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线QJ案例不能说是典型,实属于极端了。如果说是正常的入室暴力犯罪,丈夫情绪失控与犯罪嫌疑人搏斗过程多扎几刀,是不是就防卫过当了?我相信老谋子本意是好的,但如果真想做到普法,就应该去除煽情的情绪,事实上法律如果足够公正完善,结果并不需要一个检察官的共情,最终也能得出同样的答案。

老百姓摊上事了,总不能期待有个如此情感丰富的检察官来瞻前顾后,他们只需要司法人员正正常常办事,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即可。

当然,一部商业电影这种吸睛设定,乃至让观众攥拳头的情节设定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可能还有人会觉得我角度刁钻,但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哑巴妻子和刁民交锋多个回合,哪有那么多及时的救场,工地摔下去不死,真有点强行包饺子。就范伟那亲友团的架势,现实中有一百种法子杀人于无形,想想他们的出发点只有一个——不是要QJ犯的清白,而是要哑巴丈夫死!

种种最终无罪的结果,没有检察官劳心劳力介入又是如何的?

结尾的字幕我没看完,因为这更像检察官维护了正义,而不是法律本身。

这一连串颇具讽刺意味的人物后续字幕,像极宣传片,而观众也似乎不用思考,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就离开了。

对于70多岁的老谋子,我真的觉得他应该认认真真搞艺术了——从他这部作品看来,我更加断定他非常擅长拍时代性的尖锐话题,但如今他已经远离了那个拍《大红灯笼》的自己,更是用实际证明自己不如杨德昌,永远好像有说不完的大道理和口号要和观众说,从《英雄》成片至今,他的表达欲十分旺盛,就是希望观众自己把脑子收起来听他讲——当然,也可能是光腚总局要他这么拍的,那就当我错怪他了。

2.校园霸凌和公交车案都算属于见义勇为,刷新我知识盲区的是遭遇殴打还要看受伤面积才断定是否立案。公交车那个案件有似曾相识的影子,如果事实是如此,那只能说这俩支线案例都挑的太好了。这点我不挑毛病,但——那见义勇为的老哥交通事故死得莫名其妙,就有点上面那种故意悲剧的诟病,我甚至都觉得雷佳音这夫妻俩该负点责任,这TM早不来晚不来,巧合解释不清楚,真没可能是他俩傻B活宝隔空喊话影响人安全驾驶吗????

还有结局真的不解气——因为结局来的太慢,迟到的正义不能安抚老百姓基于伦理道德最朴素的愤懑情绪——后者才是正义的执行标准,也是法律立足的标准,如果说一项法律的判决结果让民众愤愤不平,那某种意义上是不是该思考它合不合理了?

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有的法律都应该获得多数人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