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假期,想好好看完之前在收藏夹里种草的好片,于是我在深夜时分打开了这部高分黑白片《十二怒汉》。虽然是半个世纪前的老片子了,但是B站爸爸买的视频清晰度好评鸭,还有片子里饰演12个“怒汉”的演员,演技真的无可挑剔。拍摄手法上多次运用了长镜头和人物近距离神态特写,这有多考验摄影师和演员的专业性,可想而知了~

这个剧本的故事并不复杂,甚至整部电影的拍摄场景简单到只有3处,却能让观众觉得精彩绝伦,酣畅淋漓。20世纪的一宗发生在贫民窟里的谋杀案,所有证供都把凶手指向是死者的18岁儿子,由12个不同背景、不同职业的人组成的陪审团要负责讨论商榷被告的18岁少年是否有罪,是否应判死刑。故事的结尾是以少胜多,辩论的过程高潮不断,有不少台词也甚是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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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个人都坚持认为故事里的被告小男孩有罪的大环境下,只有1个人从头到尾能坚持自己认为被告无罪的观点。并根据证供、现场环境、多处案件的细节,通过一步步的推理和分析,说服其他11位陪审员,最后达成被告无罪的共识。

十二位陪审员的“怒”,是有两部分的原因。一个是外部环境因素,炎热的夏天,局促的会议室小房间,让人汗流浃背,心情烦躁,并且认为讨论结果不能跟随大部分人意见早点结束而被耽误时间的焦急。二是自己固有的观点与反方不断博弈,到最后被一层层击破时的不快。

一开始,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亨利·方达饰演的唯一从头到尾坚持被告人无罪的8号陪审员要跟其他11个人“唱反调”。他所给出的答案,只是因为他觉得案件存在“合理的怀疑”,就是说案件里还有他想不通的疑点。秉持着身为一个陪审员的责任、对法律和生命的尊重,从心底的正义和良知出发,他勇敢地开口提出了自己的“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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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1位陪审团成员,有大部分并不是真正关心这位被告少年的死活,有人因为被告的出身,带着成见,就认为他有罪,甚至还有人只是想快点结束讨论,好赶回去看球赛。心中充满冷漠,眼中没有对生命和法律的尊重。

少数服从多数,不知从何时起变成了社会惯用的规则。从众,不可否认,在多数情况下是节省时间,提高效率的方式。但这种心理对人的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随大流,容易养成思维惰性;人云亦云,看到大环境和主流舆论,再加上自身对某些人或事情的固有印象和偏见,就笃定了自己对社会上一些重大事情的观点,甚至不惜跟其他人发生争执来“捍卫”。这部片子实在影射了现今网络上的键盘侠,还有一些被带路党带起了节奏就跟着起哄的网络喷子,我甚至还想到了现流行的饭圈文化里那些缺乏理智的粉丝不分青红皂白地维护自己的“蒸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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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社会工作后,我发现越来越忙碌的步伐、越来越碎片化的时间,在无形中消磨着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们懒得提出经过自己思考,排除自身成见和他人影响的观点;甚至连说出自己内心不从众的看法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很佩服电影里亨利·方达的这个8号陪审员的角色,佩服他的独立思维,佩服他的逻辑缜密,佩服他敢于发声的勇气。愿每个敢于发表“异见”的你们或我们,都能被认真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