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芷蕾最后那一刀既可理解,又不可理解。「日掛中天格外红」,电影竟然以这样的「红」来收尾。
可理解的是,张颂文最后也没说出原谅,而他这一去,辛芷蕾再也没有赎罪的机会——给他一刀,或许是对他如此惩罚自己的一种发泄,又或许是唯一能让他留下来继续偿还「良心债」的方法。张颂文不告而別之前的剧情铺排,尤其是公园里那一场,你会以为他们的结终於了结了,但其实没有。
他看似原谅了,但辛芷蕾意识到他只是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而决定放过她。辛芷蕾问张颂文,你为何要还钱给我?张颂文回答,给你养孩子。这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此时不在乎那几万块钱,也许真的是出於善意,但对於「未获原谅」的辛芷蕾来说,这是一笔「情感高利贷」,从此不仅她欠他的,连她腹中未出生、与他毫无关係的孩子,也欠他的。而辛芷蕾戏剧性地在厕所流產后,眾里寻他千百度,终於找到张颂文,继续问,你不原谅了我吗?
那是辛芷蕾最需要得到答案的问题,张颂文却选择了沉默,然后转身离去。没有答案,其实也是答案,在辛芷蕾看来,给一无所有的张颂文钱,是她能做的弥补,但张颂文却將钱还回去,而且理由是给她养孩子。所以,再一次流產,对於辛芷蕾来说,不仅是再一次失去了自己的骨肉,而是「养孩子」这个理由根本不再成立。张颂文的肉身就算不久后因为癌症而消亡,却获得了辛芷蕾灵魂的永久扣押。
我很难判断这影片是否真的厌女。辛芷蕾破坏他人婚姻,又没有承担撞死人的责任,且在恋人替罪坐牢期间离弃恋人;而张颂文不仅替恋人顶罪,坐牢期间还死了老母,出来又身患绝症。从客观效果来说,男方可能更容易获观眾同情,女方更容易引起反感。正如《虎毒不》,明明是一名女性导演讲述女性育婴艰难无助的电影,客观效果却可能是很多人会觉得女主角是自討苦吃、不值得同情。对於创作者来说,一头扎进自己的创作里,出来的效果的確可能背离自己意愿。
但是,张颂文难道不令人反感吗?顶罪是他自己主动要求,他甚至坦承自己坐牢期间一度想推翻定罪,向狱警告发真正肇事者是辛芷蕾,而他最可恶的是,与辛芷蕾偶然重逢后折磨了辛芷蕾一通,又扮圣人不告而別(也许有不想拖累对方的好意),却对辛芷蕾吝於说出原谅两个字。沉默是最残忍的刀,杀人又诛心。这个角色既可怜也非常可恶,且始终没有任何的道德包袱,反而沉浸在自我牺牲的自我感动中。比起厌女,我会更怀疑导演是否「厌男」。
同时,影片也给了辛芷蕾申诉的机会。张颂文自己要求顶罪,其实剥夺了她赎罪的机会,反而造成她这么多年活在內疚之中,不在高墻之內却比被囚禁一样难熬。当然,要理解这一层逻辑,对於一般中国观眾可能有些难度。观眾更直观的感受,可能还是这个女人自作自受,如同辛芷蕾对自身苦难的认知是「我活该」。这无关乎两位主演的演技,反而我觉得二人恰到好处的演绎了两个角色的特点,如果你討厌这两个角色,有可能是剧本、角色的问题。剧本的问题在於,对於辛芷蕾的描写刻画,缺乏表现她在「开车撞死人」上的愧疚(仅通过一次对话呈现),更多的笔墨在於她的生活之苦和对张颂文的亏欠。
因逃避了法律责任而自责,因交通事故弄出人命而自责,这是中国人普遍存在的道德困境吗?別人替自己顶罪所以內心感觉对他有所亏欠,需要尽自己一切能力回报、弥补,却是一种很典型的中式恩情文化。而同时,渴望得到原谅,或者重视口头上的赦免,又很基督文化,在中国文化中其实很少见。
为辛芷蕾一角添加一层「第三者」的道德困境,无非是为了铺垫她腹中骨肉最后无法存活,斧凿痕跡明显,却其实不太必要,反而造成苦难层层加码,有「剧情狗血」之嫌。辛芷蕾和张颂文两人的关係和故事,以原谅、赎罪、道德绑架为主题,已经足够写成一个完整的剧本。
尤其是辛芷蕾与冯绍峰在酒店幽会一场戏,纯粹是通过「酒店」这种符合大眾刻板印象的符號,来表达他们俩是偷情的关係,但事实上,冯绍峰有辛芷蕾家的钥匙,他们最常碰面的地方是辛芷蕾的家——从编导角度来讲,女方的家可能偷情感不够,所以需要加插一段酒店幽会的戏。
最糟糕的是,辛芷蕾所遭受的道德绑架不只来自於成年人的张颂文,连冯绍峰那位未成年的孩子也知道道德绑架的威力,用自残身体来审判出轨的父亲、父亲的出轨对象,连同辛芷蕾肚中未有心跳的胚胎——电影其实一早给这个孩子判了死刑,他威胁到了另一个生命,不应该存在。
我不轻易断定影片厌女,是我相信人性的复杂,而影片恰恰呈现了这种复杂。儘管如此,辛芷蕾最后那一刀,以及张颂文象征原谅的拥抱,仍是让人很难理解。我更愿意说,剧本的问题,远大於厌女的问题。
在长途巴士站,能隨手从一张桌子上拿到一把刀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编剧將自己当成了上帝,上帝说要有刀,於是在一个不太可能有刀的地方有了刀,像一场拙劣的魔术表演。那把刀的出现,是编剧在自设的剧情逻辑里无法脱困的自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