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你们一定去电影院了吧。

是被娄烨的手持摄影晃到吐,还是被雷霆沙雕笑到晕?

不过肉叔还想和你说说另一部电影,在两大话题大片的夹击下,肉叔真的很怕你错过。

况且这还是一部印度电影。

别一说到印度电影,就想到一言不合的尬舞。

肉叔要说的这部电影可是反转再反转,看完都一脸懵逼的烧脑悬疑片。

调音师

Andhadhun

...

这片有多烧脑?

看完电影,我可以跟你保证,你以为的真相是错的!

这片有多刺激?

看的过程,你一定会被各种反转惊到,你还没从上一波惊讶中回过神来,又一次反转会让你下巴脱臼。

所以,别担心看肉叔的这篇文章会被剧透,肉叔根本就剧!透!不!过!来!

请放心大胆阅读。

这部电影其实是根据法国的一部同名短片改编而成。

短片在豆瓣上超过15万人评价,评分9.2,好于98%的短片,可以称为神作了吧。

...

肉叔就先简单聊聊这部短片吧。(写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又看了一遍。)

短片一开场就是一个年轻人在弹钢琴,他双眼无神,面无表情,赤裸着上身。

旁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老人,年轻人身后还站着一个人。

不过,他不认识沙发上的老人,甚至都没见过他,因为年轻人是个盲人。他弹琴是为了身后的人。

...

画面黑下来,出现片名后,故事从头开始讲述。

原来年轻人是一个很有天赋的钢琴家,但是在人生最重要的钢琴比赛中失败了,他陷入了痛苦的沉沦。

不知怎的,他伪装成一个眼盲的钢琴调音师。

因为他是盲人,客户对他给予更多友善和同情,在他面前也毫不掩饰自己。

有的人在他面前换衣服,有的人在他面前只穿内衣练舞。

...

他很享受。

享受别人对他的关怀,享受窥视他人的快感。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

这天,他照例为客户上门调音。预约的客人却不在家,客人的妻子极力不想让他进门。

他不想白跑一趟,不停按门铃,又用盲人的身份迫使女主人让他进门,动静惊动了隔壁邻居,女主人无奈,只能让他进来。

却不曾想,他走进了地狱。

...

进门后,他踩到了什么,滑倒了。女主人说那是装修打翻的油漆,但是画面一转,沙发上坐着一个老人,面无表情,头破血流,很明显已经死了。

女主人让他把衣服脱下来,拿丈夫的衣服给他换。

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年轻人只穿着内裤,弹着钢琴,旁边坐着已经死去的老人(也就是他的客户),身后站着杀人凶手,手里拿着一把钢钉枪,对着年轻人的脑袋。

年轻人面无表情地弹着钢琴,因为他认为只要他弹琴,身后的人就不会杀他。

...

调音师到底有没有被被杀?

肉叔建议你再重头看一遍,注意开头,声音。

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怎么样,精彩吧。

短片主要讲人的伪装和逃避现实。男主利用盲人的身份来窥视他人伪装下的真实,享受这种身处其间又超然于外的感受,最终目的其实是为了逃避自己的失败。

直到这种伪装和逃避终于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其实短片还有很多可以挖掘的故事。

比如,离男主而去的女人,杀死老人的女人到底和他什么关系······

想想又是一个故事。

而印度版的《调音师》就是短片的豪华扩充版。

说起来,短片和电影真有一种奇妙的联系。

在短片中,男主曾经和自己的老板说过一个故事——

关于莫卧儿皇帝沙贾汗和泰姬陵建筑师的故事。

...

而泰姬陵就是印度最知名的古迹。

现在,我们看看印度的豪华套餐版是怎样的。

电影开场,还没有出现画面,先是一行醒目的字。能先于画面出现,可想而知有多重要。

-What is life?It depends on liver.

-什么是生活,这取决于肝脏

肉叔要特别说一句,“liver”这个词有“肝脏,生活者”的意思,好像用“生活者”这层含义这句话更通顺。但是字幕却翻译成肝脏,看完电影你就会发现,翻译得真TM好。

然后是一个声音说

-说来话长。咖啡?

画面这时候才出现。

在一片菜地里,一只野兔在偷吃蔬菜,种菜人已经发现了它,他拿着枪准备射杀兔子(咦?脑海里不禁响起“怎么可以吃兔兔”的声音),不想却踩到了一个塑料瓶,惊动了兔子。

兔子抬起头,四处张望。这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兔子一只眼睛已经没了,另一只眼睛好像也有问题。肉叔看第三次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设计有多么巧妙。

...

兔子四处奔逃,种菜人紧追不舍,他拿起枪瞄准,这时候兔子已经逃到路边。他扣动扳机,“嘭”的一声枪响。

画面一黑,然后是一阵急刹车的声音······

这时候片名才出现。

肉叔不厌其烦地描述这个看似和电影毫无关系的开场,是想告诉你——

这里很重要。

等你看完了电影,再细细品味,就会发现,这个开场特么设计得太好了。

好了,让我们把主角请上场。

还没看见人,我们就听见悠扬的钢琴声。住在廉租房的钢琴师阿卡什一大早就开始练琴,接着电影用几个镜头就讲述了他的日常和背景,练琴、闲逛、理发、教课。

叙事简洁又有效率。

...

阿卡什虽然看不见,但是他却更能专注在自己的音乐艺术上。

这天,他又像往常一样出门,在路上却被一个骑电车的女人苏菲撞倒了。

为了表示歉意,苏菲请他喝咖啡。在餐厅她得知阿卡什是钢琴家的时候眼睛都放光了。

...

这不是巧了吗?!

正好她家餐厅需要一个弹钢琴的。

因为阿卡什是盲人,所以苏菲接送他上下班。

今天苏菲先送他回家,5点半的时候再接他到餐厅。在路上,苏菲问阿卡什是怎么瞎的,他说自己14岁的时候被板球打中了脑袋,视觉神经受损,所以看不见了。

...

真的是这样?

屁啦!

苏菲送他回家以后,他马上摘下墨镜,取下戴在眼睛上的美瞳,跑到窗口想看看苏菲长什么样,可惜只看到了背影。

...

原来阿卡什一直在装瞎!

他在苏菲家的餐厅大受欢迎,不仅收到了很多小费,还收获了爱情。

在日渐相处中,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导演只用了一个小细节就表现出来了,就是电车上两人的距离。

一开始,两人的距离还有点疏远。

...

然后逐渐拉近。

...

最后,阿卡什的手已经可以扶住苏菲的小腹了。

...

正当肉叔觉得这不像一部印度电影的时候——

怎么说?不唱歌也不跳舞啊。

歌曲出现了!

两人愉快的相处时光配上欢快的歌曲,让肉叔确实地感受到了恋爱的酸臭味。

不过,歌还蛮好听的。

...

还有个问题。

说好的悬疑烧脑呢?

怎么变成了爱情喜剧了?

别急,好戏现在才开场。

阿卡什在餐厅精彩的演出得到了前著名演员普拉默的注意,他为了在结婚纪念日给妻子西米一个惊喜,特意邀请阿卡什去家里演出。

...

阿卡什如约到了普拉默家,应门的却是普拉默的妻子西米。

他说明来意,西米却极力不想让他进家门。最后,隔壁邻居开门查看发生了什么事,西米才请他进家。

...

从此开始,高能不断!

阿卡什弹着钢琴,却看见一个人倒在餐厅,他只能看见那个人的双脚。为了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他借口上厕所,走过餐厅的时候才知道倒在地上的正是普拉默,而且已经死了!

...

他上着厕所,镜头一转,原来厕所还藏着一个男人,而且还拿着一把枪!看到这里肉叔都吓一跳。

...

阿卡什隐藏得很好,他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继续弹琴,西米和那个男人就在他面前收拾犯罪现场,把普拉默的尸体装进行李箱带走。肉叔不得不说一句,这一段纯音乐+动作的演绎绝对是致敬默片时代的表演。

...

阿卡什成功从普拉默家离开以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决定报案。

这样一起有明确目击证人的谋杀案,只要阿卡什举报,100%能把凶手抓住。

事情会有那么简单?

阿卡什到警局举报,刚想说出普拉默被老婆谋杀,抬眼就看见了那个躲在厕所的奸夫,竟然是警察局长!

...

报案是不可能报案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报案了。

然而,对恶的纵容只会引来更大的恶。

阿卡什又一次目睹了西米的犯罪。邻居达萨太太当天看见了奸夫进入普拉默的家,并向警察举报了西米撒谎。

但是,奸夫就是警察局长啊!举报并没有什么卵用。

西米得到消息,把达萨太太从高楼推了下去。此时阿卡什正好坐电梯上来,再一次目睹了西米的犯罪。

...

阿卡什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然而西米早已经对他起了怀疑,她罪恶的双手终于伸向了阿卡什。

她把阿卡什毒瞎,假装盲人的阿卡什成了真盲人。

奸夫还不放心,一定要杀了他,这天晚上······

之后的故事更精彩!

...

原著短片主要讲的是人的伪装和逃避,而印度版电影讲的是真相的欺瞒。

眼睛是人们接受信息的主要工具,人们相信亲眼所见的东西。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然而在电影中,眼睛(即看见)和真相成了一对完全相反的关系。

当阿卡什的眼睛是完好的时候,他一直处在谎言中。

利用盲人的身份获得同情(得到人们的施舍),获得好处(住在廉租房),还收获爱情。他明明看见了谋杀的真相,但是出于各种原因,他没有说出来。

...

现实中难有一眼就看穿的真相,特别是在信息如此复杂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想想我们经历了多少次新闻事件的反转打脸。

海关人员穿吊带办公,被网友偷拍引发网上热议,指责其作风有问题。还没过多久,就有人爆出原来人家是已经准备回家,看窗口有人等着办理业务好心处理。

...

重庆公交车事件。重庆万州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15人死亡。一开始有人爆料是因为小轿车逆行导致,事故现场的一张女司机照片爆出,一时间骂声四起,女司机再一次被全网群嘲。

两天后,事故原因被调查清楚,原来是公交车上某乘客抢夺方向盘,与司机扭打,造成公交车失控,发生事故。

...

太多了。

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机会,而为了引起别人的关注,很多人肆意夸大、歪曲事实,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们看见的未必是真相。

我们听信的未必是事实。

阿卡什的处境又像是现实的隐喻,虚假的似乎总是美好,而真相往往残酷。

当他身处谎言中,生活似乎更加美好;

当他真的瞎了,处境极度危险,甚至差点被人把肾割了卖掉。

最后,阿卡什在伦敦遇见苏菲,他对苏菲说出了故事的结局。于是有了开头那句话

-说来话长。咖啡?

你相信这个故事吗?

想想肉叔说的——

当他眼睛是完好的时候,他身处谎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