样。
摩托车则是另一端的极端象征:带着噪音、速度与金属质地的暴力侵入夜色。车手从林中驶来,是来自幽深梦境的使者。割下舌头,不再言说,画幅中依旧充满了对声音和言语的厌恶;在没有语言的夜里,他们的身体终于能贴合,不需解释,不被误解,也不会有争吵和失望。他们的亲密,只有在语言完全消失后才能建立。
记录,是文明的行为;写作,可以对世界加以命名与整序。而Grace与Jackson,最强烈的行径是在在宅邸的深处发出野兽般的哀嚎,交缠,争斗。想到林奇的《祖母》,父辈的幽灵将被承继,在这座活的遗迹里。处处皆是未沉眠的训导,多少次午夜梦回,父亲都在重复着那句诅咒:Don’t leave the baby alone. 你不能离开婴儿,你不能走出这个房间,你会成为其他人但你必须恢复原状。在这个被灰尘和老鼠扰动的世界里,幽微的絮语像钟表般在空气中滴答作响,永远指向一个被封闭的未来。
最后的序列或许有煽情之嫌,我们曾以为它会更早结束,但拉姆塞耐心地让我们在崩溃中沉溺。它结束在一把大火中,结束在作者抹去笔迹、身体的故事里。疯癫,是在一切书写方式都无效时,最具可能性的语法。
在语言无能后,女人点燃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