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些观影经验我认为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要比完全创作型的电影好拍(限于现实题材剧情电影)
这部我觉得就把完全创作型电影的短板显露出来了。它给我感觉像是从“我要拍一部抨击某某话题的电影”到“我要编一个能串联起来的故事”然后通过电影层层揭开真相。但由于缺乏现实基础,一些请节交叠在一起会让人觉得有点假,不知道是因为无所谓合理还是做不到合理。
1⃣️副警督的自首首当其冲,他儿子出车祸看得出来应该是候选人搞的鬼,出于“英雄的背后应该有一段悲惨的故事”这种烂理由。然后警督因为妻子的“我会为了儿子的安危舍弃你的一切”的言论而潘然醒悟一般自我推翻,利用别人的手把自己绳之以法,为的是让儿子痊愈。
一个能够灵活运用“通过舆论利用公众情绪力量干涉政治活动”方法的人,一个面对女性尸体无所谓真相立即为候选人制定一份拿到选票计划的人,真的会因为这种玄乎其玄的理由去自首吗?要是你坐牢以后儿子还是没救过来怎么办?要是你自首连累到候选人于是他又拿你儿子开刀怎么办?这下你甚至因为坐牢什么都做不到。且他交出证据的时候说“是为了让我终于可以睡个好觉”。道德感像是犯罪以后突然出现了。
且我认为明知有杀人案不探寻凶手反用于政治活动使其被掩盖和亲手杀人两者之间并无罪恶等级的高下之分。何来说法“第一种可以睡好觉第二种就自我道德谴责得睡不着”呢。
2⃣️既然案件能够被推翻完全是因为嫌疑人的自首,主角为什么要对大反派“这并不是结束,这是开始。”“我要以法律为武器打的你落花流水”这样balabala了两分钟。你语言煽动能力确实行(虽然前期的母亲和法官都被你气够呛),但案子又不是你调查的,难道你想接下来的反击都靠别人给你送线索吗?好像送线索之前你也没有想要复仇,那你怎么表演的像蛰伏多年终于时机成熟开始一步步实施计划的人啊?我理解想拍续集所以让主角在结尾煽风点火,但是没必要且奇怪。只会让敌人明白自己有个蠢蠢欲动的敌人。
顺说这电影标题和海报还挺好笑的。海报上两张大脸根本互相毫无关系也不存在宿敌之说,真正作为主角宿敌的人实际上出场没几分钟,宿敌之间的故事在下一部。标题也预告化了是吧。
另外我看到律师提出“即时正义”的时候以为剧情是“虽然警督杀的是很可能被死刑的人但他还是错了”然后找到警督私自行刑而非罪犯想要逃跑后被击毙的证据,但这件事后面就被无数信息给淹没了。
诚然电影讨论的东西是多,但更多的并没有讨论好。
如果凶手确实有罪,警察是不是就可以在上法庭前下手。
为什么说“一个国家的尊严来自于这个国家给予女性的尊严”。
每15分钟就会发生的强奸案,现在有一个上了头条就被平反,其他没平反的是不是就不管了。
教授用学生毕业需要自己的签名来威胁学生并且涉及到专利权,学生自杀以后老师被抓了,没自杀的是不是不管。
那个学校的副校长从有52名学生自杀便称其能力不够所以放弃,到对“老师提出诉讼有问题的教授的要求”表现消极,投票只有一票后彻底不管,再到老师去世公开演讲称其无足轻重,是她自己半夜出现在那里有问题。这桩桩件件也没人管。
谴责了广大群众容易被舆论煽动情绪,结果真相大白以后他们又在尾随攻击押运副警督的车辆。母亲又在对着副警督锤锤打打。
这很像一段对话:“小姐,该起床了”“别叫我小姐”“好的,小姐”
就纯听不见看不见改不了。
但是这又和韩国电影那种“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的讽刺警醒式结尾不同,这种电影他们会在最后拍一段反派仍然逍遥法外的镜头,意思很明确。但宿敌这部给我的感觉像是“你解决问题了,没解决完,而且没想提醒我们要解决” 因为这些问题好像电影里的其他人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这就让我有种便秘的感觉。
就 7分不能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