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醜》講的不是一個天生殺人魔的故事,而是一個普通人是如何被生活一點點碾碎、最終被逼瘋的。
亞瑟想當喜劇演員,但生活給不起他當夢想家的資格。他在街頭扮演小醜,被人搶走廣告牌、還被混混當街暴打;他回家照顧生病的母親,活在壓抑裡;他去看心理醫生,卻發現這種救助不過是流程化的敷衍。他想做好人,但沒人當真,大家都覺得他的存在就是個笑話。
電影裡最殘忍的,是給了他三次希望,又當着他的面把希望摔碎。他以為找到了生父,渴望得到一點親情,結果被無情否認和羞辱;他以為自己在脫口秀舞台上真的能逗笑别人,結果錄像被公開,成了全城的笑料;他幻想着和鄰居女生的愛情,結果發現一切溫暖都是自己精神病發作時的幻想。這三根支柱一垮,他和這個世界的最後一點情感連接就斷了。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報複社會”----他最後殺人,不是因為恨,是因為徹底的絕望。他發現遵守規則、保持善良換不來尊嚴,反而暴力卻讓他第一次被看見、被歡呼,成為了一個“符号”。這才是電影最冷酷的地方:一個社會把人逼到牆角,奪走他的一切,最後隻給他留了一把槍和一個瘋狂的理由。
《小醜》想說的不是犯罪有多可怕,而是把人變成“小醜”的那個世界,更值得警惕。當一個人無論如何向上攀爬,腳下的階梯都在持續崩塌時,瘋狂便不再是墜落,而是一種從最深的絕望裡,開出的血色之花。它用最尖銳的方式,完成了對那個扭曲世界的終極叩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