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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与千寻》

这春风甚好的夜晚,不和孩子来场愉快地亲子电影,是不是有种枉费大好时光的感慨。今天我推荐的电影几乎是每位宝爸宝妈的心头好,就是大名鼎鼎的宫崎骏老爷子的《千与千寻》。

你不得不承认,这部电影即使你看过很多遍,重新温习,依然会有惊喜和不一样的感受和发现。就像反复咀嚼一本好书,要胜过无数低品质的书。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千与千寻”,在你的认知世界中,探寻你的亮点和美好吧。

今天,我不想写有关电影的影评。上次重温此片的时候,看到千寻在汤婆婆的世界上,奋力地争取活下去的场景,我突然想到自己的一个亲身经历。20多年过去了,我以为自己都忘记了,那天那段经历再一下子蹦回了脑海。

记得,那是我刚上高中的第一个冬天。我从家刚到学校,在门口遇到了好友,她说某某同学过生日,我们一起去参加。一开始,我有些犹豫,后来抵不过盛情邀约,我大着胆上了一辆车。现在想想,是什么样的车,除了我的朋友,还有什么样的人,我一概都不记得了。

我们到饭店的时候,雪已经停了,在有光的地方,泛着清冷。我至今也不知道在哪里吃的饭,反正就是一个普通的饭店,一张大圆桌,人很多,大家都很开心。模糊记得有一个头发很长,脸上有刀疤的男人,长相还不算难看,不过那一道疤,从我见到的那一刻就为我拉响了警报。

整个饭局中,大家都尽情的饮酒。无论怎样劝说,我自岿然不动。或许是电视剧看多了,我总感觉我和好友进入了一种骗局。饭桌上,我几次偷偷提醒她,我们提前离开,她都拒绝了。在饭局将要结束的时候,我告诉好友去厕所,便一个人不辞而别了。

在大雪覆盖的黑夜中,我没有手机,也不知道在哪里,只有一个信念,甩开那群朋友。

街上空无一人,商铺早已关门了,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看上去四周白茫茫的没有差别。我凭着感觉狂跑,确定甩掉他们,我才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迷路了。

那时候的我,确实是没有出过远门的“山炮”。我在马路边一边喘息,一边小跑。突然,后面过来的一辆141汽车从我身边嘎然刹车,我警觉地一个大跨步,掉进沟里,爬进了茫茫的麦地中。我跑啊跑啊,不顾一切地奔跑。

那个清冷又寂静的寒冬,大概只有我这种“疯子”,才会在望不到头的麦地中不顾一切的跑吧。

经过了一片坟地,惊起了一大群鸟。我不知道在这寒冷的深夜,竟然有那么多的鸟,栖息在麦田中的坟头睡觉,我惊起了一身的冷汗,险些晕厥,我想到即使遇到牛头马面,也要和他们拼到底。

我的腿根本停不下来,踩着深一脚浅一脚的雪地,马不停蹄地前进前进,盼着找到一个村子,遇到一位好人。

我不知道,那片田地为什么那么开阔,我跑了很久也没有遇到村庄。

在那个夜晚,看上去一望无际的白雪中,我终于盼到了一丝曙光。我看到了前方的铁路(从南微山跑到北滕州去了),那一刻,我确定自己南辕北辙了。记得当时,我悄悄地靠近亮灯的值班室,听到有两个男人在聊天…

我经过了一处矗立在郊外田野中的一个鞭炮厂,大门紧锁着,门口昏黄的灯在风中摇曳着。

那一刻,我放慢了脚步,重新振作自己,我要延着这个厂子修的大道,找到可以借宿的地方。我全身湿透,感觉内衣越来越冰冷了。

终于,我走到了一个村庄,我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着选择怎样的人家敲门求助。徘徊了很久,还是没有勇气打搅深夜熟睡的村民。我选择一家门口有坐的地方的大门,没想到院子里的狗比我要警觉,它高声犬吠,再次吓掉我刚刚归来的魂魄。

我靠在一家瓦屋的房后歇息,太累太冷了。我再次盘算着要不要把自己这周的生活费全拿出来求人。我还在犹豫不决,只听一家室内传来了闹钟“当、当、当、当”4下的声音。我长吁了一口大气,“谢天谢地,快天亮了”。

最后,我寻到了一家破旧的房子,没有院墙,东边是一个羊圈,我靠在一堆稻草中歇脚,那是我呆过的最温馨的羊圈。

脚麻丝丝地疼,我才发现自己穿的是高跟棉皮鞋。身上像披着冰衣,浑身开始酸痛。

我从农村的大门,早已确认了方向。我选择了最宽的一条路走,我要赶到大路上,坐第一班车回学校。

当我狼狈不堪地赶回宿舍时,我看到那个朋友躺着宿舍里一边抽烟一边哭,像一个神经病。我天生厌恶女人抽烟,求生心切,竟然懒得和她说话,就奔回自己的床边了。

当我脱下那双厚重的高跟鞋,我感觉双脚都被废掉了,像被无数蚂蚁蜇咬。当我颤巍巍地双手一点点撕下粘在脚上的冰袜时,我发现了好几个大血泡。

我瘫在床上昏睡了一整天,之后,神气活现地复活。我恢复了往日的时光,而我的那位朋友,却因此疯癫了好久。我不知道她具体经历了什么,那些你害怕发生的,可能都发生了。

我对那一夜避之不谈,我也不想和朋友再有何瓜葛。我感谢我自己像千寻一样,嗅到危险,面对千难万险,依然选择一个人勇敢地走下去,没有丢失自我。

回忆了曾经的过往,我竟感动的要为自己落下泪来。我敢确定的是,一个正常的孩子,通常有嗅到危险和自保的欲望,当Ta想做的时候,通常充满了勇气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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