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哇!今天我们来聊一聊1994年,由罗伯特泽米吉斯导演,汤姆汉克斯主演的阿甘正。这个电影可以说是一个奇迹般的存在,它是少有被学院派与观众派都一致打五星的杰作,在第67届奥斯卡颁奖礼上提名13项,最终拿下6项,并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三个重量级奖,成为那一届最大的赢家。在票房上同样凯旋北美拿下3.3亿美元,荣登本土年度冠,全球6.7亿让他赚的盆满。要知道,1994年可是电影史上的大奇迹年与之pk的有《肖申克的救赎》,《低俗小说》,《狮子王》这些大牛货。《阿甘正传》强中力强成就了一段影史佳话。《阿甘正传》是一个美国故事,但又不是一个完全关于美国人的,它里面呈现出的价值观可以在很多异质文化中找到,甚至于我们的儒家传统也有暗合的地方,引起世界无数人的心灵共鸣,这才是他获得如此全球性成功的关键。电影改编于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的同名小说,原著是偏讽刺荒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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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写的比较搞笑,电影里更偏向正剧。格鲁姆用阿甘这个傻子形象将美国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的历史大事件加一串联,包括政治,流行,文化,音乐等一网打尽,引起了美国观众的共鸣。

我们扯回电影本身:镜头随着一根羽毛在城市上空盘旋,羽毛最终飘落在一双沾满污泥的跑鞋边,阿甘捡起了羽毛,诧异的看了,他有一个中年人的模样,眼神却像个孩子,一口浓重的南方阿拉巴马州口音,跑鞋配西装土的一逼。阿甘在等公车,他是个自来熟,就与旁边等车的人搭话聊。一个护士模样的女人问起他的鞋子,阿甘的思绪就回到了阿拉巴马州的绿茵镇,他在那里长大。(在之后的故事行进中会一直伴随着阿甘的自述这种一般被认为是偷懒的表现手法,放到这个电影里却格外的合适)

阿甘的人生起点可以说抓了一手巨烂牌,生在单身家庭,腿部天生残疾,很小就要带着笨重的机械矫正器,年纪轻轻背弯的像个老头子。不光是硬件不给力啊,干的软件系统也不灵,他的智商只有75,甚至达不到公立学校入学标准的80,妈妈为了让阿甘接受正常的教育,只能牺牲一下身体。阿甘加以短租客房为生,每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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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送往各种陌生旅客。50年代的某一天,住进来一位弹吉他的年轻人,阿甘很喜欢跟他混在一起,还伴着吉他声自创的奇怪的舞步,不久后,阿甘在电视机上又看到了那个年轻人那时他被人们叫做猫王,五部正式阿甘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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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里多段出现此种虚构与现实穿插仿佛阿甘就是美国当代历史背后的那个扫地老僧。因为妈妈的现身,阿甘顺利进入公立学校。在第一天上学的校车上,没人愿意和这个智力低下的孩子坐在一起,此时,他听到一声召唤,阿甘碰到了他一生挚爱的女孩儿珍妮,从此,阿甘就天天和珍妮腻在一起,那棵大树就是他们的乐园。因为看上去呆呆的阿甘经常被同学欺负,一天,几个坏小子向他扔石头,珍妮呼喊着让阿甘快跑。这时奇迹发生了!阿甘的残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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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桥段有着浓重的象征意义,天生缺陷的阿甘是美国的化身400年前,一艘叫五月花号的破轮船带着一百多名清教徒来到北美大陆,几百年后发展成了头号强。再扩充一点说,阿甘也是所有出身卑微而奋斗不息的形象化身。)正义也生在一个单身家庭,不过他没有阿甘那么幸运。老爸是个酒鬼,喝醉了就家暴,有一句台词暗示珍妮遭遇过父亲的性侵。(电影原台词:他经常亲吻和抚摸他和他姐妹)珍妮经常跪在玉米地里祈祷,想变成一只小鸟离开这个垃圾父亲。

他们两个是彼此,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时光荏苒,两个孩子慢慢长大了。还是同样的成绩。坏小子追打阿甘,阿甘疯狂的跑路误闯了一场美式橄榄球比赛,因为奔跑能力逆天被场边的教练看中,他这个小学渣竟然一路跑进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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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并不懂什么美式橄榄球战术,他只会一招:跑!阿甘的大学生活,除了打球,一有空就去珍妮就读的女子大学找她,阿甘表达爱意的方式很直接明了,尽自己一切可能保护珍妮。珍妮在车中与男友接吻时被阿甘胖揍,我想这肯定不是他揍过唯一的珍妮男友。当时是60年代,珍妮喜欢音乐,幻想着自己可以成为琼贝斯那样的民谣歌手。珍妮这个形象是与阿甘正好相反,他总是对现状不满,总是想追求另一种生活方式,而阿甘不想未来他只活在当下,被这个桥段里首次展现了阿甘的性意识,珍妮作为老司机想给他点儿启蒙,却还没开始就结束,第一次嘛,可以理解。

体育特长生,阿甘的大学生活单纯而快乐,由于太能跑了,他成功入选全美高中明星,稀里糊涂的去白宫见到了肯尼迪总统。(《阿甘正传》中工业光魔的特效技术,创造性的用cg技术篡改历史,行啊干放到了纪录片,终于历史画面融为一体,这场戏中后期人员甚至更改了肯尼迪的嘴形,以更流畅的对接到台词)在玩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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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橄榄球后,啊,跟顺利的从大学毕业母亲高兴的不知所以,子时,命运之神再次向他招手,一位军人将征兵广告递到了阿甘手上,反正他也不知道毕业了该干啥,军队听起来蛮适合自己,于是也没多想就去了。

在入伍的第一天,几乎是与珍妮相遇的同样场景,他该认识了满脑子只有虾产品的巴布。军队是一个需要绝对服从并压制个性的地方,但老实巴交的阿甘却无鱼得水,对于一丝不苟,的执行长官命令,他没有任何心理挣扎,可以如老僧入定般完成那些看起来很枯燥的训练。有一天,战友递给他一本成人杂志,珍妮的性感照片赫然在目,阿甘于是利用训练间隙来个道珍演出的俱乐部,珍妮拿着吉他唱起Bob Dy|an的名曲《B|owing in the wind》他跟很替珍妮高兴,他想当歌手的理想实现,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是一丝不挂的在唱当下面的男人们开始动手动脚,那根脑子中的保护珍妮模式被激活,但珍妮却对阿甘的挺身而出很气愤。阿甘心甘情愿的做着舔狗,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保护所爱的人,珍妮是一只并不知道飞往何处的鸟儿,但阿甘并不能理解珍妮的诗和远方,阿甘对于去哪儿并没有疑惑,他接下来将会被派到越南战场去打一堂荒唐的战争,珍妮很担心的主妇阿甘遇到危险,千万别逞英雄,遇到危险就跑。来到越南阿甘与巴布被分到丹中尉的排,他祖上几代都是军人,无一例外死在了战场上(丹中卫是一个很夸张的角,他有时候自大,有时候却显得很有人情味)当阿甘在给珍妮写信时,想起的是嬉皮士时代的圣歌《加州梦》镜头回到美国,珍妮一身嬉皮士打扮,正准备跟随乐队起加州流浪。阿甘的军队正在林中行走时月供的炮火适时的出现瞬间人仰马翻,阿甘虽然说很会组装枪械但没什么战术素养,巴布与丹中尉正阿甘快跑,这时她也想起真你嘱咐他:遇到危险跑就完了,阿甘一溜烟的跑出丛林,这时他想起自己最好的朋友巴布还没出,于是回去救人,阿甘倒是不挑一口气爆出了五名战友,包括一心想要为国捐躯的丹中卫,迎着空中打击的炮火,阿甘终于救出了垂死的巴布,但巴布还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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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救人时屁股中弹,阿甘回到后方阵地医院。在这儿吃着冰淇淋,打着乒乓球,还拿了一枚国家荣誉勋章,而被他救下性命的丹中尉失去了双腿,而且精神上得了严重的战争PTSD他甚至责怪阿甘剥夺了他殉国的机会。蒸好了之后,阿甘作为功勋士兵来到了首都华盛顿,见到了当时的总统林登约翰逊,并向他当众展示了自己屁股受伤,刚接受完总统的嘉奖,阿甘出来就碰上了反战的队伍,还被安排上去讲两句,这种设计很明显是一种反讽刺,阿甘倒是不在乎那些他听不懂的口号与理念。这次亮相的最大意义是重新遇到了人群中的珍妮,旁边的围观群众也不知道他俩是哪位,反正欢呼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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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代中后期的美国各种思潮涌动,前方在打越战后方在反战,同时还有黑人的解放运动,简直乱成了一锅。一个叫黑豹的黑人社团领袖对着阿甘说着政治Rap,不过他啥也没听进去,眼里只有珍妮,当珍妮你挨打,阿甘又暴走了。真尼哥阿甘讲述了这些年的经历,他们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但他们的命运就是不断相遇,又不断离开,他们两个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追求生命的意义,其中唯一不变的是阿甘对珍妮的爱

接下来,阿甘继续掺和美国历史入选乒乓球队据中国参加乒乓外交域传奇巨星约翰列侬一起上综艺节目,甚至还直接举报水门事件,导致尼克松下台,在即将退役时,他遇到了丹中尉,此时,他已经是一个万念俱灰的中年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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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活在酒精的麻醉中,这个形象代表了一种美国梦的破灭。辉煌的军队生涯后,阿甘回到了阿拉巴马的家中,因为乒乓健将的光环而干,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广告,他打算用这笔钱去完成巴布的承诺。

去买了一艘破破烂烂的捕虾船,取名珍妮号,连巴布的妈妈都觉得他疯了。阿甘代替巴布登上了捕虾船长,但这个没有一天经验的渔夫只能打上来臭鱼烂虾,与此同时,珍妮也面临生命的至暗时刻,她迷失在毒品以滥交中一度想自杀。就在阿甘迷惑的时候,丹中尉道来加入捕虾团队,并成立了巴布甘公司,但光喊口号是没有用的,捕虾事业仍然没有任何起色。直到一场飓风袭来,两个菜鸟不懂行,依然顶暴风出海捕虾,却因祸得福,飓风将于港摧毁殆尽,唯有珍妮号存活下来真正应了《大时代》里那句话:都死光了,就你没死。随着捕虾事业的直线蹿升,丹中尉的PTSD综合症也治好了。在阿甘的帮助下,他们实现了与自己的和解,此时,阿甘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母亲病了,他不顾一切的往家跑。甘太太安详的坐在床上。这是阿甘此生第一次面临亲人的死亡,显得有些不知措,妈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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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时候到了。

此时,阿甘这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成的橄榄球健将,越战英雄,百万富翁与邻里的骄傲。三中卫帮他买了一家水果公司的股票,阿甘下半辈子都不用为钱操心了(这里的水果公司指的是苹果科技有限公司)他把大笔的钱捐给社区与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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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水果公司

院自己却干着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割草。午夜时分,他总是幻想着珍妮能回到绿茵镇,关过房前的草坪来到自己身边,。想着想着珍妮就回来了(超能力真好!)他们仿佛又回到形影不离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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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过了一段美妙的二人世界。但当啊干性珍妮求婚了,得到的仍然是好人卡似的回答。珍妮,她拒绝了,可能珍妮觉得伤到了阿甘,所以晚上跑去她的房间,算是给了个滚床单安慰奖。第二天一早,他就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默默地离开。(关于珍妮为什么每次都选择离开,阿甘我一会儿会做分析,是一条非常清晰的人物成长线)珍妮的走让阿甘非常困惑,他做的已经足够好,但却仍然得不到想要,妈妈说你要自己去寻找命运。

阿甘现在唯一能想到的是出去跑两圈,没有什么特殊理由,阿甘就这么不停的跑下去。几年间在北美大陆跑了好几个对穿,他见识过落日与雪山,田野与戈壁,我二九之阿甘又无意间成了全国知名的人物,大家给他的行为安上了许多标签意义,比如世界和平,妇女权利环境什么的。(他一个大男人,妇女权利就很扯淡)人们就是无法相信阿甘的无目的性,跑了几年后,阿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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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妈妈的话,将过去的事情放下,你才可以前进,此时他也许觉着自己可以放下了,于是停下了奔跑的脚步,他想回家了。

某一天,阿甘收到了一封珍妮的信,约她到自己住的地方见面。电影开头,阿甘在等公车,就是要去珍妮家。见面后,阿甘非常开心珍妮为上次的不告而别道歉。他的气色也好了很多,不像之前几次颓废低落,这时进来一个小男孩,小男孩与阿甘打了个招呼,她叫珍妮妈妈,阿甘肯定在心里设想过许多与珍妮再会的场景,但这一目他打死也没想到,这就是阿甘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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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白无故多了个大胖小子,这让阿甘很高兴,此时,珍妮告诉阿甘一个噩耗,说自己得了病,那是一种医生都不知道的可怕病毒。(介于他此前滥交与吸毒的经历。可以猜测应该是艾滋。)他问阿甘愿不愿意娶自己,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他希望有个真正的家。(下面我来简要的分析一下珍妮,以世俗的眼光来看,珍妮确实有点儿作,但他的命运早从童年开始就已经注定,生在单亲家庭父亲是个人渣还经常性侵她,我以他对家庭有着天然的排斥。珍妮想要过有意义的生活,但无论是当歌手还是当反对权威的嬉皮士,这些意义都是外界赋予的,他自始至终都是随波逐浪,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满身疲惫的回到阿甘身边,本心一定是想要留下来,从利与害的角度来说,他可以轻松的当个富家太太,但珍妮还是选择离开,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阿甘,而且从他像老房子扔石头的举动来看,他还没有放下童年阴影,后来,他有了正当的工作,逐渐成为了一个独立而坚强的母亲,此时他才有勇气像阿甘求婚。珍妮的心里曲线是非常动人的,甚至比男主阿甘还要有戏,阿甘被塑造的像一个流落凡间的天使。他是用童年治愈一生,而珍妮正好相反,是用一生来治愈童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珍妮反而更接近于我们这些有缺陷的普通人)

婚礼的当天,丹中尉也带着未婚妻到,他们在祝福声中许下婚姻的誓言。不过这种幸福并没有维持太久,珍妮很快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阿甘正传》中有很多重复的场景设计,象征着生命的轮回,比如阿甘与珍妮和巴布的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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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珍妮的弥留也与上次妈妈去世时一模一样。珍妮去世啦,阿甘将他葬在童年的大树下上次阿甘问妈妈自己的命运是什么,现在她不在疑惑,他看见过最美的风景,也见识过人间美丑,山间的微风与成为世界冠军有同等的价值,在无尽的偶然性中,每一秒的体验都是生命的意义。成为父亲的二干与儿子坐在同样的地方等校车,那片羽毛再次从阿甘脚边飞过,生命又开始了一轮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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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是一个完全虚构的人物,可以说是一种人类完美人格的化身,他不忘人恩,不计人愁,不思人,非不念人(本句话出自《道德经》)除了西方的保守主义传统,阿甘身上也有东方的禅宗影子。故事中多次出现很多命运这个词。中西方对于命运的认识其实也有很多共同之处,生命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这里是说命运的不确定性,同时又说你要做到把上帝给你的天赋做到最好,这里是说,即使命运不可知,但人仍然可以通过奋斗让生命升华,东方儒家中很多说法跟此种论调简直神相似,工作就既说天命不可违,他又说为仁由己,己之命,又乐天在偶然性中精进自己,一直是中国文化中固有的气质,可能也恰恰是因为这种底层价值观的共通性东西方的观众才都会同对《阿甘正传》产生强烈共鸣,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生的意义,并不是一个得到就可以万事大吉,捧着过一辈子的东西,而是一种精神态度,阿甘在原著小说中的技能更多当宇航员,国际象棋大师,而在电影中,他只保留了一项就是最简单,快乐,朴实的跑。这是要告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努力向前,人生总有出路与希望,即使没有终点,仍然值得奔跑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