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是我在听说这是希胖最满意的一部电影后才来观看的,看完之后确实有些惊讶。没想到一位悬疑大师,内心居然还是一位“文艺青年”。这部电影的悬疑味道自然没法与他的其他电影相提并论,而这也同样造就了它的与众不同。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更像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情节安排:女孩通过磨难,获得成长。而悬疑在这里就只是作为一个辅助,使女主的成长道路显得更为“有趣”一些。
电影本身并没有多么复杂的情节,而过于明显的情节发展趋势与对于希区柯克电影的了解,让我们很快就猜到了剧情的最终走向,这一点的确很不“希区柯克”。也同样是因为这个原因,让广大影迷们似乎并不太买账。
但希区柯克毕竟还是希区柯克,他的厉害之处当然不只是表现在对于悬疑的把控与气氛的营造上。他在悬疑片上惊人的成就其实更离不开的,还是他对于观众心理的把控。而这种隐秘而又磅礴的力量,在退去了悬疑与气氛的外衣后,得到了更为淋漓尽致的表现。无论是最开始叔叔到来前与侦探周旋时的慌张与见到家人后的从容,还是女主一步步发现叔叔的恶劣行径过程以及在两方都心知肚明后的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中翻江倒海的博弈,当然还有最后在火车上的极短时间中的情感大爆发。观众的心一直都是与女主脆弱的心灵联系在一起,一同经历一次次的惊恐与紧张。平淡而又绵长的恐惧,搭配上平平无奇平庸压抑的小镇生活,让这种急迫感始终萦绕在观众的心头。可以说自从悬念初起时,在剩下的时间中,观众悬着的心也一直没有放下。因此,这难道不也很“希区柯克”?
但说到底,这部电影还真不算是非常“悬疑”,因此它必然要在其他方面寻求出路。这一次它的选择可谓是非常符合我的胃口。成长,女孩的成长,总能让我从另一个方面去思考自己过去的得与失,这仿佛一面哈哈镜,既不真实而又显得无比真实。当女主在听到叔叔来看望自己的时候高兴地跳了起来,我最开始有些不理解,但当我听到叔叔是来着纽约,曾经走南闯北后,我便立刻明白了。作为一位女高知,小镇的沉闷与落后,每天重复而又无比单调的生活,不理解自己的父母与吵闹的弟弟妹妹,甚至是母亲那落伍的帽子,都在逐渐蚕食着女主的耐心。她多么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繁华的都市中的一个高雅的家庭中呀。但是,我们没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不是吗?因此,当来自浮华之都的叔叔出现时,如同一个救世主一般,把内心已死的女孩瞬间唤醒,携手走进天堂之门。一切痛苦,一切落寞,仿佛都已经烟消云散,只要自己可以一窥盛世的芳容。
因此当女孩拒绝帅气的侦探的表白时,我丝毫没有感到惊讶。因为她实在是太“爱”自己的叔叔了。还记得当叔叔第一天来到她家的那一晚,女主就说过一句“我们俩就像双胞胎一样”,而后又多次重复。当一种爱超越喜爱与欣赏,变为一种依恋,一种对于对方所代表的事物而不是对方这个人的依恋时,这种爱就会变得无比盲目而难以被放下了。女主看叔叔的那种眼神,迫不及待向身边人炫耀,以及在马路上当着朋友们挽起叔叔的手臂。这时她爱上的就已经是叔叔所代表的那种繁华与所谓的“高贵”了。
特蕾莎.怀特在她25岁的花季表演这个角色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她那令人过目难忘的眼神着实美得令人心颤。但她的一颦一簇,牵动观众心弦的表演,又时时刻刻在向世人宣告自己远不是一只简单的花瓶。角色此时与特蕾莎实在是十分得契合,同样的满怀抱负与信心,同样的机敏充满智慧,同样面对着大好的青春可以有所作为。我相信这时的特蕾莎完全可以把自己完全代入到这个角色中,而这对于初出茅庐的演员们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整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场面就是在女主知道叔叔的真实身份之后情绪失控离席,叔叔冲出去追她。我个人认为这也是全剧导演最为用心的一处,因为在这一处十分鲜明地展现了两位主要角色之间的冲突,也使女主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蜕变。当叔叔把女主带进酒吧的时候,他的用意就十分明显。把女主带入一个她并不熟悉的环境中,女主在心理上已经落入下风了,而作为一个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女孩,一步步加深的黑影,也暗示了她内心的一步步绝望。本身的明暗对比,也象征了两人此时的心理状态:女孩在明,叔叔在暗。
而全剧中我最喜欢的剧情,就是叔叔在察觉到自己事情败露后的一番肺腑之言。在他的心中,这个傻侄女完全是不足为惧的,只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镇女孩罢了。但他真的忽略了智慧的力量已经女孩惊人的心理素质。他对于外面世界的嘲讽,对于女孩的嘲讽,甚至是自嘲,如一片片刀刃,直插女孩的内心,实在是难以想象女孩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经历了什么。在年轻时没有向往过繁华甚至是浮华,就如同在年轻时没有经历过恋爱一样,是一定会带来遗憾的,因此更是不能说女主罪有应得。我们的浮华之梦往往是会被打破,终究回归平凡,回归真实。但这种痛苦实在是不应该发生在年轻时,而由最为亲近的,在他身上赋予了最大的期许的人来打破,的确是令人抓狂的。我们曾经笃信的一切,就在一瞬间便烟消云散。我们无权追求繁华之梦吗,我们真的注定只能栖身于这样的一个小地方草草了解一生吗,我们真的无法看透人心?虽然女主坚强,与叔叔周旋,最终杀死了他。但这何尝不是杀死了自己?过早地杀死了那个天真烂漫的自己。“人的第一次死亡是在失去童真的时候”,我相信女主已经在那个昏暗的小酒吧中死去了,虽然涅槃重生的她着实厉害,但那终究不再是“她”了。成长是阵痛的,这一点是亘古不变的,我们总是在追忆自己的少年时光,那个令自己喜爱或者是厌恶的自己,终究是尘封在了往事中,永远的被我们埋葬了。
最后还要说一下最后的那场葬礼,最为邪恶的人却配上了最为华美的盛赞,但女主又没法说出实情,实在是无比的讽刺。电影的最后一幕也构思十分精巧。女主的“旧爱”死去,也同时找到了“新欢”。不止是男一男二的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女主对于外界生活看法的一个彻底的转变。当侦探告诉她,人心是可以揣测的,只要你足够的细心。这句话才让女主在心中彻底地将叔叔埋葬了。她对于叔叔的人面兽心,以及叔叔的对于虚伪的话语一直耿耿于怀,但男二的一席话,让女主也相信了自己再也不会让这样的悲剧再一次发生在自己身上。也是在这一刻,在教堂的钟声与叔叔的弥撒中,她获得了真正的新生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