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片是20多岁时看的,剧情方面一点印象都没留下,只记得被感动到,却不知道是什么感动了自己,还写下了一段文字:“这个故事既不是歌颂正义,也不是宣扬伟大,更不是弘扬(反对奴隶制)主旋律,而是将战争中普通的小人物细腻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自由地品味、唏嘘、感动。”
之后多年,我一直对此片念念不忘,也一直对为何念念不忘而不知究竟,更是对为何没记住一丁点儿剧情而耿耿于怀,还对影片名 Ride with the Devil 百思不得其解。
现如今,47岁来临之际,再看,内心真是老泪纵横啊,对影片名似乎也明白了——魔鬼在人间,匿于人心深处,藏于人性之中。
这个故事选择了一个很边缘很另类的角度,没有好坏正邪,没有泾渭分明,一切都很模糊或善变,但正是如此才令我感到那种冷彻的真实。
乱世中,普通人就是求生或者求死啊,无它。
比如Jake,他参加南方游击队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好朋友Jack参加了,以及对他很好的Jack的父亲死于北方游击队之手。他出于善意,为了救邻居一命,却直接害死了父亲。他错在认人不清,那位邻居在婚礼上的言辞,他没有听明白。那时的他还天真。而最后,面对Mackeson的时候,我相信他在举枪前和举枪时一定想了很多,但这些都没有影响他始终瞄准目标,他没有分神,成熟了。但Jake没有开枪——你我之间恩怨虽然未了但已无意义,至于以后你何去何从,与我无关,我也不在意了。这一刻,他摆脱了“魔鬼”的操控,他自由了。
比如Sue,我觉得她对Jack和Jake两人都是有好感的,从地窝送饭到家庭晚餐再到后来地窝调情,有好几处细节都能看出她的感情状态。只是Jake并无此心,而Jack积极主动,那她自然就会先和Jack好啊。而Jack死了之后,Sue想给自己和孩子找个依靠,自然就会想到也喜欢的Jake。再多想一下,Jake和Jack是挚友,那他对挚友的孩子应该不会差,换成另一个不相识的男人,这点可就不好保证了。
我想,李安通过Sue这个角,是要表现那个乱世中普通女人的一种境遇和状态吧。反正以我经历过和见过的身边事,这个设定还是挺现实挺真实的。
比如Mackeson,他的身世经历没有交待,只知道他没有家人、不识字(片中有个情节很有意思,就是南方白人里绝大部分都是不识字的) 。虽然一直看不惯Jake,战斗中还放冷枪,可是最后面对时,他似乎并不是非要Jake的命,不然在对方手无寸铁的时候,他完全可以下手。这一幕,始终仇恨北方、冷血杀人的Mackeson,似乎放下了怨仇、放下了信念、放下了他曾经死忠的南方,他告诉Jake,他要回到家乡去酒馆喝酒——这分明就是表明了要去寻死。这时的他,眼神里已经没有了对Jake的恶意,什么都没有了,空洞得很,某种意义上他已经“死”了。
比如Holt,他从黑奴变为自由人,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或者说他自己有意无意地将自己至于另一种“奴隶”状态里。直到给他自由的白人朋友战死,他才说自己真的自由了。所以,他才决定护送完朋友一家之后,去寻找失散多年的妈妈。
还有很多配角,比如Jack的父亲、Sue的公公、南方游击队的两位领袖、劳伦斯城里为父报仇的小男孩,等等,他们的遭遇和际遇,无不告诉我们——真实中无真理,现实下无英雄,温情里尽显残酷,宏大处浸透虚无。
好像是马克·吐温说的吧:真相就像诗,而大多数人憎恨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