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没写,就产生了很多零散的想法,准备先把这些想法一一记录下来。

第一眼看上去,哇,Robert Adams,哇,Stephen Shore。一种新彩色摄影风潮下的美国西部(或称新地形学),实在是奠定了上半部电影公路片的影像基调。这样一种影像是我们无法在巴黎,或说在整个欧洲看到的。其沿袭自西部片,继承了垮掉的一代(《在路上》)的精神衣钵,最终转化为了一段从德州到加州的标准公路片;这是一种独属于美国西部的风景。

文学上来个比喻:感觉是从凯鲁亚克,经由德里罗的某些后现代小技术,一转直下来到了菲利普罗斯。甚至算是半个美国当代社会及文学史了。

然后便是"Paris, Texas"的名字,《德州巴黎》这个译名也实属无奈。在美国有很多重名城市(甚至有Beijing, Shanghai),但是大家还是习惯先说城市名,再说其所在的州名;而不会像我们先说省再说城市。而这种倒置以一个父亲说过的玩笑的形式在整部电影中反复出现,而且都及其重要,涉及男主的几个重要转向。第一次就是第一次开口,说出了“Paris”,当然很明显这里可以做大量精神分析研究,幼儿符号所指的无效性,语言的建立,balabala...第二次就是在见到女主后离开,在离休斯顿100miles的地方,一个类似garage的地方,面对儿子的murmur;这当然又是极为精神分析的。Anyway,一种顿悟从此中产生,男主的第二次自我放逐也在此与第一次划开界线。

还有便是相对论。有趣的是,另外一个科学上的细节。人物在以近似光速离开时,自己的时间会变快;而以类似的速度返回时,自己的时间会变慢。把这作为起点,当然又可做出一些non-trivial的陈述。例如,男主曾说,自己在离开后的第五天便意识到他到底做了什么;但是却用了另外四年回归,还是以一种偶然的被“捡拾”的姿态。而从言语到语言的重建也异常重要;之后双面镜的设置也可以理解成一种单向语言到双向语言的重建。

然后还有很多很多“彩蛋”(转喻+隐喻)。例如小孩很喜欢的星战和"I'm your father." (hhh,或许有些过度联想,但是想到这点时是真的笑得收不住)

(另,前一天看的戈达尔《告别言语》实际上确实是告别了言语(langue)而非语言;或许我们在21世纪,从一开始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