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看了五六集,就感覺劇情叙述有些拖拉,并沒有多少懸疑感的故事情節,硬是拍出一種特糾結躊躇的感覺,不過或許,這劇的“啰嗦”和“尿不盡”,恰恰和不完美受害人的心境是一緻的。

但也不失為一部爽劇,全劇一群女人聯手把一個男人狠狠KO了,不摧殘其身,卻将他最看重的精神寄托給扒光了。隻是明明是一群背景不盡相同的人,不同文化、生活、性格、年齡、身份等,可他們每個人說出來的話卻都是同一股味兒,而且是書面式的,這很難讓每個角色非常立體且真實。

最無力吐槽的是林允和男生的片段,基本跳過。還有那些唯品會、沃隆的廣告,太違和了,不過也已經是這類都市劇的常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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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下角色給我個人的感覺。

林允,大概和劉浩存同體質吧,就是當我跟别人提起這部劇的主要演員時,一說到林允對方就會發出那麼一絲抗拒的聲音。林允不知道演技本身就這樣,還是說她一直沉浸在周氏的無厘頭表演中,冷靜時還好,一些MV感慢鏡頭也很漂亮,但是,一旦需要表現出快樂、難過、瘋狂的樣子,就全一個樣兒——變傻了。另外,這個角色的一些思想轉變,讓我總覺得沒有拍出轉變的因果,那種猶豫矛盾一進一退的心緒,總該是需要一些什麼東西來撬動的,反正每次就都比較突然吧。以及在需要她“表現”的時候,那種突如其來的大秀口才,也總給人一種劇情需要的感覺。

周迅,48歲,在劇中是演了大概35歲的角色,倒也不違和,隻是偶爾特寫的時候才覺得确實是有年齡感了。林阚這個角色讓我挺感動,來自對電視劇的感動。律師這個職業原本就是為正義不是為錢,醫生這個職業原本就是為治愈而不是為錢,公仆這個職業原本就是為人民而不是為錢,但确實如今大多數人為錢所困,已經感受不到這些職業原本的意義和價值了。

陳數,個人覺得她在這部劇裡沒所謂什麼表演,因為形象很單一。而且和她在其它電視劇裡的角色相比,也幾乎沒什麼太大差異,無論造型還是性格,呈現出千人一面。

鐘楚曦,在這部女性題材劇中,她算是這幾個主要女主角中比較隐形的一個角色,既像警察又不像警察,不過外形上倒是覺得她很适合認認真真地去演一次女刑警的角色,冷酷還漂亮,穿起飒爽的便裝和短靴那味兒就出來了。不過,這個警察的角色,雖然給予了受害者很大的信任,但并沒有什麼促進性的幫助,整天像社區大媽問話一樣,啰嗦得要命,旁白還精緻得不像口語,每個字都像是電腦鍵盤上字斟句酌輸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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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既要,想要,還要。

很多網友說,這部劇的男主角是在影射某個大佬,不管有沒有這個意思吧,其實是千千萬萬個類似這樣的男人,他們不一定一手遮天,稍微有點權勢即可,都是男主在影射的那個人。

一個是不完美受害人,一個是完美罪人,因為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犯罪,所以男人都是不自覺的嗎?一定要女人明确告訴你越界了,我并不喜歡你,别再騷擾我了,走開鹹豬手,他才知道嗎?這場較量的重點,在于說不清楚的動機。他根本不認為這是強迫是犯罪,明明是你情我願,女人嘛,不反抗者就是願意的。

我們是上帝視角,我們确實是清醒的,但警察、律師,包括女主的父母、同事,他們又如何清楚呢,所以才有了這漫長的拉鋸戰,以及雙方艱難地為自己證明。

法律上他确實有罪,也必須有罪,隻是像這樣的案例,還真的很難去論定,因為太容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都是各自的心理路程,外人就很難去将這虛無缥缈的變化作為鐵證來下定論。

靠的竟是女人的直覺,所以從最初,警察信她,律師接近她,連男主的老婆都似乎心知肚明。所以說啊,各行各業尤其警察、律師、醫生就得多一些女性,無論是第六感、同理心,都比男人強太多了。當然,這是性别天生決定的。

這個男人,征服了世界,但最終卻隻能跪在女人面前求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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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趙尋那一句“不是怕他,是怕撕破臉”開始,這個人物的态度似乎才開始明朗起來。人很多時候隻敢跟空氣說“不,我不願意”,但對着那個人說不出來,是怯怕,是擔心失去現在,以及面臨未知的後果。她的性格與林阚相似,與警察形成對比,所以同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警察身上,但會發生在趙尋和林阚身上。也正因為相似的經曆,讓林阚在多年後實現了精神上的救贖,救她,就如同救下當年的自己。

她們這種面對權勢時表現出來的害怕和沉默,與性格關系極大,現實中這樣的女性并不少,她們往往就是想通過當前的男性達到目的,但并不想走特殊捷徑,就這樣在自以為可以安全度過、全身而退的過程中,一步步落入魔掌,至此,也還并不想放棄唾手可及的目的,她們以為不惹怒惡魔、守着惡魔就可以了,再忍忍說不定就結束了,直到真正的噩夢發生。

即便自己就是這種性格和遭遇的女生,當她們在看這部劇中女主遭遇的時候,也依舊會感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明明是别人錯了,可她總像個做錯事的孩子,看得人生氣,沉默可以讓事情就像沒發生一樣,然後日子照常過。這是男女天性的區别,男性求變化和刺激,女性求不變和安穩。

女人隻要男人的錢和權,不要男人的身體,不行嗎?拿了錢就必須給身體嗎?錢是你自願給的,你給的時候就是給,并沒有說我必須拿身體來換,可等你硬奪身體之後,卻說,錢不能白拿。我認為這買賣沒有說清楚,就屬于強買強賣。更惡心的,是那些發現落個不愉悅的,還立刻要回錢财,那身體你怎麼換給我呢?碰觸過的地方也請割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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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林允以及她的演技,導緻這個角色的遭遇沒有令人産生太多難過的感覺,縱觀全網輿論,大家或許聊到了一點劇情,但是,也僅此了。這部劇背後的價值沒有達到,它沒能引起軒然大波,沒有看到一個個女生站出來發聲,沒有看到一個個男人接受制裁,這股風潮沒有起來,我覺得就沒有達到這部劇的目的。為什麼呢?我想是因為真的很小幾率能遇到劇中這樣好的警察和律師,剛好能那麼相信自己并且有能力幫助自己,真實的社會,性侵者或性騷擾又何止是那個男人而已,而是他們有底氣,來自全社會人性及各單位給的底氣,都是助侵者。