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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天桥上的魔术师》之后,今年台剧又迎来了一部8.9分的佳作。
谈起“消防员”这类题材的影视作品,我们容易想到的大约如下几类:国产影片《烈火英雄》、《逃出生天》;展现消防员工作的单元性美剧《芝加哥烈焰》、《紧急呼救》;前些年在内地上映、通过对消防员训练等日常描摹而积攒情感厚度的《勇往直前》。
这些作品各有各的价值取向与叙事逻辑。暂且不谈国内的一些创作,就其他该类题材的创作而言,其内核大致都放在对于消防员形象的描绘:他们有着与我们相仿的日常生活,但同时又必须时刻肩负起突然降临的巨大责任。生为小人物的喜怒哀乐、牵挂忧虑,与天灾人祸之宏大,形成了天然的对比,人物的抉择则将对比进一步深化。
而台剧《火神的眼泪》,确实在做不一样的尝试。打开这部剧之前,你也许会认为它又是一部偏正面价值取向,给这类特殊职业唱一曲简单直白的“颂歌”。但没想到,打开的竟然是一部花样不断翻新的“台湾刁民录”。甚至有观众提出:这部剧揭露了,比火场更可怕的是“刁民”。
虽然此剧仍旧以消防员职场工作与日常生活为主线,但其在铺设的“矛盾点”上,已经跳出了原先传统的这套话语圈层。由《我们与恶的距离》的制作人汤昇荣牵头,花费3年时间筹备的这部剧,相比“行业剧”,更为精准的定位还是“社会议题剧”。
火灾现场自然紧张,但比火灾更为无奈的,是现场外的舆论与不愿配合的“吃瓜群众”。剧集的开篇就是一场闹剧,为了避免火势伤及被困人员,消防员不能直接用水枪喷水(将火星喷到被困人员身上)。
此举却导致了民众的愤怒,许多人对他们破口大骂,更有甚者举报投诉。就算消防员最后冒死救下了被困人员,媒体仍在报道他们的“不作为”。
与此同时,消防员们却要在凌晨完成任务后,还要盘点消防器材、清理管道、赶写火灾情况报告笔录……做完所有后续扫尾的事,才能下班休息。这是台湾消防员的常态,根据调查,他们每天大约要上班14-17小时,近乎常人的两倍。
与大陆的情况不同,台湾的消防部门承担预防火灾、抢救灾害和紧急救护任务,相当于是身兼数职。这也造成了很多问题,让每个消防员都要参与到整个社会大环境中,他们或多或少要在日常任务中遭遇并救助一些不太合情理的民生事件。诸如部分酒醉人士成为消防员照顾的常客、乱打119甚至被民众敲诈。
而他们微薄的薪资、劳烦的工作事务,又常常不为人所重视,许多求助者或家属往往对其恶语相对,在剧中更是被归纳为“三步走”:找议员投诉、找媒体爆料、找律师诉讼。真实呈现出这群消防员面对的社会不公,他们的困境,成为了剧集的核心。无论这份不公是来自于作恶的他人,还是社会的体制,都令他们无法处理好与家人、与自己的关系,承受着心理与物质上的煎熬。
温升豪饰演的子承父业的男主角邱汉成,通过长期投身消防工作,获得了自己的人生成就感。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几乎无法待在家人身边。他对家人感到亏欠,却又无法轻易放弃消防员的工作,导致工作与家庭处在撕裂的状态。
性格温柔、腼腆的他,常常无法表达自我。其实牺牲家庭生活做这份工作,他就是希望救助更多生命。但即使是这样一个“老好人”,在开篇的前四集中,却面临了一场浓墨重彩的悲剧。整个社会,在几夜之间,成为了他的敌人。
消防队在深夜接到了一起火警,从楼外看火势凶猛,物业急着让消防员破门,否则就要甩锅给他们担责。破门之后,消防员却发现火灾竟是屋里布满的圣诞节红色灯饰。
消耗了巨大人力物力,让消防队加班到凌晨的“乌龙事件”,只是一个起点。带头破门的邱汉成被屋主投诉,要求赔付大门破门的损失费与精神损失费,合计8万元。这让本不富裕的汉成家“雪上加霜”,妻子对他失望无比。
完全不合情理,甚至是个明眼人都能感到是“敲诈行为”,却受到法律保护。因为台湾规定,消防员破门必须要求有屋主或里长(相当于台湾的村级领导)同意,否则就是违规。结果,此类体制规定,被“刁民”利用,并把伤害加倍转移给了消防员。
编剧蔡银娟特地在接下去的一集呈现出了另一种状况。刚刚赔完8万元的汉成,又一次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本想破门的他被身边人劝下,等候消息。这一次,惨剧却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屋主在他们等候时,在房内默默上吊自杀。对此,电视台组织了一场圆桌讨论,用尽羞辱之词,甚至把汉成形容成是“标准的公务员心态”,一个吃空饷的“米虫”。
破门与不破门的状况,透过不同的民众反应,构造了消防员面对的两种两难困境。第一次赔上了家庭存款,第二次赔上了社会人格。
这一成串的议题相链接,迅速刻画出了三种加害者:不讲情理的民众、无法保障消防员利益的体制、不理解事件真相就妄加批判的媒体。他们合力逼迫消防员“沉默销声”,并让他们身处困境。
剧中的其他人,也被群众“反讹”过不止一次。
林柏宏饰演的张志远,由于救了孩子的性命,反而被孩子的父亲“倒打一耙”。
刘冠廷演的林义阳,每次遇到不讲理的“刁民”都要回怼,接着就是写更多的检讨。
最惨的是一个新人,他用正常时速开车送病患去医院,却被副驾驶上的病患家属不断责难、打骂“为什么不闯红灯开快车”。在家属反复以投诉威胁后,他刚一提速,就被侧面驶来的酒驾司机撞车。酒驾的司机自然是火速推卸责任,聘请知名律师,把脏水泼给消防员。
虽然消防员没什么错,消防局也提供车保,但现实情况是:如果使用车保赔偿给司机,他就要背一次“申诫”,无法获得奖金。这种“环环相报”,最后错误全部甩锅给消防员承担的结果,在剧中比比皆是。痛苦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也只能对着自己PTSD后幻想出的对象,说几句自己都不信的自我安慰:
消防员与社会集体的冲突,归根到底,其实回到了肯·洛奇《我是布莱克》里的那个问题:为什么椰子比鲨鱼,杀人更多?有着血盆大口的鲨鱼(显而易见的有害之物),我们会躲开它;而看似无害且甘甜的椰子,我们会迎向它,对它的掉落浑然不知。这些椰子,是缺乏柔软性、不讲人情的体制与社会环境,它们本质上谈不上多么恶毒,却会给人带来比鲨鱼更恐怖的伤害。
于是乎,消防员循规办事、救死扶伤,成了一个不断地遭遇精神痛苦、而非满足职业成就感的事。受益的人回过头,屡屡都要上来“倒打一耙”,轻易对消防员下“道德审判”。
编剧蔡银娟在写《火神的眼泪》剧本前,曾经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得到的结论是:台湾民众与消防员的无效沟通与不尊重,是消防员工作中遇到的主流困境。民众面对消防员,高投诉率、随意打骂乃至讹诈都在现实中存在。而消防员要面对的,则是每天连轴转,除了睡觉外大多数时间都在工作,过程中还要饱受各种折磨。
如果说比火场可怕的是“刁民”,那么培养这些戾气“刁民”的社会与体制,才是需要被质问的“土壤”本身。
揭露困境,而非止步于感动与煽情。通过对现实问题的编排,破除这一类型传统中主旋律的陈词滥调,是《火神的眼泪》做出的努力。当然,这份努力有时也显得稍显笨拙。几乎由“刁民作恶”推动的情节,造成了剧集对体制不够全面、彻底的批判与反思。而此类情节的重复与同质化,也让剧集本身的观赏度有所下降。
但我们也需要直面的是,近两年的台剧,在题材与类型破局上,走在当前华语剧集创作(乃至亚洲)的前列。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此前考察《我们与恶的距离》的剧本写作时,发现其编剧创作的细节逻辑和背后思考,是在经历田野调查、心理学与社会学研读运用的基础上,又对此前的同类类型剧(新闻与律政行业剧)进行分析与破局,从而将一般性的行业剧深入扩展到所谓的“社会议题剧”。
《火神的眼泪》的创作也是相似的。做一部精良的行业剧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思考行业背后的困境,接着讨论民众借助各种名义(尤其是善恶之名)的“社会集体附魔状态”,追问这个社会为什么要把一群行善之人逼到恶的角落里。
一条厘清之后,非常工整、清晰的剧作链条,算不上多么复杂、幽微,但确实能完成类型剧在表达上的多次转向,令剧“言之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