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追龍2》是根據張子強在1997年綁架澳門第一富豪何鴻燊這個真實案件改編而成。1997年,我也才剛四五歲,所以就沒了解過這個人物。長大以後也未曾聽過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所發生相關事件。直到這個月初《追龍2》的上映,才看了相關的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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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用的世紀悍匪?"

1996年5月,張子強與葉繼歡集團合謀綁架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钜,勒索港币10億3千8百萬元。張子強分得4億3千8百萬。看完這個案件的始末,仿佛就像是看武俠小說一樣,有一種"江湖俠義"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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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講誠信,沒有報警,張子強也守信用沒有撕票,所以他們成功交易了10億的金額。其實他們都各有各的考慮和打算,"人沒錢的時候,錢比自己命重要,但是有錢了,命就比錢重要",張子強沒錢的時候,把錢看得比命重要,所以他獨自一人冒險上門拿贖金。而李嘉誠作為亞洲首富,10億對他來說是很輕易賺回來的,所以他當然是把生命放在第一位。

就這樣,他們達成交易,李嘉誠平安的把兒子李澤钜接回家,張子強也如意得拿到了錢。張子強嘗到甜頭之後,便繼續犯了幾個大案,于是就有了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又策劃綁架澳門第一富豪何鴻燊的事情。電影《追龍2》就講述了上述相關事件。

"人沒錢的時候,錢比自己命重要,但是有錢了,命就比錢重要"是張子強曾經說過的話,根據這一原型,這就能解釋為什麼在影片中,龍志強會讓何天穿上炸彈衣替自己去取錢。一個是想要掙一筆大錢留着自己養老,去過逍遙快活的日子。

龍志強在電影中的确也是一個守信用的世紀悍匪,他講義氣、守信用,但無論怎麼說他都是個匪王,是大家嗤之以鼻的對象。世紀悍匪的前面加上一個褒義的形容詞,他就是好人了嗎?

"特殊的賺錢手段不算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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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影:<追龍Ⅱ>優酷獨家幕後記錄》中,梁家輝曾提到過龍志強這個角色:

"他是一個及其普通的人,一個很愛家的人。但是他的職業是當匪,他是一個匪王,但是他從來不傷天害理,他不殺人放火,隻是利用他的手段,用他的方法去找錢。"

的确,從親情友情方面來說,龍志強這個人不算壞,比如他的弟弟龍志飛就很受他的寵愛。龍志飛整天在賭場裡賭錢,整天給龍志強捅婁子,龍志強還是會幫他擺平一切,基本上是到溺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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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龍志強他跟他的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時候,也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他很愛他的家人,也很愛他的團隊,所以令人覺得龍志強不像是大家所說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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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龍志強這個人,也就是張子強這個原型,和制造新中國第一起惡性殺人案的龍治民,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衆的悍匪白寶山,以及被稱為中國第一悍匪的張君等人對比來說,他确實不算是最大的反派,但不可否認,他這個人的的确确是做了壞事。

我相信孟子的性善論,也許他本性是善良的,但是他的思想觀點和手段确實是錯誤的。我們都知道"君子愛财,取之有道"的道理。有時候,結果雖重要,但手段更加重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做法很容易使人的思想偏激。

例如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有俠文化,俠是一種精神,一種理想,那麼在現代社會,當遇到法律不能解決的問題時,俠者就可以代行公平執法了嗎?

以前的俠文化值得肯定,我也很贊賞,但現在的社會是法治社會,我們應該知法、守法。盡管我們現代社會存在一些大大小小的問題,但我們不能就此而認為有俠者就能代行公平執法,盡管他們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約束就可以懲戒到壞人,但有時候他們的手段也成了犯法的。在一定程度上來說,這就如同"好心辦壞事"一樣。出發點是好的,但整個過程未必都是好的。

這就涉及到一個價值觀念的問題。如果很多人也都這樣認為自己是有俠者然後就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懲罰所謂的壞人。這樣一來,社會也很容易混亂。壞人雖然壞,但應該"取之有道",這句話不僅在财物上适用,其他事情也同樣如此。"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如果(富與貴)不是用仁道的方式得來,君子也不接受。我們不能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匪徒的做法是錯的,但我們不能跟着錯。

在電影《追龍2》中,也是一樣。如果很多人都認為自己不是壞人而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将會帶來很多不良風氣,世風日下。壞事的悲劇在于:壞事被說成了好事。壞人最大的成功,不是他獲得勝利,而是他自居為好人。這是最糟糕的。

"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龍志強做出如此猖狂舉動,不可能逍遙法外,是注定是沒好下場的。所以電影的結局便是龍志強被擒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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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志強在海關被捕時,他一副睥睨天下的模樣,曾經順利逃脫法網的他還想要再次逃脫法律制裁,但警方的幾顆子彈打碎了他腳下的石闆,也打碎了他妄想逃脫法律的癡心,善惡到頭終有報。

人是貪心的,每個人都渴望過着衣食無憂的上層生活,但是我們得有底線,用正确的方法、途徑來實現自己理想生活。總想着一夜暴富,或者鑽法律的空子,用極端的方式達到目的,即使暫且能風光一時,但終究隻能是自掘墳墓,沒有好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