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Sir要聊一個“俗”話題。

錢。

前兩周,演藝圈又發生了跟“錢”有關的風波,來自王千源。

東京影帝王千源6000萬片酬被挂出來了,連私密的微信對話截屏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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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新浪微博

在此之前,演員楊爍也被“挂”。

因為他拒絕按照規定降低片酬,導緻電視劇《異鄉人》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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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鐵漢,居然對錢如此锱铢必較?

——尤其王千源,不是一個低調的演員嗎?

——真給你這麼多錢,你配嗎?

——對社會有啥貢獻就拿這麼多,這點錢還不如給科研人員。

你看,娛樂圈的“瓜”,就是這樣被吃歪的。

就主觀談主觀,每一個人都可以為自己的感受找到支撐的理由。

雞同鴨講,無休無止。

所以,我們不妨回到讨論的基線。

先說清楚,王千源的6千萬有沒有觸犯法律條文,比如很多聲音中提到的“限酬令”。

再掰仔細,演員片酬,應該由誰來決定。

01

王千源片酬事件爆出來之後,當事人保持沉默。

倒是熱心的香港導演陳嘉上發微博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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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劃一下關鍵語句:

投資方有權不用。

談判過程不宜公開。

其中,第一點也涉及到“限酬令”的核心精神。

2018年11月,廣電總局發布了“限酬令”,意在解決天價片酬的行業痛點,希望客觀上促進影視劇生産各環節平衡。

這一意見明确要求,每部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三大視頻網站,六大影視制作公司,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達成協議并公開聲明,演員的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總片酬(含稅)不得超過5000萬。

這些條例說得很清晰了,擊打痛點也很到位,目的就是為了抑制虛高片酬等不良行業風氣。

從片酬上看,王千源确實違反。

但請注意,王千源與片方簽約的時間,是在政策出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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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浪微博

即,合同簽約在先,違反“限酬令”在後。

據公衆号《娛理》一篇文章(《“限酬令”僵局:演員與片方拉鋸、政策與法律博弈)報道:

總局這樣的“通知”形式,不到法律位階,不具備法律約束力,隻能算行業指導意見。

說白了,假如王千源對所得收入依法納稅,那并不存在違法行為。

甚至,王千源力争的合同簽署,無論是在“限酬令”之前還是之後,都無本質區别。

這是對《合同法》的尊重和維護。

陳嘉上導演不齒的就是這一點:

覺得對方價高,你大可一開始就不用。

用了,因為“政策”問題需要調整,也需雙方協商談判——而不是單方面犧牲演員利益。

而最終結果未定,就把談判過程挂出,難免有利用輿論聲音進行綁架之嫌。

影帝,冤就冤在這。

02

另一個核心問題。

王千源,值不值這個數?

其實也不是王千源能夠決定。

網紅經濟學家薛兆豐在他一篇名為《工資是如何被決定的?》的文中提到:

在競争之下,任何團隊或企業,其内部各種要素所得的報酬,都将趨向于它們各自給團隊或企業帶來的邊際貢獻。

以這樣的視角去看王千源的片酬。

不管是六千萬,還是六百萬,抑或六萬。

這些數字背後,其實趨向于一個叫王千源的職業演員,帶給影視劇行業的邊際貢獻。

王千源是誰?

從張猛的《鋼的琴》,我們第一次記住了這個小眼睛、大高個的東北漢子。

——本人亦憑此片拿下東京影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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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說一下的是,王千源可以算很窮的東京影帝。

他是以零片酬的待遇進了張猛的劇組,還為它推掉好幾部更賺錢的電視劇。

《鋼的琴》拍于2011年。

講的是東北土地上,時代狂飙,昔日大鍋飯體制瓦解,一代小人物們被迫重新尋找自己位置的悲劇。

自此,有些影迷開始好了這一口故事模型。

刁亦男拍于2014年的《白日焰火》。

被影視界青睐的東北作家雙雪濤,這兩年火起來代表作《平原上的摩西》也屬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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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鋼的琴》以及演員王千源影響了這一類題材的興起,這,就是薛兆豐所說的邊際貢獻。

2015年,王千源出演《解救吾先生》,出演悍匪張華。

這是王千源第二部代表作。

該角色取自現實。

為了塑造這個角色,王千源親自去采訪他的家人,以及當時抓捕的警察。

他為這個角色尋找并梳理了完整的性格圖譜。

不寒而栗的兇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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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屑一顧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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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兩種外化性格的根源,其實就是強烈的不安全感。

片中有一幕——

“王千源”在出租屋與女友,身邊堆疊的,是成人雜志與手雷、手槍。

就像剖洋蔥一樣,王千源在這個配角上尋找到“邪性”的病因。

京郊(底層)單親家庭出來,長久以來物質和情感的雙重匮乏,令他“退化”成一頭動物。

但他又不是“動物”。

他要的,不過是一個普通人唾手可得的尊重和關愛——隻是内心羞于承認。

這種分裂,正是悍匪瘋狂的情感邏輯。

不知道多少人還記得這場戲。

張華被抓,媽媽去探監。

他努力維持過去吊兒郎當的樣子,裝作不怕死。

他想哭,卻又拼命咧開嘴笑。

最後他說,下輩子再給媽盡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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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戲,充分說明張華矛盾的個性。

也不言而喻地暗示出階層背景、社會經曆、乃至時運對一個人的改造力。

憑借張華這個角色,王千源拿下當年金雞獎最佳男配角。

之後,王千源總算“紅”了。

他接二連三出演《太平輪》《黃金時代》《健忘村》《破·局》《“大”人物》等片。

并在警匪類型片中,樹立了強烈的個人風格:正邪之間遊走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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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王千源,已成某一類角色序列裡的佼佼者。

觀衆看到他,就能立刻聯想到某種表演風格,招牌動作甚至表演細節。

這就是一個演員的品牌力。

就像我們看到湯姆 ·克魯斯,第一想到的就是不怕死的孤膽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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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小羅伯特·唐尼,已經等同于“鋼鐵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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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他們的片酬即便是在好萊塢也是令人咋舌的高。

老湯姆通過票房分成,四部《碟中諜》片酬就能拿走将近18億人民币。

小唐尼一個人的片酬就占去《複聯3》全部超級英雄片酬的三分之一。

别誤會,Sir舉例這行業金字塔尖案例,并非鼓勵演員都去喊高價。

而是想說明,一個演員(明星),他的片酬,不是一兩部電影電視的投資方決定的,也不是演員的經紀團隊随便手簽。

它取決于市場容量和這演員能在市場締造的價值。

王千源的六千萬到底值不值?

不是王千源說了算。

是王千源一次到數次體現自身專業能力,得到市場認可,并豎立品牌後的回報。

換句話說,值不值,真的是民意的選擇。

03

再打破砂鍋問到底吧。

《限酬令》,“限”的是誰?

Sir以為,其實是那些貨不對闆的演員表演。

——包括但不限于數字對嘴型演員、文替武替忙不停演員、靠綠幕摳圖完成戲份演員。

這些被投資方高價請來的流量明星(對,不想用演員稱呼他們),或許能在短時間刺激賣片,拉升收視率,赢取廣告。

但對市場的長期健康有害無利。

很多觀衆花了錢充了會員,買了票,結果——

你給我看的就是這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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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情緒的變化,隻有眼睫毛的撲閃,嘴角的牽動,以及機械地念台詞。

這種“買賣”,對但凡有點審美需求,而不是粉絲自嗨的觀衆,都是透支。

長此以往,你撈一筆,我撈一票。

長此以往,爛演員大行其道,好演員無人問津。

長此以往,豈止演員,包括導演、攝影、美術等整個行當的合法利益,職業操守都會都會被侵犯、腐蝕到。

最簡單的道理,資金有限,一大半去給面癱打光、找替身,填巨坑,還得找找營銷團隊吹吹水。

剩下來的錢除了必要的人工,還能做一點品質的追求嗎?

成龍在宣傳《鐵道飛虎》時曾爆料,有位合作的“小鮮肉”前呼後擁,到現場時,其實他的打戲已經拍完了,來這隻是喘喘氣。

“喘多兩下好不好?……真的受不了,我真的想把這個名字講出來。真的看不過這些人。送他五個字:看你幾時完!”

但我們怕就怕在——

沒等他完之前,觀衆對中國影視的信心就完了。

于是,這才有了《限酬令》。

某種程度,它當然跟市場經濟相悖,但它的初衷,也是為影視産業引導出一個更良性,更持久的生态環境。

說白了。

它的目的,不是打擊演員,是幫扶行業。

它的目的,不是限制,是平衡。

04

最後,說一點感性的吧。

“講金與講心”。

這是很多文藝創作者一生糾結的矛盾。

我什麼時候該去談錢,講講生活品質?我又什麼時候可以去談情懷,講講藝術追求?

兩種選擇,其實無高下之分。

最糟糕的是:

該講金的時候講心,該講心的時候講金。

以王千源此次事件為例——

如果他的經紀公司跟投資方在談合同,就是純粹的談錢,可以。

但。

進入到影視劇的創作環節,王千源就得拿出足夠的職業精神就完全它——即使可能拍着拍着覺得這是爛戲,也不能主動或被動給予低于水準線的表演。

這,才是一個演員所應該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

今天,借政策去削減演員合法利益,借情緒去煽動觀衆仇富心理,把一個原本存在博弈的商業問題,上升成壓倒性的意識正确。

這種行為,是想給行業輸出一個什麼樣的信号?

王千源膨脹了?

王千源應該就此被封殺?

王千源後,像王硯輝、王景春,是不是也要好好“規範規範”?

這讓Sir想起姜文說過的一個比喻:

有人往上澆水,遠處看是澆水,近處看是在澆開水呢,知道吧,這我燙着過啊。

誰在澆水,誰在澆開水。

你不是傻子。

你也别把我們當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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